关于程龙瑞等同志工作职务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6-10 09:36信息来源:大通区人民政府文字大小:[    ] 背景色:       

各乡镇人民政府,大通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

根据区委关于程龙瑞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202520文件精神,经区政府党组研究,决定:

程龙瑞同志任区乡村振兴局局长(兼);

石丹枫同志任区财政局副局长;

 强同志任区农业农村水利局副局长;

 伟同志任区信访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静同志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洛河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超同志任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隗丹丹同志区农业农村水利局副局长、区乡村振兴局局长(兼)职务;

特此通知。

202569

    正在更新中...
为进一步了解掌握社会公众对政策执行效果的反馈与评价,请您对该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提出宝贵的意见或建议。我们将及时收集并分析,共同助力政策不断完善。
  • 姓  名:

  • 联系方式:

  • *内  容:

  • *验 证 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