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通区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情况的报告》审议意见的办理情况

发布时间:2019-12-16 00:00来源:大通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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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食品安全监管机制。一是将《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纳入日常工作准则,在区政府常务会议上传达学习。二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2019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并经区政府常务会、区委常委会通过。三是充分调动区食安委效能,根据重点工作安排,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并将工作纳入年底目标考核细则。今年以来,已召开两次食安委工作会议,布置今年以来的食品安全工作。

    (二)加强宣传教育。一是通过食品安全宣传周、“3.15”消费者宣传日、保健食品“五进”专项科普宣传、食品安全江淮行、药品化妆品宣传等各项宣传活动6次,各单位印制牌匾30余块、宣传横幅10余条、散发宣传材料2000余份,提高了人民群众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二是制定告辖区经营户一封信,要求经营户守法、文明经营,共计发放5000余份,为创建文明城市提供有力的保障。三是开展辖区保健食品、食用农产品经营户、餐饮服务单位经营者培训工作,签定了相关责任书20余份。

    (三)加强队伍建设。一是加大对执法人员的培训力度,参加省级、市级执法人员的培训考核及县区执法人员的相关业务培训,保证每人每年的培训不少于40学时。二是针对基层快检部门力量薄弱的问题,已通过第三方招录操作人员10人,充实基层执法力量。三是将2019年抽检工作纳入预算,预抽检食用农产品200组(批次),经费17万余元,以保证抽检工作顺利进行。2019年度,我区已办理食品案件15起,罚没金额5万余元。

    (四)加强食品安全源头监管。一是开展重点地区涉重金属行业污染土壤排查和整治,严格灌溉水水质管理,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二是开展高毒高风险农药淘汰工作,水产养殖用药减量行动,推进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工作。三是完善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制度,在各交易市场建立经营档案力求追根溯源。

    (五)加强诚信体系建设。一是推行餐饮服务单位相关追溯体系建设,在全区所有学校食堂、养老机构食堂建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追溯体系。二是继续执行食品经营单位风险评定工作,根据其风险等级采取相应监管手段。三是充分发挥“双随机、一公开”制度,随机抽查食品经营户15户,此项工作已稳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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