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大通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2023年粮食流通执法督查计划》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3-03-28 15:23信息来源: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字大小:[    ] 背景色:       

一、决策背景及依据

根据《淮南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2023年粮食流通执法督查计划安排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起草《大通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2023年粮食流通执法督查计划》初稿,和粮食执法督查相关政策规定,切实做好年度全区粮食流通执法监督工作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为切实做好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执法工作,形成“依法管粮”的氛围,积极培育和规范粮食市场,维护粮食流通秩序,确保我区粮食安全。粮食流通执法督查事项包括:粮食流通定期巡查、粮食库存检查、粮食收购检查、政策性粮食出库检查、定向抽查、投诉举报涉粮问题线索核查及其他涉粮问题执法督查,国家、省、市粮食和储备局安排部署的相关执法督查工作。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2023年3月16日,起草初稿。根据《淮南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2023年粮食流通执法督查计划安排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起草《大通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2023年粮食流通执法督查计划》初稿。2023年3月25日,经领导同意后,正式印发关于2023年粮食流通执法督查计划安排的通知,并贯彻落实执行。

四、工作目标

从建立健全机构入手,通过粮食执法工作的实施与推进,建立长效监管机制;粮食行政监督检查的专门机构、专门人员、专项经费较好地得到落实,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能力明显增强;粮食行政执法制度、程序逐步完善,行政监督体系不断健全,行政执法行为日趋规范;依法管粮的社会氛围和粮食经营户守法经营的氛围逐步形成,执法成效明显提高;粮食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得到切实维护,粮食部门的社会形象有效树立,促进我区粮食流通执法督查工作的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进程。

五、主要任务

主要包括三大部分7个方面。

粮食流通定期巡查。粮食库存检查、粮食收购检查、政策性粮食出库检查四个方面。在收购、储存和出库期间重点关注粮食数量、质量、安全管理、政策执行等方面情况,经常性开展各类检查,夯实粮食安全基础,及时发现解决各类隐患问题。进一步强化库存管理,消除风险隐患,夯实粮食安全物质基础,建立检查发现问题整改常态化机制,对拒不整改的根据权限按相关程序严肃问责。组织开展政策性粮食收购和市场化收购粮食企业收购备案、国家粮食收购政策执行、粮食流通统计制度、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和国家粮油质量标准等情况检查。严格落实好属地监管职责。
    定向抽查方面。组织实施随机抽查,不断加强粮食流通事中事后监管,切实提高监管效能,维护粮食市场秩序。
    投诉举报涉粮问题线索核查、其他涉粮问题督查检查两个方面。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对相关举报线索认真核实处理。

六、创新举措

树立粮食流通执法督查履职尽责情况检查工作“一盘棋”思想,加强协作,搞好会商沟通和协调联动。将粮食流通执法督查工作与当前粮食监督检查重点工作、日常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做到有效衔接、相互促进、共同提高

七、保障措施

抓好队伍建设,为依法管粮创造条件;开展宣传活动,抓好各项基础性工作;全面落实监管职能,稳步推进粮食监督检查工作;加强组织领导,确保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取得成效。

解读机关:大通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人:区发改委  廖延明

联系方式:0554-2519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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