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队伍先进典型事迹材料*

丹心系检察 赤诚铸检徽

大通区人民检察院 员额检察官 王坛

发布时间:2021-07-27 15:05 点击数: 来源:大通区委政法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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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坛,男,34岁,中共党员,山东枣庄人,现任淮南市大通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员额检察官。

一、不忘理想信念初心,精进不休

办理案件是检察官的重要任务,案件质量则是检察工作的生命。严把案件质量,不仅仅要使有罪的人得到应有的惩罚,更要保证无罪的人不被非法追究。从事检察工作十年来,王坛同志先后办理各类刑事案件500余件700余人,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近200万元。针对在办案中发现的各种社会治理漏洞,向有关单位发出检察建议10余份。

在办理公安部挂牌督办的淮南武王墩古墓葬被盗掘一案中,除了将30余名被告人绳之以法外,他还积极参与流失文物的追缴工作,配合公安机关追回国家一级、二级、三级文物70余件,为文物保护工作付出了艰辛努力。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期间,他将20余名黑恶势力犯罪分子送上法庭,有力地打击了黑恶犯罪的嚣张气焰,维护了大通地区的社会治安稳定,有效地净化了社会风气。在办理周某某等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中,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压力大,人多、罪名多、卷宗多,案情复杂、社会关注度高、法律政策性强,办案要求很高,面对严峻的挑战和考验,为了将该案办成铁案,王坛“5+2”、“白加黑”的加班加点办案,同时严格根据上级有关精神指导办案,明确了依照法定标准采信证据,在庭审的时候,作为主办检察官的他与战友们掷地有声的举证,环环相扣的答辩,充分揭露了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就连辩护律师也不得不折服,在没有硝烟的唇枪舌战中,沉着泠静,应对自如,充分展现了一个优秀检察官良好的业务素质和精神风貌。

二、不忘奋斗目标初心,精通业务

“没有金刚钻,不揽瓷器活”,王坛同志知道要想做一名优秀的检察官,仅仅埋头办案还远远不够,必须具有出庭支持公诉的硬功夫。他时刻牢记“庭上一分钟,庭下十年功”,把学习作为他生命的一部分,在知识飞速更新的年代,他一刻也不敢松懈,潜心专研法学理论,关注研究司法解释,站在法学理论前沿,点点滴滴积累法学专业知识,不断提高自己的即席答辩能力。在工作之余,他严格要求自己,主动参加在职研究生学习,努力提高专业素养。在检察系统组织的一次庭审观摩活动中,他出色的表现赢得了到庭观摩同志们的交口称赞。庄严的法庭上,行文缜密的起诉书成为鞭挞丑恶、护法为民的檄文,法理交融的答辩词成为揭露犯罪、证实犯罪的利剑,他以实际行动维护了法律的尊严和神圣。

三、不忘文明执法初心,宽严相济

多年的办案实践使王坛同志认识到检察官的职责不仅在于依法揭露、控诉、打击犯罪,同时也应该通过司法办案活动教育引导公民遵纪守法,敦促犯罪分子悔过自新。作为一名检察官,他在办案的同时自觉承担起更多的社会责任,将“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执法理念切实融入到日常执法办案中。作为一线办案干警,在执法办案过程中,群众不理解、不配合,无理诉求的情况经常遇到,面对这种情况,他不说过头话、不做过激事,以平和的执法心态对待诉求,化解矛盾纠纷。近年来,王坛同志积极参与在学校、社区开展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他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孩子们讲解法律知识,如何维护青少年的权益,运用多媒体课件展示青少年犯罪的成因,使孩子们切实感受到法律的庄严和神圣。

四、不忘宗旨意识初心,严以律己

作为一名检察官,王坛同志肩负神圣的法律监督职责,在面对每一项工作任务时,他始终精益求精,高标准、严要求,力求高效完美。面对疑难案件,他敢于勇挑重担、敢于担当,在工作中,严格自律、坚守底线,始终恪守“忠诚、公正、清廉、文明”的检察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

检察官的成长道路是艰辛的,庄严的公诉席外,讯问嫌疑人、走访现场、研讨案件、撰写报告、出具文书、接待群众,日复一日、年复一年。长长的走廊、厚厚的卷宗、枯燥的法条、紧张的期限……也正因为如此,才有了法庭上的精准指控。每一次办案都是一次心灵的磨砺和成长,留给检察官的并不仅仅是胜利的喜悦和成就感,更多的是透过案件,对社会、对人性的反思。

因为热爱,所以选择;因为选择,所以坚守。时光荏苒,周围的事物都在变化,唯一不变的是王坛同志当初投身检察的激情,他牢记自己的使命,以一名检察官精湛的业务、文明的服务、理性的思辨、规范的执法,在实现法治梦想的奋斗历程中绽放青春光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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