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通区某工地持续扰民且投诉无果的紧急投诉
信件编号: | 20251019001 | 来信时间: | 2025-10-19 09: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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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 我要投诉 | 姓名: | 张**** |
内容: | 尊敬的大通区区城管执法局: 我是易居东方城小区居民,现紧急投诉小区南侧、大通区政府东侧工地长期严重扰民问题,该问题经多次反映仍未解决,恳请介入督办。 该工地无视居民基本休息权:午间 12 时至 14 时持续施工,电钻、机械轰鸣等噪音穿透居民楼,严重干扰午休;夜间更是作业至凌晨1点多,震动与噪音导致家中老人长期失眠心悸,学生无法静心学习,上班族因休息不足影响工作。 我们曾多次拨打 12345 市长热线投诉,但热线仅作为媒介转达后无实质进展;报警后得知工地持有夜间施工证,却未依法向居民公告,且其施工内容并非《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三条规定的 “抢修、抢险或生产工艺特殊需要” 的法定情形。夜间施工证绝非扰民 “免死金牌”,其许可前提应是最小化对居民的影响。 依据《淮南市城市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五十九条明确规定,居民区午间 12 时至 14 时、夜间 22 时至次日 6 时禁止施工,违规者可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该工地行为已涉嫌违法,且现有 12345 投诉记录、夜间施工音频可佐证。 现恳请:1. 区城管执法局立即核查工地夜间施工证合法性、适用范围及公告情况;2. 责令其立即停止午间及违规夜间施工,调整作业时间;3. 依法对其违规行为进行处罚,同步由环保部门检测噪音是否超标;4. 建立长效监管机制,避免问题反复。 盼尽快解决,还居民安宁生活环境! | ||
答复情况: |
答复单位:区城管局
   答复时间:2025-10-22 17:30
答复意见: 尊敬的来信人: 您好!收到投诉信息后,我局高度重视,立即安排辖区中队现场调查核实情况,并约谈工地负责人,要求立即停止午间及夜间施工,不得影响周边居民工作生活。经了解,该施工工地因工程需要,于12日、18日两天进行混凝土浇筑连续作业,给周边居民带来困扰表示报歉。今后调整作业时间,错时施工,如需连续施工将提前公告,尽量减少噪声扰民现象。住建部门为施工工地的日常监管部门,我们已将情况告知。 下一步,我局将依据环保部门提供的噪音检测报告及影像资料进行查处。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附:现场照片   附件查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