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扬学雷锋精神 凝聚文明正能量
--刘思梦主要事迹介绍
2018年7月,刘思梦同志通过考试成为一名检察院书记员。在院党组的安排下,被分配到第一检察部工作,主要从事刑事执行检察工作及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在进院的第一天,她就以一名检察人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要有强烈的责任意识,遵守院规、摆正自己的位置,认真对待每一项工作,在做好工作的同时勤于思考、不断总结、果断处事、从严要求,对自己的本职工作要确保抓在手,记在心,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确保本职工作不出差错。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为推动学雷锋志愿服务立足新时代、焕发新活力、呈现新局面指明了方向。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志愿精神,2019年2月,该同志注册参加了淮南市大通区人民检察院志愿服务队,成为了一名检察志愿者。在两年多的志愿服务工作中,她努力践行志愿者精神,恪尽职守,认真地完成了组织上交办的每一项工作。本着常在基层跑把群众服务好的心态 ,尽可能为群众多做一点力所能及的事。

两年来该同志先后参与了“一起弘扬宪法精神—大通区检察院赴社区开展法治宣传活动”、“排查校园网络环境 守护未成年身心健康—大检在行动”、“扫黑除恶出利剑,守护人民保平安—大通区检察院赴社区开展宣传活动”、“传销危害早知道—大通区检察院深入社区开展法治宣传”、“助力开展双提升工作,大通检察在行动”、“禁毒知识早知道—大通区检察院送法进校园,护航学生成长”、“【新时代检察宣传周】宣传活动第三天—法治进校园”、“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文明劝导志愿服务活动”“未爱同行,守护成长—大通检察院开展未成年人保护专项宣传活动”等等数十次法制宣传及入户走访的志愿者活动。

该同志回忆说:“还记得成为志愿者后第一次参加的志愿者活动就是以“弘扬雷锋精神,树立文明新风”为主题的志愿环保行动。当时我身着检察制服、佩戴志愿者绶带同院里其他志愿者们积极参加。我们发扬不怕脏、不怕累的精神,沿路捡拾丢弃的废弃物、碎纸屑、落叶等垃圾,相互配合、相互协助,认认真真的把每个角落的垃圾碎屑捡拾干净,保护身边绿化成果,增强了周边群众共同守护绿色家园的意识,为创建文明城市贡献一份力量。以实际行动传播雷锋精神、推动志愿者服务的发展,呼吁更多的人加入志愿者行列,成为构建文明城市的实践者、排头兵。还有一次是开展“助力开展双提升工作,大通检察在行动”的活动,活动当天恰逢暴雨,菜市场里却热闹非凡,我们将准备好的资料布包和礼品等物品依次整齐码放在台面上,对前来咨询的群众积极回应。因为接踵而来的群众,让本就吵嚷的菜市场更加热闹了,记得一位大娘提着刚买好的大包小包的物品挤了上来,她探出头来大声说道:“这是搞什么的啊?能先给我个布袋子吗?我东西买多了。”借此机会,我一边替这位大娘装着刚买的蔬菜一边耐心的介绍此次活动:“大娘,别急我给您装菜,您对我们政法工作还满意么?感觉生活环境是否安全啊?请您接到0551-12340电话回访时给我们的工作一个客观公正的评价,再给您一些宣传单页,有什么不懂得回去可以再看看,谢谢您啦!。”这样的对话,每一位志愿者可能都说了上千次,可每当看到群众满意的笑脸,这一遍一遍的回答便有了非凡的意义!”
该同志表示,在这两年多的志愿服务中使她学到了很多,最重要的是深刻体会了“奉献、友爱、 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在以后的工作、学习生活中,将以志愿服务经历鞭策自己,继续弘扬志愿精神 ,为社会做出应尽的义务和贡献。并在以后的工作当中切实做到 “多看、多听、多写、多想”。克服自身潜力不足之处,做到脚踏实地,提高工作主动性,不怕多做事,不怕做小事,做事要細心,在一点一滴的实践中完善提高自己。还要继续提高自身政治修养,树立踏实的工作作风,并以高度的使命感和爱岗敬业的事业心,扎实的完成工作任务。工作中多动脑子想办法,多和其他科室同事交流,加强联系,共同学习,提高工作效率。勇于实践、善于学习、善于总结,切实增强专业知识,提高服务水平。制定切实可行的学习计划,及时掌握新知识,加强自身的专业知识学习,并注重理论与实际想结合,为广大人民群众做出更多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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