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通区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法》的解读
一、 出台背景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市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部署和要求,完善国有资产使用、处置、收益管理制度,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率,需要大通区出台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法起
二、 工作目标
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明确企业国有资产监管事项。
三、 对象范围
区属范围内所有国有企业
四、 重点内容
一是明确监管范围。由区政府代表国家享有区属国有资本控股公司和国有参股企业以各种形式出资所形成的权益,形成权利、义务和责任相统一,管资产、管人、管事相结合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制。
二是明确监管机构。成立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代表区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负责监管企业国有资产。
三是明确监管职责。国有委负责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界定、产权登记、资产评估监管、清产核资、资产统计和综合评价等工作,协调其所出资企业之间国有资产产权纠纷;实施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执行和收入监缴;对国有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和企业财务动态监测,国有企业董事、监事、财务总监对企业经营管理行为进行监督;建立健全企业内部财务、审计和职工民主监督等制度。
四是明确监管责任。对国有企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企业改制、财产转让、财务监管、决策制定及资产评估机构、交易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责任追究。
五、名词解释
1.资产 是指可作为生产要素投入到生产经营过程中,并能带来经济利益的财产。
2.国有资产 是属于国家所有的一切财产和财产权利的总称。
3.国有资产纯收入 是企业总产品扣除生产资料补偿价值和必要产品价值后的余额。
4.国有财产权 是国家财产权的代表依法对国家财产享有所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5.国有企业财产经营权 是指国有企业对国家授予其经营管理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和依法处分的权利。
6.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 是指国家对国有企业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的所有权与国有企业财产经营的分离。
六、创新举措
坚持规范、节俭、效能的原则,逐步完善制度标准体系,加强资产配置、使用和处置全过程管理;创新服务方式,推进管理信息化建设,提高管了全区国有资产管理水平。
七、下一步工作考虑
国有企业管理部门和各国有企业要进一步细化抓落实的措施,制定落实上述政策的具体实施细则,明确责任人、实施主体、实施时间、实施要求,确保各项政策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