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惠民惠农补贴政策清单

主管部门 | 补贴项目 | 政策依据 | 补贴对象 | 补贴标准 | 申领流程 | 发放方式 | 发放时间 | 咨询方式 | 备注 | |||
国家标准 | 省级标准 | 市级标准 | 县级标准 | |||||||||
区应急管理局 | 冬春救助 | 应急部关于印发《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建[2020]245号)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安徽省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皖财建[2020]948号)淮南市财政局淮南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淮南市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淮财经建[2020]182号)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各地下拨 2020-2021 年度中央及省级冬春救灾资金情况的通报皖应急[2021]7号 《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安徽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开展2022-2023年度全省冬春救助工作的通知》 皖应急〔2022〕94号 《淮南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自然灾害救助资金(冬春救助)的通知》资环【2023】-16 | 受灾群众 | 严格按照救灾资金分配标准执行,一般不低于国家标准 | 严格按照救灾资金分配标准执行,一般不低于国家标准 | 严格按照救灾资金分配标准执行,一般不低于国家标准 | 根据上级拨付的资金按受灾情况发放,一般不低于国家标准 | 户报、村评、乡审、县定 | 通过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 按年度发放 | 0554-2519566 | |
区医疗保障局 | 城乡医疗救助资金 | 《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淮南市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实施细则的通知》 淮府办[2022]7号 | 救助对象 | 按照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参保财政补助政策,对参保个人缴费给予分类资助,对特困人员给予全额资助,对低保对象给予90%定额资助,过渡期内,乡村振兴部门认定的返贫致贫人口给予80%定额资助,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给予50%定额资助。对救助对象在参保地定点医疗机构或按规定转诊异地就医(急诊、抢救除外)发生的合规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等报销后的个人自付部分按规定给予救助。 | 按政策核定 | “一站式”结算 | 即时结算 | 0554-2519051 | ||||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 三属定期抚恤金 | 《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淮退役军人发〔2023〕32号)。 | 烈士遗属 | 39490 | 39490 | 39490 | 39490 | 个人申请、县级受理审核审批 | 通过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 按月发放 | 0554-2519065 | |
因公牺牲军人遗属 | 33290 | 33290 | 33290 | 33290 | ||||||||
病故军人遗属 | 30740 | 30740 | 30740 | 30740 | ||||||||
伤残人员伤残抚恤金 | 《军人抚恤优待条例》、、《人民警察抚恤优待办法》、《伤残抚恤管理办法》、《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淮退役军人发〔2023〕32号)。 | 残疾人员(含残疾军人、残疾人民警察、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民兵民工),到人 | 因战一级124410 | 因战一级124410 | 因战一级124410 | 因战一级124410 | 个人申请、县级受理审核、市级审核、省级复核审批 | 通过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 按月发放 | 0554-2519065 | ||
因公一级118250 | 因公一级118250 | 因公一级118250 | 因公一级118250 | |||||||||
因病一级112250 | 因病一级112250 | 因病一级112250 | 因病一级112250 | |||||||||
因战二级112590 | 因战二级112590 | 因战二级112590 | 因战二级112590 | |||||||||
因公二级 104700 | 因公二级 104700 | 因公二级 104700 | 因公二级 104700 | |||||||||
因病二级98900 | 因病二级98900 | 因病二级98900 | 因病二级98900 | |||||||||
因战三级98780 | 因战三级98780 | 因战三级98780 | 因战三级98780 | |||||||||
因公三级91130 | 因公三级91130 | 因公三级91130 | 因公三级91130 | |||||||||
因病三级83760 | 因病三级83760 | 因病三级83760 | 因病三级83760 | |||||||||
因战四级80970 | 因战四级80970 | 因战四级80970 | 因战四级80970 | |||||||||
因公四级71740 | 因公四级71740 | 因公四级71740 | 因公四级71740 | |||||||||
因病四级64700 | 因病四级64700 | 因病四级64700 | 因病四级64700 | |||||||||
因战五级63240 | 因战五级63240 | 因战五级63240 | 因战五级63240 | |||||||||
因公五级54270 | 因公五级54270 | 因公五级54270 | 因公五级54270 | |||||||||
因病五级49470 | 因病五级49470 | 因病五级49470 | 因病五级49470 | |||||||||
因战六级49400 | 因战六级49400 | 因战六级49400 | 因战六级49400 | |||||||||
因公六级45890 | 因公六级45890 | 因公六级45890 | 因公六级45890 | |||||||||
因病六级38040 | 因病六级38040 | 因病六级38040 | 因病六级38040 | |||||||||
因战七级36870 | 因战七级36870 | 因战七级36870 | 因战七级36870 | |||||||||
因公七级32380 | 因公七级32380 | 因公七级32380 | 因公七级32380 | |||||||||
因战八级23280 | 因战八级23280 | 因战八级23280 | 因战八级23280 | |||||||||
因公八级20910 | 因公八级20910 | 因公八级20910 | 因公八级20910 | |||||||||
因战九级19330 | 因战九级19330 | 因战九级19330 | 因战九级19330 | |||||||||
因公九级15240 | 因公九级15240 | 因公九级15240 | 因公九级15240 | |||||||||
因战十级13580 | 因战十级13580 | 因战十级13580 | 因战十级13580 | |||||||||
因公十级11390 | 因公十级11390 | 因公十级11390 | 因公十级11390 | |||||||||
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 | 《民政部办公厅关于落实给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发放老年生活补助政策措施的通知》(民办发〔2011〕11号)、《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淮退役军人发〔2023〕32号)。 | 年满60周岁农村籍退役士兵,到人 | 每服一年义务兵役每年补助688元 | 每服一年义务兵役每年补助688元 | 每服一年义务兵役每年补助688元 | 每服一年义务兵役每年补助688元 | 个人申请、县级受理审核审批 | 通过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 按月发放 | 0554-2519065 | ||
区教育体育局 | 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 | 1.《淮南市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管理办法》(淮财教[2021]180号) 2.《淮南市财政局 淮南市教育体育局关于下达2023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预算的通知》(教[2023]87号) 3.《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皖财教[2020]176 号) | 到人(义务教育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 家庭经济补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为小学生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生每生每年1250元。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为小学生每生每年500元、初中每生每年625元。 | 家庭经济补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为小学生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生每生每年1250元。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为小学生每生每年500元、初中每生每年625元。 | 家庭经济补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为小学生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生每生每年1250元。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为小学生每生每年500元、初中每生每年625元。 | 家庭经济补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为小学生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生每生每年1250元。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为小学生每生每年500元、初中每生每年625元。 | 学生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学校受理申请、组织评审,校内公示、确定资助对象。 | 通过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到受助学生,或打卡发放到受助学生 | 按学期发放 | 0554-2503550 | |
区残疾人联合会 | 困难精神残疾人药费补助资金 | 《淮南市2021年困难残疾人康复实施办法》(淮南市[2021]13号) | 到人(有服药需求的持有精神类别残疾人证的困难残疾人和个别有肇事肇祸倾向或行为、影响社会安定的困难人员(需有医院出具的精神疾病的诊断证明、监护人申请)) | 1000元/人/年 | 向所在乡镇/街道申请,填写申请表 | 通过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或打卡发放至补贴对象的银行账户 | 按年度发放 | 0554-2519343 | ||||
残疾人就业创业补助资金 | 《淮南市残疾人联合会等15个部门关于扶持残疾人就业创业的实施意见》(淮残联[2019]11号) | 到人(具有我市户籍,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在就业年龄段,从事种植、养殖、加工、零售、修理、餐饮、盲人医疗按摩、电子商务、网络电商等各种形式进行创业的残疾人) | 3000元/人/次 | 个人申请,县区审批 | 通过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或打卡发放至补贴对象的银行账户 | 按年度发放 | 0554-2519343 | |||||
“一户多残”家庭生活补助 | 《淮南市“一户多残”家庭生活补助实施办法》(淮南市〔2021〕9号) | 到人(在一个户口本、一个低保本或原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内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持有二代残疾人证的残疾人) | 200元/户/月 | 向所在乡镇/街道申请,填写申请表 | 通过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或打卡发放至补贴对象的银行账户 | 按年度发放 | 0554-2519343 | |||||
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 困难残疾学生资助 |
《淮南市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 困难残疾学生资助办法》(淮残联〔2016〕109 号) |
到人(本市户籍为最低生活保障或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家庭中的具有正式注册学籍在校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学生) | 500元/人/年 | 向所在乡镇/街道申请,填写申请表 | 通过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或打卡发放至补贴对象的银行账户 | 按年度发放 | 0554-2519343 | |||||
高中教育阶段家庭经济 困难残疾学生资助 |
《淮南市高中教育阶段家庭经济 困难残疾学生资助办法》(淮残联〔2016〕108 号) |
到人(本市户籍为最低生活保障或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家庭中的具有正式注册学籍在校高中教育阶段残疾学生) | 1000元/人/年 | 向所在乡镇/街道申请,填写申请表 | 通过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或打卡发放至补贴对象的银行账户 | 按年度发放 | 0554-2519343 | |||||
高等教育阶段残疾学生资助 | 《安徽省高等教育阶段残疾学生资助办法》(皖残联〔2021〕47号) | 到人(本市户籍具有正式注册学籍在校高等教育残疾学生) | 大学生1500元/人/年 研究生2500元/人/年 |
向所在乡镇/街道申请,填写申请表 | 通过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或打卡发放至补贴对象的银行账户 | 按年度发放 | 0554-2519343 | |||||
中等职业教育残疾学生资助 | 《安徽省中等职业教育残疾学生资助暂行办法》(皖残联〔2022〕23号) | 到人(本市户籍具有各类依法设立的中等职业教育学校残疾学生) | 1500元/人/年 | 向所在乡镇/街道申请,填写申请表 | 通过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或打卡发放至补贴对象的银行账户 | 按年度发放 | 0554-2519343 | |||||
经济困难的残疾人家庭子女学生资助 | 《淮南市经济困难的残疾人家庭子女学生资助办法》(淮残联〔2016〕110号) | 到人(本市户籍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或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人家庭子女具有正式注册学籍在校小学到高中教育阶段学生。 | 义务教育:500元/人/年 高中教育:1000元/人/年 |
向所在乡镇/街道申请,填写申请表 | 通过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或打卡发放至补贴对象的银行账户 | 按年度发放 | 0554-2519343 | |||||
残疾人机动 轮椅车燃油补贴 |
《财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的通知》(财社〔2010〕256号) | 城乡残疾人机动轮椅车车主。车主须为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和购买机动轮椅车相关凭证的下肢残疾人。 | 260元/人/年 | 向所在乡镇/街道申请,填写申请表 | 通过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或打卡发放至补贴对象的银行账户 | 按年度发放 | 0554-2519343 | |||||
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 | 《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八条 | 对于只有一个子女或两女的农村计划生育家庭,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发给奖励金,打卡到人 | 960元/人/年 | 非独女:960元/人/年;独女:1200元/人/年;独生子女死亡现无子女:1560 /人/年;独女死亡现无于女 :1800元/人/年 | 按照国家和省级标准执行 | 按照国家和省级标准执行 | 本人申报,县乡村审核、确认、公示,每年2月28日前录入国家信息管理系统 | 通过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 按年度发放 | 0554-2515456 | |
奖励扶助制度扩面 | 《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计划生育法定奖励优惠政策体系的实施意见》(淮府办[2023]20号) | 对符合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条件的农村独(双)女户家庭,提前到55周岁发放奖励扶助金,打卡到人 | 双女:960元/人/年;独女:1200元/人/年 | 按照市级标准执行 | 本人申报,县乡村审核、确认、公示 | 通过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 按年度发放 | 0554-2515456 | ||||
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并发症对象已纳入特别扶助对象范围) | 《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九条 | 对只有独生子女死亡或者伤残的计划生育家庭,女方年满49周岁,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发给奖励金,打卡到人 | 子女伤残:5520元/人/年;子女死亡7080元/人年 | 于女伤残:7440元/人/年:于女死亡9600元/人/年 | 子女伤残:8040元/人/年;子女死亡10200元/人/年 | 子女伤残:8400元/人/年;子女死亡10440元/人/年;60周岁以上 4080元/人/年 | 本人申报,县乡村审核、确认,每年2月28日前录入国家信息管理系系统 | “一卡通”发放 | 按年度发放 | 0554-2515456 | 补助对象不公示 | |
独生子女保健费 | 《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计划生育法定奖励优惠政策体系的实施意见》(淮府办[2023]20号) |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可以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申请,免费领取独生子女光荣证,从领证之月起,每月发给不于二十元独生子女保健费,至独生子女满十六周岁止。 | 240元/人/年 | 360元/人/年 | 按照市级标准执行 | 本人持独生子女光荣证向单位、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申请 | “一卡通”发放 | 根据申报情况,每年乡镇街道统一发放。 | 0554-2515456 | |||
紧急慰藉 |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工作的意见》(皖政办[2014]16号) | 当年新发生的失独家庭(到户) | 3000元/户 | 村(居)卫计专干摸底或者到所在村(居)进行申报,后由村、乡、县、市四级计生协逐级申报到省人口健康基金会,审批后将救助资金拨至县级计生协账户,由县级计生协安排打卡至救助对象账户 | 通过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 实时发放 | 0554-2515456 | |||||
区民政局 | 特困人员供养补助资金 | 《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皖办发[2020]25号)、《关于印发<淮 | 城乡老年人、残疾人、未满 18周岁的未成年人,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且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 | 不低于当地城乡上年度人均消费性支出的60%,且不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 | 城市特困:市辖区和凤台1100元/月/人,寿县800元/月/人,农村特困: | 按照市级标准准执行 | 个人申请-乡镇初审-县级民政部门或授权乡镇(街道)审核审批-财政 | 通过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 按月发放 | 0554-2517540 | ||
农村五保户电费补助资金 | 关于做好城乡“低保户”和农农村“五保户”免费用电基数兑现工作的通知》(皖价商(201(2013)49 | 农村特困供养家庭 | 电费每月每户补助15度 | 按照市级标准准执行 | 通过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 按季发放 | 0554-2517540 | 供电公司将资金转到各县区专户,然后打卡发 | ||||
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 | 《安徽省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操作规程》的通知(皖民社救字[2019])56号) 《关于印发<淮 | 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农村居民 | 各市根据本地区低保标准占上年度居民人均消费支出的比例,以及本地区居 | 市辖区和凤台:642元/月;寿县:600元/月 | 按照市级标准准执行 | 个人申请-乡镇初审-县级民政部门或授权乡镇(街道)审核审批-财政部门 | 通过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 按月发放 | 0554-2517540 | |||
低保水电费补助资金 | 关于做好城乡“低保户”和农农村“五保户”免费用电基数兑现工作的通知》(皖价商(201(2013)49 | 城乡低保对象家庭 | 电费每月每户补助15度;水费每月每户补助3吨 | 按照市级标准准执行 | 水费减免由保障对象到水务公司大厅自行办理 | 通过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 按季发放 | 0554-2517540 | 供电公司将资金转到各县区专户,然后打卡发 | |||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 | 关于印发《安徽省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工作规范》的通知(皖民务字〔2022〕116 号) | 具有淮南市户籍的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建档立卡贫困户中,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残疾等级在四级以上(含四级)的残疾人。 | 一级、二级1032元/人/年,三级、四级1032元/人/年 | 一级、二级1032元/人/年,三级、四级1032元/人/年 | 按照市级标准准执行 | 个人申请-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初审-县区残联审核-县区民政部门审定 | 通过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 按月发放 | 0554-2517540 | |||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资金 | 关于印发《安徽省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工作规范》的通知(皖民务字〔2022〕116 号) | 具有淮南市户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残疾等级被评定为一级、二级且需要长期照护的重度残疾人。 | 每人每月86元 | 每人每月86元 | 按照市级标准准执行 | 个人申请-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初审-县区残联审核-县区民政部门审定 | 通过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 按月发放 | 0554-2517540 | |||
农村孤儿基本生活补助资金 | 《关于印发<淮南市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实施办法>和《淮南市生活无着人员社会救助实施办法>的通知》(淮民[2020]42号)、《关于提高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 (淮民[2020]140号) | 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 社会散居孤儿每人每月不低于1300元,福利机构集中供养孤儿每人每月不低于1550元. | 社会散居孤儿每人每月1300元,福利机构集中供养孤儿每人每月1550元 | 按照市级标准准执行 | 个人申请-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县区民政部门审批 | 通过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 按月发放 | 0554-2517540 | |||
80周岁以上高龄津财资金 | 《关于印发淮南市高龄津贴发放实施办法的通知》(淮府办[2013]47号)、《淮南市养老服务和智慧养老实施办法》(淮民[2020]46号)、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提高社会救助相关标准的通知_淮府办秘〔2019〕56号 | 80周岁以上老年人 | 标准由市县民政部门会同本级财政部门确定。 | 市辖区和凤台360元/年;寿县80-99周岁200元/年,90-100周岁400元/年 | 按照市级标准准执行 | 个人申请-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县区民政部门审批 | 通过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 高龄按月发放 百岁按月发放 |
0554-2517540 | |||
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价格临时补贴 | 《关于进一步完善社会救济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的通知》(淮价综[2016]21号) | 符合文件规定的特定保障对象 | 根据我市当月物价上涨情况实际测算 | 价格联动机制启动后,市级政府及时测算、审批,足额发放补贴 | 通过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 价格联动机制启动后及时发放 | 0554-2517095 | ||||
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 | 国务院关于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意见(国发[2016]17号)关于印发《安徽省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人口和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移民[2008]113号) | 大中型水库农村移民,到人 | 每人每年600元 | 市级执行国家标准每人每年600元 | 个人申请,县级移民管理部门核定为扶持对象,由县级财政部门指定的代理金融机构打卡发放 | 通过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 原则上则上按季度发放 | 0554-2517095 | ||||
区农水局 | 农机购置补贴 |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关于印发<2021-2023年农机购量补贴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 | 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 | 定额补贴,根据产品性能、参数设置档次,同一档次产品补贴标准相同。 | 自主购机,通过线上线下等方式主动申请补贴、县级受理核验、信息公示、财政结算兑付 | 通过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和打卡至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对公账户 | 随时申请,随时受理,财政部门应根据农业农村部门提供的材料依据,于20个 | 0554-251905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