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通区九龙岗司法所念好“四字诀” 推动矫正工作提质增效

发布时间:2025-11-03 16:13 点击数: 来源:九龙岗镇 作者:尚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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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九龙岗司法所严格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认真落实“监管好、教育好、帮扶好”工作要求,念好“严、细、实、效”四字诀,全镇社区矫正工作稳定向好提质增效。

                                    

“严”字为首,把好入矫关。聚焦入矫环节,严格做好入矫报到,仔细核对法律文书、核实身份、建立档案,依法宣告社区矫正对象的犯罪事实、执行期限以及享有的权利和应当遵守的法律规定。认真开展入矫首次谈话,全面了解掌握社区矫正对象的基本情况,让矫正对象清醒认识到自己的“特殊”身份,珍惜矫正机会,敬畏严守法律。及时由司法所、派出所工作人员、其亲属、居住地的社区干部及其社会工作者组成的“五位一体”矫正小组,落实教育帮扶、矫治监管责任。

“细”字为要,把好管理关。加强信息化核查,通过社区矫正智慧矫正平台,研判社区矫正对象行动轨迹,及时处置平台预警信息。结合电话抽查、视频核查、微信定位等形式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不定时、不定向信息化核查,对重点人员加强8小时之外非工作时间的核查频率,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动向知。强化实地查访,通过走访社区矫正对象亲属、村(社区)矫正小组成员,全面了解社区矫正对象现实表现、社会关系、思想行为,做到信息清、情况明。

 “实”字为主,把好教育关。以思想政治、公共道德、法律常识等内容为重点,“线下”组织社区矫正人员进行集中教育学习、专题教育和谈心谈话;“线上”利用社区矫正微信监管群,不定时发布法律知识、道德教育、典型案例等普法信息,帮助社区矫正对象利用碎片时间学习法律知识,增强法治观念,提高自我约束能力。同时定期组织矫正对象集中进行公益劳动,增强社会责任感和集体观念、纪律意识,在社会实践、公益活动中认清自身曾经的过错危害,主动自觉配合矫正监管。

“效”字为重,把好帮扶关。严格做好社区矫正对象日常监管的同时,坚持监督管理与教育帮扶相结合,加强人性化帮扶,注重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矛盾纠纷、生产生活、人身安全等方面的摸排了解,及时提供法律服务、化解矛盾纠纷、协调解决生产生活困难,帮助社区矫正对象培养树立积极生活态度,尽快融入社会、适应社会。今年以来,我所累计开展集中教育学习20次、组织公益劳动30余次,开展谈心谈话10余次,目前全镇8名社区矫正对象未发生一起重新违法犯罪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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