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补贴——关于无证赤脚兽医的政策
无证赤脚兽医可以领到补助吗?需要哪些手续?去哪个部门办理?
目前我省农村老兽医工龄补助发放范围和标准为:现为安徽省户籍,在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1996年12月6日《关于对乡镇农技推广机构“三定”工作进行检查验收的通知》(省政府电话传真298号)之前,曾经受聘在基层畜牧兽医技术推广服务机构工作1年以上(含1年)、离开兽医岗位后再没有被企事业单位录用的老兽医,达到60周岁的,从到龄次月起享受工作补助,补助标准按工龄计算,每个工龄每月补助20元,从2014年1月1日起执行。从2019年1月1日起,每个工龄每月补助调整为26元。
因刑事犯罪或违反国家政策、规定被开除或辞退的老兽医不享受工龄补助。
农村老兽医应携带身份证及复印件、户口本及复印件、近期2寸正面免冠照片和能证明本人任老兽医身份和工龄的原始材料,前往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认定工作小组办公室填写申请表、承诺书。政策内无物证农村老兽医到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认定工作小组办公室领取申请表,如实填写基本情况,并提供3名(含以上)符合条件的证人姓名、工作单位及联系电话。其中基层畜牧兽医技术推广服务机构是指由县级人民政府或农牧部门在县(市、区)、乡镇(公社、区、街道)批准设立的公益性的畜牧兽医技术推广服务机构(事业单位),包括畜牧兽医站、家畜检疫站、品种改良站(配种站)等。物证是指县(市、区)原劳动局、农业局(畜牧局)、畜牧兽医站及乡镇政府、原人民公社、乡镇畜牧兽医站等保存的档案或个人持有的有效资料等,如:人事档案、业务档案、招录文件、花名册、工资发放表(花名册)、登记表、荣誉证书、聘书等其他可以证明身份和工龄的原始材料。物证能证明其身份和工龄,经公示无异议的,不需要证人证词。物证不全的则需要证人证词,证人必须为国家公职人员(含离退休人员)或基层两委干部、与申请人具有一定的关联性,如原工作时期的时任领导、同事或其他知情人,证人必须与申请人没有亲属关系。申请人在一个单位、一个时段工作的,其证人不少于3人(其中基层两委干部最多1人,下同);申请人在一个单位,工作时间有间断的,其每段时间的证人均不少于3人;申请人在两个以上单位工作的,每个工作单位、每段时间的证人均不少于3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