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人解读】大通区发改委主任廖延明解读《大通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23年粮食流通执法督查计划》

发布时间:2023-03-28 15:04信息来源:大通区人民政府文字大小:[    ] 背景色:       


一、执法督查事项是指哪些事项?

粮食流通定期巡查、粮食库存检查、粮食收购检查、政策性粮食出库检查、投诉举报涉粮问题线索核查及其它涉粮问题执法督查,淮南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安排部署的相关执法督查工作。

二、工作安排是怎样的?

总共包含6个方面,如下:

1.粮食流通定期巡查。2.粮食库存检查。3.粮食收购检查。4.政策性粮食出库检查。5.投诉举报涉粮问题线索核查。6.其它涉粮问题督查检查。

三、此次执法督查有哪些文件支撑?

《国家政策性粮食县级联合监管工作指导意见(试行)》 、《安徽省粮食流通定期巡查工作指导意见》、 按照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修订的《12325全国粮食和物资储备监管热线举报处理规定》和省局关于做好举报涉粮问题线索核查相关文件要求执行。

解读机关:大通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人:区发改委  廖延明

联系方式:0554-2519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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