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河镇2021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05 09:46信息来源:大通区洛河镇文字大小:[    ] 背景色:       

 


 

——20211223在洛河镇第十九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洛河财政所所长  宗升贵

 

各位代表:

受镇人民政府委托,现向大会书面报告洛河镇2021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财政预算草案,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21年,在镇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在镇人大的依法监督指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按照量入为出、量财办事的原则,不断提高财政管理水平,努力强化财政监督,积极组织预算收入,合理安排支出,认真落实各项惠农政策,着力解决镇财政运行中的困难和问题,经过各方的共同努力,圆满完成了镇十八届人大第八次会议批准的2021年财政预算任务,有力推动了全镇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

一、2021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一)财政收入情况

2021年全镇财政预算收入完成1730万元,为年度预算数的100%,其中:可用财力1015万元。

(二)财政支出情况

2021年财政总支出为1014.79万元,完成年预算数的100%

分项是: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60.05万元;

2.公共安全支出4.14万元;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6.71万元;

4.卫生健康支出65.58万元;

5.节能环保支出25.69万元;

6.城乡社区事务支出95.63万元;

7.农林水支出73.68万元;

8.住房保障支出91.87万元;

9.其他支出31.44万元。

二、2021年财政工作

2021,镇财政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财政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的要求,结合镇党委、镇政府年初制定的目标任务,充分发挥财政工作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扎实苦干,奋力拼搏,较好的完成各项财政工作。

(一)依法协税护税,确保预算收入完成

2021年,面对错综复杂的经济形势,全镇经济运行和财政收入增长乏力,镇财政部门积极主动地加强与税务、市场监管等部门联系,加大对镇域内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核查统计,查实税源,协助财税部门加大税收征管,大力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建立健全协税护税机制,实行源头监控,强化征管薄弱环节,堵塞收入漏洞,确保应收尽收,圆满完成财政预算收入。

(二)严格支出管理,确保财政收支平衡

2021年,镇政府坚持量入为出,量财办事的原则,不断加大预算支出管理,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健全厉行节约长效机制,在保工资和保运转的同时,严格控制一般性财政支出的增长,大力推进预算信息公开,全面公开了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规范财政收支行为。同时,加强了非税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落实了非税收入资金纳入预算统一管理和使用,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确保财政收支平衡。

(三)做好涉农补贴发放,确保国家惠农政策落实

2021年,镇财政所紧紧围绕“乡村振兴”战略,认真落实各项惠农财政补贴政策,严格规范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流程,建立健全补贴资金监管机制,在涉农补贴资金发放过程中,实现了零纠纷、零投诉和零上访,有效杜绝了挪用、截留、抵押农民的补贴资金现象的发生,农民群众幸福感、获得感不断增强。2021年财政部门通过“一卡通”方式发放各类补贴4914户,补贴资金361.98万元。

具体分项是:

1.特困人员供养补助33户,补助资金16.8万元;

    2.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361户,保障金额78.18万元;

3.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413户,补贴金额8.03万元;

4.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300户,补贴金额9.33万元;

5.农村孤儿基本生活补助14人,补助金额8.53万元;

6.农村抚恤(优抚) 168户,抚恤金额13.23万元;

7.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235户,扶助金额24.76万元;

8.农村残疾人生活救助55户,救助金额6.01万元;

9.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6户,补助金额4.1万元;

10.耕地地力保护补贴1779户,补贴金额78.99万元;

11.稻谷补贴1338户,补贴金额22.84万元;

12.农机购置补贴3户,补贴金额0.83万元;

13.农村贫困学生补助5户,补助金额0.13万元;

14.水库移民后期扶持3户,扶持金额0.36万元;

15.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201户,保障金额89.86万元。

(四)做好财政奖补项目,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村级公益事业建设财政奖补,是改善村民生产生活条件,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一项惠民政策。2021年我们支持各村积极申报村级公益事业建设财政奖补项目,通过镇村的共同努力,全镇获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财政奖补项目2个,项目总投资17.73万元,其中:自筹资金5.11元,申请财政奖补资金12.62万元。在项目施工过程中,区镇村加强了工程施工质量的监督检查、工程验收和决算审计,全镇2个财政奖补项目于20219月底全部通过了竣工验收,项目共修建水泥道路2条,总长195米,受益人口3411人,有力地改善了项目村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

(五)做好“三资”代理服务,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是财政所当前一项重要工作。我们按照《大通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若干规定》大发[201721号和洛河镇《关于进一步规范“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的通知》洛发[201731号等文件要求,规范操作。镇“三资”代理服务中心人员尽心尽责,积极主动地为“三资”管理做好各项服务工作,做到村(居)报账员随时来随时报账,收支票据按月及时登记入账,做到日清月结。每月初将上月的收支月报表发放到各村(居),督促各村(居)将财务报表在公开栏张榜公示。同时积极配合各村(居)做好“网上阳光村(居)务监督平台”的录入工作,将村(居)财务及时在网上公开,真正做到了村(居)财务核算准确、公开及时。使“三资”管理逐步走向规范化,推动了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切实维护群众的根本利益。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2021年镇财政圆满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平稳,实现了保工资、保运转、保稳定的财政工作基本要求,圆满完成了镇十八届人大八次会议通过的财政预算方案。这些成绩的取得,是镇党委、镇人大高度重视财政工作的结果,是全镇人民团结奋斗的结果,也是各有关部门、单位大力协助和密切配合的结果。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镇财政运行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财政收入增长缓慢,刚性支出需求在逐年加大,财政收支矛盾依然突出。同时,在收入征管力度方面仍需强化,财务管理和监督工作还有待加强。在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高度重视这些问题,研究制定切实有效的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三、2022年财政预算草案

2022年财政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新发展理念,按照中央和省市区财政工作会议部署,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按照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的要求,加大财政资金统筹力度,有效盘活存量资金,调整优化支出结构,突出保障重点,确保财政收支平衡。为促进我镇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做出新的贡献。根据上述指导思想和原则,2022年财政预算安排情况如下:

(一)财政收入预算

2022年全镇财政总收入为1868万元,比上一年增长8%

(二)财政支出预算

2022年财政预算安排支出1120万元,比上一年实际支出增长10%

具体分项是: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含人大活动及党建工作经费)560万元;

2.公共安全支出(含安全生产、综治、信访工作经费)12万元

3.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3万元;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5万元;

5.卫生健康支出80万元;

6.节能环保支出40万元;

7.城乡社区事务支出150万元;

8.农林水事务60万元;

9.住房保障支出95万元;

10.其他支出25万元。

四、2022年财政工作

2022年,中国共产党将召开党的二十大,这是党和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要保持平稳健康的经济环境、国泰民安的社会环境、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做好财政工作尤为重要。镇财政工作将紧紧围绕镇党委、镇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继续坚持稳中求进的总基调,正视财政经济运行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和新趋势,统筹谋划,重点推进,在新的起点上努力开创财政工作新局面。

(一)全力服务大局,推进经济发展

我们将按照镇党委、镇政府制定的发展目标,充分发挥财政调控作用,把有限的财政资金用于招商引资、文明城市创建、控违拆违、环境整治、节能环保等当前政府中心工作,通过创建,不断优化投资环境,推动项目的引进,加快项目区建设,促进我镇经济的快速发展。

(二)加强收支管理,确保财政收支平衡 

2022年,我镇财政收支矛盾依然突出,做好增收节支工作是保证全年财政收支平衡重要一环。在增收方面,我们将加大工作力度,积极协助有关部门进一步挖掘收入潜力,严格各项收入的收缴管理,努力做到应收尽收。同时,我们进一步做好节支工作。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坚持勤俭办一切事情,压缩一般性支出,严格控制车辆运行费用、公务接待费用,减少会议经费和出差经费,降低行政运行成本。加强阳光财政建设,健全内控制度,依法接受人大监督,自觉接受审计和社会监督,推进党务、政务、事务和财务公开,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全年财政收支平衡。

(三)加强财政监管,确保财政资金安全高效

继续做好资金监管工作。按照《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完善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意见》要求,镇财政所将不断加大财政资金监管力度,把镇财政预算资金、财政补助性资金、乡镇财政管理使用的项目资金、财政补助村级组织运转保障经费和支持村级发展资金等全部纳入监管范围,确保各类资金安全有效使用。

(四)抓好“三资”代理,进一步规范村级财务

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是财政所一项重要工作。我们将认真贯彻执行《会计法》和《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按照中央、省、市、区对村级“三资”管理的规定和要求,严格把关、规范操作,扎实推进“阳光村务工程”建设,使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工作步入制度化、规范化轨道,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保障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五)落实惠农政策,完成年度涉农补贴资金发放

涉农补贴资金的发放,是财政所一项重要工作。我们要不断地提高思想认识,认真贯彻执行好党中央、国务院一系列惠农政策,按照省市区的工作部署和具体要求,严格各项财政补贴资金的发放程序,确保国家对农民的各项直接补贴资金,通过惠民直达工程信息平台,及时足额地发放到广大农户手中。

(六)抓好农村综合改革,实施好财政奖补项目

财政奖补项目,是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安排一定的财政奖补资金,以组织、支持和引导农民筹资投劳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的一种新型农村公益事业建设投入制度。这有利于继续贯彻“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为公共财政覆盖农村开辟新渠道,搭建新平台,引导社会资金流入农村,促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快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2022年我们继续积极支持各行政村申报财政奖补项目,并不断加大项目建设的监督管理,确保项目能按照规定程序实施,保质保量地按期完工。进一步改善各村生产生活条件,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站在新的起点。做好财政工作责任重大、任务艰巨。让我们在镇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在镇人大的依法监督和支持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定信心,知难而进,强化责任担当,依法履职尽责,扎实地开展好各项工作,确保2022年财政各项任务的圆满完成,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以新的业绩谱写洛河镇发展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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