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批复的公示(包含孔店乡)
根据《淮南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农〔2023〕—892号)分配我区中央资金846万,其中中央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资金150万元。《淮南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农〔2023〕—893号)分配我区省级资金479万元,其中省级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资金50万元。经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现将中央、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325万元投入各乡镇进行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等。建设内容和财政资金数额见附表,不足部分另行安排。
本批复下达后,各实施单位应加快项目实施力度,明确专人负责项目工作,确保按时完成项目实施和资金拨付。
大通区2024年中央、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目一览表.doc
公示时间:2024年1月24日-2月2日
监督电话:12317、2519462
通讯地址:大通区乡村振兴局大通转盘街交通银行四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