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大通区建成区餐饮业油烟污染专项清理整治工作方案》解读

发布时间:2022-04-29 17:25信息来源:区城管执法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日前,经区政府同意,区政府办公室印发《大通区建成区餐饮业油烟污染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大府办秘〔202211,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就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根据委、政府统一部署,区城管局牵头起草了《实施方案》,征求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意见,经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后以政府办公名义正式印发。

二、制定意义

实施方案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按照市级统筹、属地管理,部门联动、源头治理,依法查处、标本兼治的思路,紧紧围绕解决群众身边环境问题、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全国文明城市创建,以三个一批(依法关闭一批,停业整治一批,提高提升一批)为主要内容,对建成区范围内餐饮经营户(含个体工商户、机关和企事业单位食堂,下同)、露天餐饮(含烧烤)摊点油烟污染等问题进行全面清理整治,推动建成区餐饮行业规范、有序、健康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人居环境的期望,助力我区打赢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

三、起草过程

20222月,按照区委区政府工作安排,结合本地实际,区城管局起草《大通区建成区餐饮油烟污染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并向各相关单位及社会人员进行意见征集20223月,合法性审查通过形成送审稿报送政府办公室;20223下旬,经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后以政府办名义正式印发。

四、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共分为部分内容、16条细则,主要包括:(一)总体目标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按照市级统筹、属地管理,部门联动、源头治理,依法查处、标本兼治的思路,紧紧围绕解决群众身边环境问题、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全国文明城市创建。(二)主要任务。1、整治范围;适用于大通区主城区建成区范围内的餐饮业油烟整治工作。餐饮不含以下类型:不设厨房的兑制冷热饮品、零售烧卤熟肉食品、食品复热的;不设炒炉和无煎、炒、炸、烤等产生油烟、异味和废气制作工序的甜品、炖品、西式糕点、中式面点的。2、整治任务;1.依法予以关闭或取缔情形的。2.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业整治,在完成整治、完善相关证照手续、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营业清醒的3.指导提高、提升情形的3整治标准推动餐居场所分离。固定场所加工。证件齐全卫生达标。油烟高空排放(三)整治步骤1摸底排查阶段梳理基本情况及存在问题,分类建立工作台账2动员部署阶段。制定整治方案,召开整治动员会议、部署安排任务。3清理整治阶段。确定的整治对象逐个进行清理整治。第一阶段:对整改提升符合标准保留经营的餐饮经营户,由相关部门提出书面意见同意后予以保留。第二阶段:全面完成餐饮经营单位油烟清理整治工作。选择合适地点,引导界定摊群点入室经营。4长效监管阶段。建立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防治长效监管机制。(四)职责分工。按照职责分工由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牵头开展专项清理整治行动,非法露天餐饮烧烤摊点的清理关闭以及临时规范点的日常管理。负责做好专项清理整治行动的宣传工作,营造专项清理整治良好氛围。区生态环境分局根据专项清理整治进展,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已在网上备案的餐饮单位进行审查,对已取得环评手续不包括网上备案但不符合开设条件的餐饮经营户进行查处对已取得环评手续或进行网上备案并符合设立条件或整改要求的餐饮经营户督促其完善相关环保手续;对已进行网上备案但不符合开设条件的予以公示撤销并移交城管或市场监管部门查处;配合做好专项清理整治的宣传工作;提供油烟污染环境监测技术支持,协助相关部门查处违法违规餐饮单位。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专项清理整治进展,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无照经营的餐饮经营户进行查处;对已取得营业执照但不符合开设条件的餐饮经管户进行查处;对新申领营业执照的餐饮经管户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把关,对不符合环保要求的餐饮服务业,不予核发《食品经营许可证》,对属于禁止设立范围的不予核发营业执照。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对现有餐饮经营户拟增设外置烟道提出建议;督促、指导物业服务企业配合做好清理整治工作;对擅自拆改房屋承重结构进行鉴定和查处。区自然资源与规划分局根据专项清理摸底调查及整治进展情况尽快统筹规划布局一批符合餐饮等相关服务业开设条件的配套设施,在城区新建工程项目规划设计方案中明确或标注可设置餐饮项目的位置,为相关部门审批核发餐饮项目证照提供依据,确保今后新批准餐饮项目具备专用烟道、排污管道等基本设施。区应急管理局对辖区内餐饮经营户电线线路等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消除隐患。消防救援大队对辖区餐饮经营户烟雾报警器等消防安全情况进行全面排查,限期整改,消除隐患。大通公安分局对清理整治过程中发生的暴力阻挠执法、群体性事件等依法采取相关措施。各乡镇、街道积极做好宣传发动及维稳工作;加强长效管理,坚决做到查处一处,巩固一处,严禁反弹回潮。其他部门按照职责配合专项工作开展。(五)工作要求1强化组织领导。2强化责任落实。3强化督查调度。4强化协作配合。5强化宣传引导。

五、创新举措(一)坚持因地制宜,明确餐饮商户种类对各类餐饮商户进行划分,科学分类管理各类餐饮商户,针对环铁路、居庆路等餐饮商户较多的区域进行集中整治。(二)坚持部门联动,明确各部门职责。按照部门联合整治的指导基础,对各部门职责进行划分,真正做到各项工作无死角。(三)坚持防范风险,明确公安执法支持对整治过程中可能存在的暴力抗法现象,提请公安部门配合,保障安全执法。

六、政策咨询渠道

解读机关:大通区城管局

咨询科室:办公室

联系人:徐龙

联系方式:0554-2503515

为进一步了解掌握社会公众对政策执行效果的反馈与评价,请您对该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提出宝贵的意见或建议。我们将及时收集并分析,共同助力政策不断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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