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发《关于高质量做好全镇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0-13 09:36信息来源:大通区洛河镇文字大小:[    ] 背景色:       


各村(社区)党(总)支部、村(居)民委员会,机关各部门,地区有关单位:

《关于高质量做好全镇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的实施方案》已经镇党委、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淮南市洛河镇党政办公室  

                               20211011    

 

 

 

 


关于高质量做好全镇村(社区)

“两委”换届工作的实施方案

 

按照中央及省、市、区部署要求,2021年全镇村(社区)“两委”进行集中换届。这次换届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关键换届,是村(社区)“两委”任期由3年改为5年、集中与市县乡换届同步进行的首次换届,意义重大、影响深远。根据党章和《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法律法规,贯彻落实《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委组织部、省民政厅关于高质量做好全省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皖办发〔202129号)、《中共淮南市委办公室 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委组织部 市民政局关于高质量做好全市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淮办发〔202132号)、《中共大通区委办公室 大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关于高质量做好全区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的实施方案> 的通知》(大办发〔202124号),现就高质量做好全镇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准确把握总体要求,切实增强做好换届工作的政治责任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做好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以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夯实党的执政根基为指向,以选优配强村(社区)“两委”班子特别是党组织书记为关键,以增强村(社区)“两委”班子整体功能为重点,坚持系统思维、整体理念,坚持全程高标准、全面高质量,着力使换届成为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党员干部、团结凝聚广大群众的过程,成为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发扬基层民主、弘扬法治精神的过程,成为围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选优配强基层骨干、提供坚强组织保证的过程,成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净化基层政治生态和提升治理水平的过程,切实选出忠诚过硬好头雁、换出团结协作好班子、营造风清气正好生态、形成干事创业好氛围,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快建设新阶段现代化美好洛河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二)基本原则。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严把换届方案制定关、人选质量关、选举程序关、责任落实关,将党的全面领导贯穿换届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坚持干事创业导向,紧紧围绕事业发展全局选人,突出高线标准,重实干、重实绩、重担当,在干中选、选中干,以换届激发推动乡村全面振兴、创造美好生活的新动能。坚持充分发扬民主,扩大有序政治参与,充分保障党员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切实把组织意图和群众意愿有机统一起来。坚持严格依法依规,精准把握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规范程序步骤,细化操作办法,确保执行不打折、落实不走样、程序不出错。坚持严肃换届纪律,严明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严禁拉票贿选和强迫民意,对发现的问题线索从严从快查处,始终保持整治不正之风的高压态势,确保换届风清气正。

(三)总体安排。全镇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同步推进,按照先进行村(社区)党组织换届、再进行村(居)民委员会换届的次序开展,从20219月开始,到12月底前基本完成。

二、着眼整体优化提升,选优配强村(社区)“两委”班子特别是带头人

(一)明确标准条件。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突出“双好双强”,大力选拔思想政治素质好、道德品行好、带富能力强、协调能力强,懂发展善治理、有干劲会干事,公道正派、廉洁自律,热心为群众服务的优秀人员进入村(社区)“两委”班子。村更加注重选拔致富带富能力强、能团结带领群众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人员;社区更加注重选拔治理和服务能力强的人员。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还应具备一定的政策水平,坚持依法办事,善于做群众工作,甘于奉献、敢闯敢拼。

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作为村(社区)“两委”换届候选人。(1)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对党不忠诚不老实,政治上当“两面人”的。(2)受过刑事处罚的,存在“村霸”和涉黑涉恶等问题的,近3年因涉黄涉赌涉毒受到行政处罚的。(3)非工作原因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尚未超过所受处分有关任职限制期限的,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公安、司法等机关立案调查处理的。(4)非法宗教的组织者、实施者、参与者,参与邪教组织人员,以及组织、利用宗教宗族宗派势力干扰侵蚀基层组织和基层政权的。(5)存在“带病入党”、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发展党员违规违纪问题且未受处理的,存在严重违法用地、严重损害生态环境等行为尚未整改的,参与串联聚集、缠访闹访,以非法手段煽动和组织群众集体上访、干扰社会稳定或造成群体性事件的。(6)有严重危害集体利益和群众合法权益行为的,当前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在疫情防控、防汛救灾等任务中拒不执行相关规定造成不良影响的。(7)存在拉票贿选等违反换届纪律行为,利用各种方式操纵、干扰、破坏选举工作的。(8)不担当不作为,长期不履职,近3年有考核不称职或被评为不合格党员的。(9)因身体健康等原因,无法正常履行相应职责的。(10)其他不适宜情形的。

对照人选标准和“十不选”要求,制定村(社区)“两委”换届候选人资格条件,指导村(社区)写入选举办法,提交党员大会或村(居)民(代表)会议通过后,严格执行。要防止层层加码、简单操作。对由于工作原因,受到警告、严重警告党纪处分和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政务处分尚未超过所受处分有关任职限制期限,受到停职检查、调整职务组织处理的,是否可列为候选人,由镇党委研究提出具体意见,经区纪委监委、组织和民政部门审核后,提请区委常委会研究决定。

(二)着力选好书记。全面落实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区级备案管理制度,区委组织部会同镇党委逐村(社区)分析研判、对书记人选深入考察,区委常委会研究讨论,切实把好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坚持好中选优、优中选强,注重从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扫黑除恶、疫情防控、防汛救灾等重大任务中表现突出的人员中物色人选。对村党组织书记,注重从现任村“两委”班子成员、本村致富带头人、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负责人、退役军人、村医村教等人员中选拔;从外出务工经商人员、本乡本土走出去的大学毕业生中回引,尤其要吸引一批35岁以下优秀年轻人才回村参选,还可从本村在外的机关事业单位退居二线或退休公职人员中回请。对社区党组织书记,注重从现任社区“两委”班子成员、社区专职工作者、退役军人、大学毕业生,以及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等社区各类组织的党员负责人中选拔。对本村(社区)暂无党组织书记合适人选的,可从上级机关、企事业单位优秀党员干部中选派,有条件的也可以探索跨村(社区)任职。

(三)积极稳妥推行“一肩挑”。积极推行村(社区)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居)民委员会主任(以下简称“一肩挑”),抓细抓实人选摸排、调配等工作,切实将那些能够挑得起、自身过得硬、群众信得过的人推出来、选上去。同时,因地制宜、不搞一刀切,对于本村(社区)暂无合适人选、由下派干部担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的,一般不实行“一肩挑”,上级党组织和下派干部要着力培养帮带出今后合适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人选。实行“一肩挑”的村(社区),可设党组织副书记。暂不具备条件、不能实现“一肩挑”的,列出具体原因,提交区委常委会逐个研究分析,并报送市委组织部从严审查把关。

(四)优化班子结构。根据村(社区)规模大小、人口数量、党员人数、工作任务等,按照精简高效的原则,依法合理确定村(社区)“两委”职数。村(社区)党的支部委员会一般设委员35名,其中书记1名,必要时可以设副书记1名;村(社区)党的总支部委员会一般设委员57名,其中书记1名、副书记1名、纪检委员1名。村民委员会设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共37名,居民委员会设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共59名。推行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交叉任职,村(居)民委员会成员中党员应占一定比例。

推行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交叉任职,村(居)民委员会成员中党员应占一定比例。交叉任职后,村“两委”一般3-7。人口数3000人以上的村,或因“一肩挑”原因原正职改任副职的,报经区换届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同意,可以适当增加职数,但最多不得超过9人。

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配备相关问题的通知》(淮民〔202163号)、《关于市辖各区城市社区“两委”专职工作者职数配备总量的通知》(淮民〔202185号)等文件精神,社区“两委”一般5-7人,最多不超过9人,其中2000户以下的社区配备5人,2000-2500户配备6人,2500-3000户配备7人,3000户以上配备8-9人。社区党组织中党员人数超过100人的社区,可增加1人用于专职从事党务工作。社区“两委”专职成员必须依法依规选举产生。根据我镇情况,社区“两委”成员不足的,应优先从目前在社区工作的其他优秀工作人员中经考试、考核选拔产生(以前通过考试进入社区工作的人员可不再参加考试)。

着眼事业发展长远需要,推动村(社区)“两委”班子年轻化、知识化和专业化,通过换届力争实现平均年龄普遍下降、整体学历明显提升。新进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应注重选拔45岁以下的人员,村“两委”班子成员应具备中专高中以上学历,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应具备大专以上学历。继续留任的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一般不超过55岁。对年龄超过60岁、特别优秀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经区委常委会审定、报市委组织部备案后,可继续留任,不简单以年龄划线、搞一刀切。换届后,村(社区)“两委”班子年龄以36岁至55岁为主体,原则上占比不低于65%;原则上每个村(社区)“两委”班子中至少有135岁以下的年轻干部,村(社区)党组织书记45岁以下的应占相当比例,原则上村不低于30%、社区不低于40%,村(社区)党组织书记35岁左右的应有一定数量;村“两委”班子成员学历以中专高中以上为主体、原则上占比不低于75%,村党组织书记中专高中以上学历的达到80%以上、大专以上学历的达到40%以上;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学历一般在大专以上;村(社区)“两委”班子交叉任职比例较上届有所提高。

重视培养使用女干部,村(社区)妇联主席须进“两委”班子,保证每个村(社区)“两委”班子中至少有1名女性成员;女性村委会主任应占有一定比例,力争女性村委会成员比例达到30%以上。统筹推进村(社区)团支部书记进“两委”班子。

重视选拔退役军人进入村(社区)“两委”班子,原则上村(社区)“两委”班子中退役军人占比不低于上届。

(五)严格审核把关。严格落实村(社区)“两委”成员候选人资格联审制度。村(社区)党组织、村(居)民选举委员会对候选人(初步)人选资格条件进行初审后,镇党委组织本级有关部门及上级相关职能部门派出机构,进行全面审查;区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区纪委监委和组织、宣传、统战、政法、法院、检察院、教育、公安、民政、司法行政、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农业农村、卫生健康、应急管理、信访等部门联合审查。

实行村(社区)“两委”成员近亲属回避制度,在同一村(社区),原则上属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关系的人员不能同时作为提名人选。

三、严格程序步骤,有力有序推进换届工作

(一)抓实准备工作(9月下旬)。坚持摸底排查在先、集中整顿在先、宣传发动在先,做到情况早掌握、矛盾早化解、风险早排除。对前期摸排情况进行查缺补漏,切实做到化解矛盾清仓、扫黑除恶清障、反腐倡廉清风、财务审计清账。要坚持集中攻坚,紧盯在前期摸排中被确定为红色和黄色等级的重难点村(社区),镇党委书记带头包联最复杂的村(社区),问题不解决、整顿不到位不启动换届。要进一步推动区乡村干部深入宣讲换届相关政策要求,引导党员群众积极参与换届选举。

(二)成立工作机构(10月上旬)。镇党委成立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任组长,镇党委副书记、镇长任第一副组长,镇党委、人大、政府相关负责同志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抽调人员集中办公。村(社区)要依法推选产生村(居)民选举委员会,保证换届依法依规有序进行。

(三)制定工作方案(10月上旬)。镇党委研究制定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换届选举的实施阶段、重点任务、时间进度、责任主体及具体要求。村(社区)要进一步明确时间表、任务书和责任人,确保每个环节、每个步骤的工作有序推进,被确定为黄色等级的重难点村要制定有针对性的实施方案。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方案提交给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进行前置审核。

(四)加强教育培训(9月—12月)。采取分级培训的方式,区、镇举办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专题培训班,重点培训换届工作有关法律法规、章程条例以及换届选举的工作步骤、操作程序、具体要求等,注重加强“实操培训”,围绕重点环节进行模拟演练,提高换届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要结合党史学习教育、“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开展民主集中制、党员义务权利、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和换届选举目的意义等教育,引导党员群众积极有序参与换届选举。

(五)按章组织村(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10月上旬—11月上旬)。村(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要严格执行操作程序,按照部署启动、党员和群众推荐、镇党委推荐、组织考察和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五个主要步骤进行。要广泛发动党员群众,听取党员群众意见,教育党员认真履行义务,保障党员民主权利,确保换届选举圆满完成。

1. 部署启动(1013日前)。村、社区党组织召开委员会会议,讨论通过《关于召开党员大会的决定》,并向镇党委呈报关于召开党员大会的请示。镇党委批复后,村、社区党组织研究做好召开党员大会的准备工作。对在家党员逐人通知,对流动党员通过电话联系、发公开信等方式,动员他们参加换届推荐、选举。

2. 党员和群众推荐(1018日前)。镇党委召开村、社区党员和村(居)民代表会议,听取本届党组织委员会书记、副书记、委员的述职报告,对现任村、社区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进行民主测评,推荐下届村、社区党组织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初步人选,确定参加党员大会的应到会党员。参加推荐的党员和村(居)民代表分别超过应到会人数一半以上,推荐有效。推荐票要当场唱票、计票,公布推荐结果。村、社区党组织在得票数超过推荐票一半以上的党员中,按照不低于委员职数20%、不高于拟定职数一倍的差额比例,确定村、社区党组织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初步人选,缺额人选在未列入候选人初步人选且得票数多的被推荐人中另行推荐产生。村、社区党组织初审后向镇党委报告推荐结果,镇党委组织本级有关部门及上级相关职能部门派出机构,进行全面审查。村、社区党组织推荐的初步人选,经镇党委审查认为不宜列入的,向村、社区党组织作出说明,缺额人选由村、社区党组织根据推荐结果确定上报。

3. 镇党委推荐(1020日前)。镇党委召开会议,按照不低于委员职数20%的差额比例,推荐下届村、社区党组织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初步人选。村、社区党组织召开委员会议,结合“两推”及镇审查情况,按照不低于委员职数20%的差额比例,研究确定下届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考察名单,报镇党委。由镇及时报送区换届领导小组办公室。

4. 集中联审、组织考察和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1026日前)。区村和社区“两委”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区纪委监委和组织、宣传、统战、政法、法院、检察院、教育、公安、民政、司法行政、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农业农村、卫生健康、应急管理、信访等部门进行联合审查,及时将联审结果通报我镇镇党委在考察中要注意听取党员群众的意见,考察情况反馈村、社区党组织。村、社区党组织召开委员会议,结合区联审及镇党委考察情况,研究确定下届村、社区党组织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预备名单,并在全村、社区范围内公示。

5. 党员大会选举(115日前)。村、社区党组织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召开党员大会,听取和审议本届党组织委员会的工作报告,选举产生新一届村、社区党组织委员会。选举中,可以采取“直接选举”的方式,直接选举书记、副书记和委员;也可以采取“间接选举”的方式,先选举委员,再选举书记、副书记。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参加选举的有选举权的党员人数达到或超过应到会党员人数的4/5,会议有效。选举结束后,村、社区党组织及时向镇党委呈报选举结果,镇党委予以批复,并报区委组织部备案。

(六)依法组织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10月下旬—12月)。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要按照推选产生村(居)民选举委员会、确定选举方式、制定选举办法、做好选民登记工作、推选村(居)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做好候选人资格条件把关工作、组织好投票选举工作七个主要步骤进行。要严格把握关键环节,做到法定环节一个不少,规定程序一项不漏。

1.推选产生村民(社区)选举委员会(1020前)。村民(社区)选举委员会由主任和委员组成,由村(居)民会议、村(居)民代表会议或各村(居)民小组推选产生,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议事原则。村民(社区)选举委员会的人数应当根据村(居)民居住状况、参加选举村(居)民的多少而确定,不低于3人,以奇数为宜。村(居)民之间有近亲属关系的,不宜同时担任村民(社区)选举委员会成员。

村(居)民委员会应当及时公布选举委员会主任和委员名单,并报镇政府或者村(居)民委员会选举工作指导机构备案。

村民(社区)选举委员会成员被依法确定为村(居)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的,不得再担任村民(社区)选举委员会成员,所缺名额从原推选结果中依次递补。村民(社区)选举委员会成员不履行职责的,经村(居)民会议、村(居)民代表会议或村(居)民小组会议讨论同意,停止其职务,并按照原推选结果依次递补或者另行推选。提倡将不是村(居)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或第一书记推选为村民(社区)选举委员会主任。村民(社区)选举委员会产生后,要在换届选举前及时改选村(居)民代表,并予以公布。

2.确定选举方式(1020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居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本居住地区全体有选举权的居民或者由每户派代表选举产生;根据居民意见,也可以由每个居民小组选举代表二至三人选举产生。社区选举委员会可根据上述要求,结合本社区实际及以往惯例,研究确定选举方式,并报镇政府或者村(居)民委员会选举工作指导机构审核同意后实施。

3.制定选举办法(1020前)。要结合实际,把组织意图变为群众的意愿,精心指导和引导村民(社区)选举委员会依法依规制定本村、社区选举办法,对村、社区干部任职资格条件、职数、选举程序、选民资格认定、委托投票、不当或非法选举行为裁定、有效选票认定以及回避制度等作出规定,并经村(居)民会议或村(居)民代表会议审议通过,以适当方式公布。

4.做好选民登记工作(10月上旬—10月底前)。要针对城镇化进程加快、人口流动性增强、户籍制度改革等新情况,把握好关键环节,规范运作。全面、准确地做好登记工作,防止错登、重登、漏登,保证村(居)民的选举权。登记参加选举的村(居)民名单,应当在选举日20日前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5.推选村(居)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1110日前)。强化宣传,引导村民通过直接提名产生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引导社区居民通过全体居民提名、户代表提名或居民代表提名的方式产生居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不得用组织提名代替村(居)民(或户代表、居民代表)提名,保证村(居)民(或户代表、居民代表)的直接提名权。正式候选人的名额应多于应选名额,要认真做好女性村民提名为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的工作。

6.候选人资格条件把关(1120日前)。村民(社区)选举委员会要对村(居)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并报镇党委。镇党委组织本级有关部门及上级相关职能部门派出机构,对候选人初步人选进行全面审查,并报送区村和社区“两委”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村和社区“两委”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区纪委监委和组织、宣传、统战、政法、法院、检察院、教育、公安、民政、司法行政、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农业农村、卫生健康、应急管理、信访等部门进行联合审查。镇党委要将审查结果及时通报村民(社区)选举委员会,村民(社区)选举委员会在选举日10日前,按村民提名、居民提名(或户代表提名、居民代表提名)得票数多少的顺序确定和张榜公布候选人名单。

7.组织好选举日的投票工作(125日前)。坚持“选举村民(居民)委员会,有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居民或户代表、居民代表)的过半数投票,选举有效;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的村民(居民或户代表、居民代表)的过半数的选票,始得当选”的原则,积极动员、组织群众亲自投票,确保选民的投票权。选举时,应召开选举大会集中投票或设立中心投票会场和若干投票站投票,设立秘密写票处,实行无记名投票、公开计票,选举结果应当场公布。严格控制流动票箱的使用,依法办理委托投票手续。要切实维护投票现场秩序,禁止任何人扰乱选举现场秩序,影响选民投票意向的行为。

(七)同步推选产生村(居)务监督委员会(1215日前)。村(居)务监督委员会一般由35人组成,设主任1名。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由村(居)民(代表)会议推选产生,村(社区)党组织要把好质量关,确保人选具有较高思想政治素质和履职能力,特别是依法办事能力,成员中应至少有1人具备财会、管理知识。村(居)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原则上由非村(居)民委员会成员的村(社区)党组织纪检委员兼任。村(社区)党组织纪检委员由镇纪检监察专员办公室聘任为监察信息员。强化基层纪检监察组织与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沟通协调、有效衔接,形成监督合力,实现对村(社区)“两委”成员监督监察全覆盖。

(八)加强配套组织建设(12月底前)。以村(社区)“两委”换届为契机,带动包括村(社区)共青团、妇联、民兵组织、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等在内的其他村(居)组织建设,积极推行村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经济组织负责人,推选村(居)民代表、村(居)民小组长(网格长),推选产生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等下属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还应设妇女和儿童工作等委员会,居民委员会还应设环境和物业管理等委员会。全面建立村(居)民议事协商制度。

(九)做好后续有关工作。镇党委要统一组织组织、民政部门监督村(社区)“两委”新老班子做好公章、文档、“三资”台账移交等工作,保证村(居)事务正常运转。对拒绝移交或者无故拖延移交的,要求限期移交,否则问责处理。对换届后擅自用印章签订的合同、协议或其它代表村“两委”办理的有关业务,要依法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做好离任、落选村(社区)干部的思想工作,引导他们支持新班子工作。按照分级负责的要求,及时组织开展任职集中培训,其中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培训时间不少于5天,村(社区)“两委”其他成员培训时间不少于3天。村“两委”除党组织书记其他成员动员赋能由镇党委参照区动员赋能大会开展。全面推行“开门一件事”,组织新一届班子成员履行干事承诺,着力解决群众关注的民生实事,以实际行动增强民意基础。健全完善村(社区)特别是“一肩挑”后的组织运行机制,落实村(居)重大事项“四议两公开”、村(居)务联席会议和党务、村(居)务、财务公开等制度。探索开展村(社区)“一肩挑”人员激励保障试点工作。推行村(社区)干部承诺践诺制度,健全不胜任不尽职村(社区)干部退出机制。组织新一届村“两委”成员,对照《关于推行村干部辞职承诺制度的意见(试行)》(淮组字〔20179号)要求,逐一签订辞职承诺书。

四、严肃纪律要求,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

(一)强化宣传教育。把换届纪律挺在前面,坚持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广泛宣传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的纪律要求,明确违反换届纪律的具体情形,让党员群众知晓哪些行为合法、哪些行为违法。充分发挥典型案例警示作用,引导候选人严格遵守换届纪律,采取合法正当方式有序参与竞职。全面推行镇党委与候选人谈心谈话、候选人签订纪律承诺书等制度。

(二)加强全程监督。严格执行“十个严禁”“十个一律”换届纪律要求,紧盯选民登记、候选人提名、投票选举等节点,通过设立选举监督委员会和邀请党员群众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担任换届监督员等方式加强监督。畅通村(社区)“两委”换届的监督举报渠道,镇换届工作机构要公布举报电话及其他举报渠道,对举报问题和线索逐一核查。

(三)加大查处力度。建立违反换届纪律问题联查联办和快查快结机制,实名举报的必查,线索清楚、内容具体的必查,涉嫌拉票贿选的必查,群众反映强烈的必查,以“零容忍”的态度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及时通报查处情况,公开曝光典型案件,形成强大震慑。

五、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换届工作圆满顺利完成

(一)落实领导责任。要把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摆在重要位置,切实履行主体责任。镇党委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部署亲自抓,镇领导班子成员负责指导联系村(社区)换届工作。镇党委书记要认真履行直接责任人职责,集中精力具体抓,党政领导干部要落实“包村联户”制度,加强全程指导。实行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考核评价制度,科学量责评责。把村(社区)“两委”换届情况作为评价新一届领导班子战斗力的重要依据,作为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干部提拔使用的重要参考。建立健全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责任追究制,对领导不力、处置不当引发群体性事件和重大负面舆情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强化部门协作。建立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协调、民政部门密切配合,纪委和宣传、政法、公安、司法行政、财政、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农业农村、卫生健康、应急管理、信访等部门共同参与的推进机制,完善换届工作重大问题会商研究、及时报告、情况通报等制度,切实形成工作合力。有关部门要立足职能职责,认真做好人选资格联审、配套组织换届、违纪违法查处、风险防范化解、换届经费保障等有关工作。

(三)加强督促指导。镇党委建立换届工作联系指导和督查制度,切实加强对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的督促指导,对村党组织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考察。选派精干力量驻点指导,被确定为黄色等级的重难点村(社区),要由1名镇领导班子成员包保,蹲点抓好换届工作。对矛盾突出、选情特别复杂的村(社区),镇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直接包保,确保换届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四)做好风险防范。防范各种干扰风险,依法严厉打击“村霸”等黑恶势力、家族宗族势力、宗教势力、敌对势力干扰破坏换届工作。防范信访矛盾风险,认真做好群众工作,依法及时妥善处置集体访、越级访、缠访闹访问题和群体性事件。建立健全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重大事件、重要信息报送制度,完善应急处置工作机制,全面掌握工作动态,及时稳妥处置突发事件。要认真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关于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制定疫情防控预案,加强重点场所防控,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措施,坚决防止在换届工作中出现聚集性疫情。

(五)营造浓厚氛围。通过广播电视、标语板报、公告信件、手机短信、微信、党建网站、远程教育等多种方式,深入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宣传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宣传换届的政策要求、人选标准、工作程序、时间安排、纪律规定等,做到家喻户晓。要严格新闻宣传纪律,加强舆情监测和应对,落实24小时盯网制”,及时处理有关负面舆情,防止舆论炒作。

 

附件:1. 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 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日程安排表

 


附件1

洛河镇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长:孙春来  镇党委书记

第一副组长:刘子健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长:    镇人大主席

郑义伟  镇党委副书记

颜婷婷  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工会主席

   镇党委委员、政法委员、宣传委员

高婧婧  副镇长人选、妇联主席

     员:张贵林  洛河派出所所长

   洛河司法所所长

李传引  镇纪委副书记

   镇党政办主任、安监站站长

宫雪梅  镇经济发展办主任

   镇信访办主任

宗升贵  洛河财政所所长

丁玉虎  镇生态环保(河长制)工作站站长

陈晓芳  镇卫计办副主任

方书新  镇农村综合服务中心负责人

朱蕴怡  镇团委副书记

华蓓蕊  镇社会事务办副主任  

沈宏忠  洛河自然资源和规划所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党建办,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颜婷婷、高婧婧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调整或职位变动的,由其继任者履行成员职责,不再另行发文。

附件2

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日程安排表

工作安排

具体时间安排

备注

村(社区)党组织换届

镇党委召开动员培训会

1012

 

党员和群众代表推荐

1016-18

 

党(工)委推荐

1022日前

 

集中联审、组织考察和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

1028日前

 

党员大会选举

113-5

 

村(居)民委员会换届

镇党委召开动员培训会

1012

 

推选产生村民(社区)选举委员会

1020日前

 

改选村(居)民代表

1023日前

 

确定选举方式、制定选举办法

1025日前

 

选民登记工作

1031日前

 

推选村(居)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

1110日前

 

正式选举日

1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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