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2021年大通区规范性文件整理情况
为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维护法制统一,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机构改革落实情况,区司法局组织有关部门对2018年以来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保留继续有效的文件32件,废止和失效的文件7件,清理结果现予以公布。凡废止的规范性文件,自公布之日起停止执行,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附件:一、继续保留的规范性文件(共32件)区政府(部门)继续保留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pdf
二、宣布废止(失效)的规范性文件(共7件)区政府(部门)废止(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pdf
三、大通区限期修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区政府(部门)限期修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