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通区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 召开

发布时间:2024-01-03 16:47 点击数: 来源:区委宣传部 作者:沈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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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日下午,大通区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在区直机关礼堂召开。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段传民主持会议,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邵朝辉,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光煚、孙春来、刘福岩,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

区监察委员会负责同志,区委组织部负责同志,区人民法院院长、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区政府办、区财政局负责人,不是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各工委(室)主任,各乡镇人大主席、大通街道人大工委主任和部分基层区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大通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区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草案);讨论和审议大通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议程(草案)、大通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会务活动安排(日程草案)、大通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设立议案审查委员会和财政预算审查委员会的决定(草案)、大通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议案审查委员会名单(草案);审议通过关于代表资格审查报告(草案)、《大通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大通街道工作委员会委员提名和任免暂行办法(草案)》;讨论和审议大通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财政预算审查委员会成员名单(草案);听取和审议大通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有关建议名单、《大通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送审稿)》;听取《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区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区政府关于2023年区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会议还审议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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