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批复的公示(包含孔店乡)

发布时间:2024-01-24 10:41信息来源:孔店乡文字大小:[    ] 背景色:       

根据《淮南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农〔2023〕—892号)分配我区中央资金846万,其中中央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资金150万元。《淮南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农〔2023〕—893号)分配我区省级资金479万元,其中省级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资金50万元。经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现将中央、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325万元投入各乡镇进行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等。建设内容和财政资金数额见附表,不足部分另行安排。

本批复下达后,各实施单位应加快项目实施力度,明确专人负责项目工作,确保按时完成项目实施和资金拨付。

    大通区2024年中央、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目一览表.doc

公示时间:2024年1月24日-2月2日

监督电话:12317、2519462

通讯地址:大通区乡村振兴局大通转盘街交通银行四楼

邮箱:hndtfpb@126.com

为进一步了解掌握社会公众对政策执行效果的反馈与评价,请您对该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提出宝贵的意见或建议。我们将及时收集并分析,共同助力政策不断完善。
  • 姓  名:

  • 联系方式:

  • *内  容:

  • *验 证 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