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队伍先进典型事迹材料*

群众的满意是我工作追求的目标

大通分局大通派出所副所长 陈月英

发布时间:2021-07-22 15:00 点击数: 来源:大通区委政法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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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月英,女,1975年12月出生,大学本科,中共党员,二级警督衔。陈月英同志自2000年参加公安工作,在泗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工作九年,2009月三月份因工作需要调动到淮南市公安局大通派出所担任社区民警。工作中,陈月英同志始终把群众的满意作为工作追求的目标,把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落到实处。

一、抓治安防范,打造平安社区。陈月英同志于2009年由泗县公安局工作调动到大通派出所任社区民警。所领导考虑她是一名参加公安工作多年的老同志,遂将一个居民住户2600余户人口7000多人较大的居仁村居北社区交给她管理。该社区居民住宅84栋,开展社区工作要爬高上低;该社区即有企业、学校、商业街、小吃街、集贸市场等单位网点,也存在人流量大治安问题复杂等特点。陈月英同志任社区民警后,她始终坚持在社区,与社区居民打成一片,建立起了良好的警民关系,社区居民亲切的称她为“俺们的贴心人”。工作中她深知社会治安稳定是人民群众最关心最迫切的心愿,也是公安工作的根本,她利用社区退休人员多,享受政府低保待遇人员多的特点,通过积极引导和多方工作,从社区选拔年龄相对较轻、文化素质较高、责任心强、热爱治安保卫工作的同志组成义务巡逻队,在社区开展打更放哨、看楼护院活动,使得该区盗窃摩托车、电瓶车等治安突出的侵财类案件得到有效遏制。二是积极与市场管理部门联系,加强对工商经营单位及业主的安全防范意识宣传教育,提高市场及经营单位安全防范意识,所负责片区扒窃盗窃案件明显下降。三是认真落实《企事业单位内部安全保卫条例》,与社区内的内部单位签订安全防范责任书,落实内部单位安全防范工作,多年来内部单位未发生盗窃案件及火灾事故。陈月英同志任居北社区民警以来坚持深入社区工作,为民做好事做实事,赢得了居民和单位的称赞,她总结的《七勤七多社区工作法》被市局推广。

 二、树立宗旨观念,热情为民服务。陈月英认为:公安工作就是群众工作。社区民警是党和政府最贴进人民群众的工作人员,她在社区工作中牢记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观念,在群众工作中,尤其是在为社区群众服务的工作中,她都以饱满的热情接待受理群众申办的事项,如近年来在农转非户口政策上、户籍管理出现差错纠正上,国家都放宽了一些条件,有的群众因各种原因申请办理农转非及要求更改户籍登记项目,陈月英同志严格把握政策规定,对符合法律政策规定的,在规定的期限内及时予以办理和解决,对不符合法律和政策规定的,她耐心向群众讲解法律和政策,进行解释,使群众理解和支持。为了方便群众办事,她印制了社区民警联系卡发给社区居民和社区单位,对群众的报警和求助,不管是白天黑夜、刮风下雨,她都及时赶到,能够当场处理和解决的绝不拖延,需要调查核实的,她及时进行调查取证,及时进行处理和解决。十多年来,她所接受的报警和求助,没有一件因处理不及时不妥当导致事态扩大或引起群众投诉。她认真履行社区民警的职责,定期向社区居民代表报告工作,对群众关心的问题她一一记下逐项解决,对需要群众协助支持开展的工作她广泛征求和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达成共识或成熟后才付诸实施,既充分发扬了民主,倾听了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又及时报告了工作,增强了工作的透明度。

 三、加强人口管理,发现打击犯罪。人口管理是社区民警主要职责。通过人口管理,掌握各类人员动态,从中发现、预防和打击违法犯罪,稳定社会治安秩序。陈月英在工作中首先扎实调查、摸清、核实各类人口的底数、人员情况,做到情况清;对高危人群、刑释人员建立健全监管和帮教组织,落实监管和帮教措施,加强监管和帮教,预防重新违法犯罪的发生。在对帮扶人员和监管对象摸清底数,建立健全帮教和监管组织的基础上,陈月英同志对工作对象做到“四知”“六熟”。陈月英同志还注重加强对社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外地流入的居无定所人员、乞讨人员等高危人群的服务和管理,减少治安隐患。对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在责成其监护人严加看管的同时,对有发病倾向危及他人安全的,陈月英同志只要接到群众报告都及时赶到进行处置,避免伤人事件的发生,近三年来共现场处置7次。陈月英同志在工作中十分注重“基层基础”工作,紧紧围绕“发案少,秩序好,社会稳定,群众满意”的工作目标,结合辖区实际和社区民警的职责任务,立足社区强化基层基础工作。认真做好各类信息采集录入,为治安管理摸清底数,强化打击违法犯罪提供了坚实的工作基础。

四、刻苦钻研业务,做好各项工作。陈月英同志刚分配到公安机关时,对法律法规和公安业务并不熟悉,但陈月英同志毫不弃馁,她边工作边刻苦学习法律法规和钻研业务知识,虚心向老民警学习和请教,在较短的时间就熟悉了公安业务和法律法规,认真做好各项公安工作。一是基础信息准确率显著提高:通过多次全面及经常性的采集核对,她所在社区基础信息基本做到信息完整、准确、鲜活。二是调解纠纷群众满意:作为社区民警,调解各类纠纷是否达到群众满意是民警的基本功,陈月英同志在社区亲自调解210多起纠纷,没有一起引起群众不满和投诉。三是工作业务十分熟悉:陈月英同志身兼派出所材料内勤,工作中及时做好信息、报表、战果等材料的上报、工作的总结、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做好公安宣传工作,积极向新闻媒体投送宣传稿件,宣传公安工作;做好所内事务的管理,服务领导和为民警工作提供方便。为了方便民警白天及时有序工作,她克服大孩子上高三、小儿子刚满两周岁需要照顾的困难,经常加班加点整理工作资料到深夜,得到分局和全所民警的一致好评。

2014年度陈月英同志被省公安厅命名为“优秀人民警察”,并荣立个人“三等功”;2015年度被省公安厅命名为“优秀人民警察”,并荣立个人“三等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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