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大通区医疗保障社会监督员选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5-08-04 10:55信息来源:区医疗保障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为进一步动员社会各界参与医疗保障基金监管,持续保持严厉打击欺诈骗保的高压态势,全方位维护医保基金安全。根据淮南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淮南市医疗保障社会监督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淮医保秘〔2021〕33号)有关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选聘5名级医疗保障社会监督员,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聘任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诚实守信,公道正派;

(二)热爱医疗保障事业,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观察分析问题的能力;

(三)坚持原则,公正廉洁,实事求是,联系群众,有一定的工作能力;

(四)具备履行医疗保障社会监督职责相适应的健康状况、综合素质和能力要求;

(五)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先进模范人物、新闻媒体工作者、社区工作者优先考虑。

(六)不存在以下情形:

1.曾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党纪处分的,因违反治安法律法规受到行政处罚的;

2.有严重不良信用记录的。

二、工作职责

    (一)宣传医保基金监管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和医疗保障知识;

(二)对定点医药机构及参保人员使用医保基金情况进行监督,发现并及时反馈医保基金使用违法违规行为线索;

    (三)对医疗保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依法依规履职等情况进行监督,提出完善医保政策、优化医保管理、强化基金监管等建议;

    (四)根据医疗保障部门安排部署,积极参加宣传、培训、研讨、监督检查等活动;

    (五)关注民声舆情,反映社会各方对医保基金监管工作的意见、建议,主动参与网络和媒体互动,弘扬正能量。         

    三、报名方式

    按照自愿原则,通过个人自荐方式报名,有意向者请于8月18日前将报名表发送至邮箱992620065@qq.com。

    四、其他事项

(一)报名结束后,大通区医保局及时组织资格审核,在符合选聘条件的人员中择优确定5名拟聘任人选。对聘用的社会监督员颁发统一印制的聘书,聘期两年,期满后根据情况续聘或另聘。

    (二)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工作为公益属性,无报酬。社会监督员提供欺诈骗保违法违规线索,经查证属实的,按照医疗保障部门举报奖励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大通区医疗保障社会监督员报名表

 大通区医疗保障社会监督员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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