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通区人民政府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以及《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及统计数据报送有关工作的通知》(皖政务办秘〔2019〕43号)要求,结合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统计数据,由大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编制。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事项。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大通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ndt.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大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大通区民主东路5号,电话:0554-2519380,邮编232000)。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我区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央、省、市工作部署要求,坚持以公开透明、公平公正为主线,以服务中心、方便群众为立足点,以促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为重点,围绕中心、贴近民生、强化措施,依法、及时、准确地公开了相关政府信息,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一)主动公开。一是在决策公开中,做好重大决策预公开。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在决策前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广泛听取公众意见,采取召开听谈、听证等方式,充分听取利益相关方、公众、媒体等的意见建议,并将意见采纳情况及时通过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二是在执行和结果公开中,加大以公开促落实、促效果。三是在管理和服务公开中,做好清单发布和动态调整,政府财政资金信息的公开工作。建立行政执法公示专栏,集中向社会公开行政执法职责、执法依据、执法程序、监督途径和执法结果等相关信息。四是深化重点领域,注重高质量公开。开设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题,发布三大攻坚战、放管服改革、重点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及重点民生领域、公共资源配置、公共监管信息和高质量发展7大领域信息。五是优化营商环境情况。我区以推动政务服务的质量和效率“双提升”,打造高效、便捷、廉洁的政务环境为宗旨, 继续深入落实领导干部联系企业制度,建立企业需求快速响应、涉企问题快速调处机制,构建全天候、全覆盖、全方位的企业服务平台。建立政商交往“负面清单”,划好“安全区”,共同构建“亲”而有度、“清”而有为的新型政商关系。我区扎实推进“四送一服”双千工程,深入企业举办政策宣讲会34场,解决问题147个,帮助企业争取资金5200万元、招聘专业技术人才16名,清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432万元,安徽唐兴机械装备有限公司荣获“淮南市市长质量奖”称号,淮南市乐森黑马有限公司荣获“国家文化出口重点企业”称号,企业获得感得到提升。
(二)依申请公开。进一步完善申请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程序,通过“线上线下”拓宽受理渠道,答复申请坚持依法有据、严谨规范、慎重稳妥,切实保障公众知情权,积极化解社会矛盾。全年,受理依申请公开20件,予以公开8件,从申请主体上看,企业2人,公民18人;从申请方式上看,互联网申请19件,其他方式申请1件。全年无信息公开举报、复议和诉讼等情形。
(三)政府信息管理。加强信息源头管理,建立政府信息编辑审核发布管理机制,在拟制公文时明确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等属性,凡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信息形成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不断做优公开信息存量,扩大信息发布增量,全年全区各乡镇街道及区直部门共累计发布各类信息 8692条次。
(四)公开平台建设。一是充分发挥区政府网站第一平台作用。进一步优化网站功能、栏目设置,设立五公开、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公众参与、新闻发布、在线访谈等栏目;进一步加强专题专栏建设,在原有专题专栏的基础上,新增了"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贯彻落实新条例"等2个专题专栏。二是持续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不断提升政府网上履职能力和服务水平,在集约化后台相继研发错别字筛选、敏感词风险提醒、易错字提示、错链死链与空白栏目提醒等功能,网站中心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每日安排专人负责网页信息排查,利用“日监测、日反馈、限时整改”的方式,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把好了政治关、政策关、文字关。
(五)监督保障。一是强化组织保障。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及时理顺和完善领导机制、工作机制,加强政务公开机构建设、专职人员配备和经费保障。全年区政府主要领导对政务公开工作做重要批示1次,由分管领导召开的专题工作会议1次,印发相关文件5份。二是加强政务公开培训、指导力度。通过小班教学、集中培训、QQ在线答疑等形式,做好我区政务公开培训和指导工作。全年,开展政务公开集中培训1次、小班教学5次,修订规范了区本级、区直部门和乡镇街道的政务公开目录。三是做好测评整改工作。抓好市里第三方测评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开展我区第三方测评自查自纠整改提升工作。全年,开展1次政务公开第三方测评和整改培训会,督促指导各单位整改提升,并将各单位得分及整改情况计入年度考核。四是健全公开制度。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社会评议制度,积极开展社会评议,认真收集、吸纳群众评议意见和建议,进一步规范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及时对全区政府信息实施情况进行督查,全年全区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事件。
(六)贯彻落实新《条例》情况。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施行后,我区积极组织各有关部门培训学习。根据新《条例》内容,进一步健全完善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信息公开审查等配套措施;及时修订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扎实稳妥做好新旧条例衔接过渡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5 |
5 |
16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109 |
+3 |
176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除行政许可外的其他行政权力) |
146 |
-8 |
2605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494 |
-18 |
1024 |
行政强制 |
36 |
0 |
21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658 |
319663.8823(万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8 |
2 |
0 |
0 |
0 |
0 |
2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8 |
0 |
0 |
0 |
0 |
0 |
8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2 |
0 |
0 |
0 |
0 |
2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8 |
0 |
0 |
0 |
0 |
0 |
8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2 |
0 |
0 |
0 |
0 |
0 |
2 |
||
(七)总计 |
18 |
2 |
0 |
0 |
0 |
0 |
2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不足
一是重视程度不够。少数乡镇、部门对政务公开重要性的认识不够,乡镇之间、部门之间工作进展不均衡。二是公开深度不彻底。一些该公开的信息内容未公开或者未全面公开,部分单位公开的内容避实就虚。三是公开不及时。部分单位公开内容更新不及时,没有做到动态管理。
(二)改进措施
一是改变工作观念。加大政务公开宣传普及力度,让各部门、乡镇深入了解政务公开对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作用,调动各部门、乡镇的工作积极性。二是积极举办各类各形式政府信息公开培训班,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着力提高机关工作人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力三是完善信息公开保障机制,并将信息常态发布列入工作考核中,以确保信息发布和更新的及时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虽然我们在政务公开方面取得了一点成绩,但与上级要求相比,与广大群众期盼相比,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我们将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强化工作落实,进一步加强监督考评,努力将政务公开工作推向纵深,推向基层,为打造透明、阳光、高效政府,提高政府公信力做出不懈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