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关于转发<关于开展全省养老机构和儿童福利机构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2-07 15:39信息来源:区民政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一、背景及依据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坚决整治全区各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突出隐患,根据上级部门和局领导班子安排部署,将省民政厅《关于开展全省养老机构和儿童福利机构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的通知》转发给辖区各乡镇、街道和各养老机构

二、制定意义及考虑

通过系统性的方法和措施,构建更为坚实的消防安全防线,减少和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坚决遏制火灾事故多发连发势头,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三、研判与起草过程

2024年2月份经过局务会议学习研究讨论,决定对省厅文件予以转发,并加强对养老机构的督导,202422日,结合我区实际,形成文件初稿。202424日正式印发施行。

四、工作目标

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发展理念,集中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大曝光、大演练、大约谈、大督导行动,全面排查养老机构突出风险隐患,严格落实整治重点要求,切实提高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质量,将压力传递到各层级、传导到最末梢。真反思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问题、短板与不足,动真碰硬推进养老机构安全隐患整治,从消防安全、设施建设和维护、安全培训、应急演练等方面入手,用心用情抓实养老机构安全生产,采取精准有力措施,全力保障民政服务机构安全平稳运行。

五、主要内容

文件明确了整治违法违规施工作业和生产经营、整治安全疏散条件不足、整治违规设置防盗网和广告牌、整治违规使用建筑材料、整治设施设备4大类23项整治重点任务主要从以下几方面开展此次行动:

(一)集中开展大排查行动。全面发动养老机构和儿童福利机构自查自改消防安全突出风险隐患,督促机构负责人带队开展自查,并签字确认自查记录存档备查。联合消防、市场监管、公安派出所、消防工作站所、综合执法队伍等部门持续开展消防安全大起底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

(二)集中开展大整治行动。对排查发现的突出风险隐患,登记上账、闭环管理,分类施策、逐一销账。

(三)集中开展大曝光行动。畅通12345市长热线、信访等投诉举报渠道,配合有关部门依法依规做好有关问题核查处置和问题曝光工作。集中力量针对“一老一小”人员开展消防安全宣传,加强火灾警示教育,普及逃生自救技巧。对养老院、福利院等机构以警示教育片、应急演练等形式,加强对老师、看护人员等宣传教育。对特殊困难老人等持续开展“邻里守护”专项行动,加强对独居老人、留守儿童等群体的消防宣传服务和居住环境消防隐患排查。

(四)集中开展大演练行动区民政局督促全区养老机构责任人、护理员、后勤人员严格履行岗位职责,按照制定演练预案、做好演练准备、组织实施演练、开展复盘评估的方法步骤,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大演练活动。区民政局向辖区养老机构发送安全生产工作提示单,组织开展专题消防安全知识讲座及应急演练培训、安全工作座谈会并开展消防安全培训。确保工作人员熟悉应急处置流程、熟练操作消防器材,努力实现人人会逃生、个个会应急。

(五)集中开展大约谈行动区民政局将积极落实省、市级关于开展全省养老机构和儿童福利机构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的部署要求,结合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对问题突出的机构隐患整改难度大、火灾风险高的机构区民政局将组织召开隐患整改现场会,听取工作汇报,分析问题原因,研究具体对策,部署下一步工作。聚焦难点问题,压实各方责任,进一步优化工作流程,督促整改落实。

(六)集中开展大督导行动。联合相关部门成立督导组,由部门领导带队,抽调业务骨干,分地区集中开展督导检查

六、创新举措

加大《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养老机构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以及儿童福利机构相关规定的宣传解读力度,加强典型火灾案例警示教育,广泛开展安全用火用电用气、畅通生命通道、应急疏散逃生等常识宣传,不断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和防护能力。

七、下一步计划

落实集中大排查、大整治、大曝光、大演练、大约谈、大督导工作举措,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火灾事故多发连发势头,保障养老机构全体人员生命财产安全。

八、政策咨询渠道

政策咨询机关:大通区民政局

解读人:刘雯

联系方式:0554-2517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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