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办年度评估反馈问题整改提升暨2020年度淮南市政务公开重点任务落实情况“回头看”工作责任清单》的整改情况

2021-09-17 15:45 点击数: 来源:大通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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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处罚强制信息:未公开本级政府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

(一)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10分),各县区政府(3分)

(二)整改要求:

1.各县区、各部门发布的权责清单应包括:事项名称、事项类型、子项名称、实施依据、责任事项、追责情形、监督电话。尤其是依职权类权责事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要确保要素齐全。

2.各县区、各部门根据权责清单目录(2021年版)及时更新各类行政权力的实施流程图。

3.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的条件反映在行政处罚(强制)决定书中,同时要注意一是行政处罚(强制)决定书日期与发布日期不超过7个工作日;二是要公开行政处罚(强制)决定书文号;三是不能泄露个人隐私信息。

(三)整改情况:逐步整改中

二、行政事业性收费:未公开本级政府行政事业性收费的依据、标准;在政府门户网站上无法查询到相应文件

(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各县区政府(2分)

(二)整改要求:本级政府行政事业性收费需要公开收费依据和收费标准,内容应完整;公开名称增加小标【行政事业性收费】以便门户网站查找。

(三)整改情况:创建链接至相关专题

三、政府采购:未公开2020年度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目录或标准,未公开2020年度本级政府集中采购项目实施情况

(一)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2分)

(二)整改要求:

1.及时公开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限额标准、采购必须实行公开招标的数额规定。

2.集中公开本级政府集中采购项目信息,从项目信息、招标公告、采购文件、场地信息、答疑变更、开标记录、中标(成交)公告、中标通知书、合同公告、履约信息、招标异常全流程的展示。

(三)整改情况:已整改

四、重大会议信息公开:未提供图文、视频等形式的会议直播或回放

(一)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2分)

(二)整改要求:政府召开的重大会议进行信息公开时,需要提供相应的图文或视频等形式的会议直播或回放。图文或视频信息要尽可能展现会议的全过程,并非带简短视频或图片的新闻稿。

(三)整改情况:整改难度较大

五、重大决策预公开:未对2020年重大决策草稿进行详细解读或说明

(一)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10分)、各县区政府(5分)

(二)整改要求:重大决策进行意见征集需提供意见征集稿,针对意见征集稿需要进行详细的解读或说明。各县区、各部门增设重大决策草案说明子栏目,重点说明征求意见稿起草背景、出台或修订的必要性等信息。

(三)整改情况:已整改

六、疫情防控:未公开本地区具有检测资质的核酸检测机构名单

(一)责任单位:卫健委、各县区政府(2分)

(二)整改要求: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0〕17号):“四、围绕突发事件应对加强公共卫生信息公开”,需要公开防疫服务相关信息。

(三)整改情况:已整改

七、脱贫攻坚:未对县级政府扶贫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公开,公开内容包括:资金使用、项目建设完成情况、绩效目标实现情况等

(一)责任单位:乡村振兴局、各县级政府(2分)

(二)整改要求:对县级政府扶贫项目的实施情况及时公开,项目的进展,资金的使用和绩效目标的实现情况以表格的形式展示清楚。

(三)整改情况:已整改

八、养老服务、食品安全:未公开本地区养老服务领域、食品安全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发布的信息较少

(一)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县区政府(2分)

(二)整改情况:已整改

九、义务教育:未公开2020年度本地区学生优待政策

(一)责任单位:市教体局、各县区政府(2分)

(二)整改要求:及时公开本地区学生有待政策。

(三)整改情况:已整改

十、解读质量:政策解读中存在部分解读未对政策背景、实施依据、研判过程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解读,解读内容存在简单复制文件内容和罗列小标题

(一)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15分),各县区政府(8分)

(二)整改要求:重点体现决策背景和依据、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研判和起草过程、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创新举措、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等实质性内容。图片解读需围绕政策的核心内容进行解读,以生动灵活的方式,让老百姓看得懂。

(三)整改情况:已整改

十一、年报质量:存在2020年上年结转信息公开申请与2019年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数不一致

(一)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5分),各县区政府(2分)

(二)整改要求: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准确把握数据填报要求,提高数据精准性,避免出现逻辑性错误。

(三)整改情况:已整改

十二、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

(一)责任单位:相关市直单位(5分),各县区政府(15分)

(二)整改要求:

1.编制完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26个领域目录(县区2分);

2.每个领域的栏目应根据标准目录设置完整(县区3分);

3.栏目下发布的信息要充实完善,原则上不用说明信息代替信息发布,如确因工作实际未产生信息,需进行合理的说明(县区10分);

4.相关领域的市直单位要做好基层政务公开的指导工作(相关市直部门5分)。

(三)整改情况:已整改

十三、意见征集与意见反馈

(一)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5分)、各县区政府(3分)

(二)整改要求:涉及重大民生议题、企业经营发展、专业领域的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重点工程项目,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主动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等,通过听证座谈、网络征集、咨询协商、媒体沟通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征集意见,意见征集应及时与意见反馈相关联。

1.社会征集:列明意见征集的对象,起止日期(不小于30天)、联系人、联系电话、反馈渠道(方式)、征求意见稿全文。

2.意见反馈:公布意见采纳情况及相对集中的意见未与采纳的原因。

(三)整改情况:已整改

作者:李鹏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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