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通区城管局关于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4-03-05 16:32信息来源:区城管执法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大通区党委、政府:

2023年,我局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和有力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决策部署,紧紧围绕重点工作,加强队伍建设,改进工作作风,创新工作思路,为民办实事、为企优环境,全力推进城市管理工作不断提升现将我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如下:

一、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

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不

断深化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精髓“十一个坚持”学懂弄通。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员、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今年以来,我局于3月17日和4月24日、9月10日组织开展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活动,取得良好效果,为在工作中贯彻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我局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局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领导小组,建立了分管领导具体抓,各中队、科室密切配合,具体工作专人负责的工作制度,做到了认识到位,组织到位,人员到位,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稳步推进。

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一是深入谋划部署。将法制建设纳入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与综合执法业务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推进。坚持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及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中的各类问题、重大问题随时研究解决。二是强化组织领导。我局成立了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完善法治工作制度。三是严格考核制度。法治建设是年度绩效考核重要内容,充分发挥考核评价"风向标"和"指挥棒"作用,调动全局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有力推动区城管综合执法工作各项任务落实。

二、推进政府机构职能优化、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我局高度重视优化营商环境,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持续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决策部署,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转职能、提效能、激活力、促发展的重要抓手,进一步优化行政审批制度,扎实推进“放管服”改革工作全面优化办事流程。全面梳理更新政务服务事项清单,修改办事指南及材料清单,优化审批流程,实行口头和书面形式一次性向服务对象告知所办理事项的条件、材料、程序、时限和需要补充所携带的材料等,可一次办理的,绝不拖到两次,能当天办理的,决不拖到第二天。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建立健全依法决策机制

(一)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坚持集体讨论决定。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明确决策主体、事项范围、法定程序、法律责任,规范决策流程,强化决策法定程序的刚性约束。坚持重大行政决策经领导班子会议讨论,由局长在集体讨论基础上作出决定,集体讨论情况和决定如实记录、完整存档。

(二)建立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机制。严格执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未经法制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对重大复杂事项,及时进行法制审核和集体讨论,未经法制审核和集体讨论的重大复杂事项,不得作出任何行政决定,已作出行政决定的予以撤销。局现在编人数为30人,配备法制审核人员2人,已超过本单位执法人员总数的5%,法制审核机构为法规科。

(三)严格决策责任追究,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确定不同部门及机构、岗位执法人员的执法责任,严格实施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建立健全常态化的责任追究机制,对决策严重失误或者违法作出决定造成重大损失、恶劣影响的,严格追究负有责任的领导和相关责任人员的党纪政纪和法律责任。

(四)落实设立法律顾问制度。我局与安徽金天阳律师事务所签订《常年法律顾问合同》,由其指派律师为我局法律顾问,就重大复杂疑难案件给予法律指导,必要时出具《法律意见书》。2023 年共给予法律指导32次。

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推进三项制度的落实,各中队执法活动均在三项制度规范内进行。为明确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标准,我局依法制定并在大通区人民政府公众门户网站公布了《大通城管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要求在本辖区有重大社会影响的行政行为均需经过严格的法治审核。2023年,我局办理一般程序的案件6件,全部已经在网上进行了公示。

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制定了《大通区城管执法局推进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工作方案》,为一线执法队员配备5G执法记录仪,要求所有的现场执法活动必须全程音像记录,对行政执法的启动、调查取证、送达执行等全过程进行记录。实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依据执法证资格管理有关规定,我局持证率达到100%

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建立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细化、量化行政裁量标准,规范裁量范围、种类、幅度,严格按照《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淮南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的要求,依据当事人违法行为轻重及造成危害后果的轻重作出相应的行政决定。对一线执法人员现场执法情况进行审查。严格执行“亮证执法”制度,杜绝产生各类违规执法行为。

五、依法处置突发事件、提供公共法律服务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积极回应群众关切。通过市长热线、数字城管等途径动态收集群众咨询投诉采取定期排查、重点排查、专项排查等多种方式对城市公共设施、居民服务设施、园林绿化、市容环卫、行政执法等各类矛盾纠纷和信访问题集中的领域进行拉网式排查,畅通反映问题渠道,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和诉求。

六、规范行政权力制约监督

(一)健全行政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坚持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确保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加强行政程序制度建设,严格规范作出各类行政行为的主体、权限、方式、步骤和时限。发挥政府诚信建设示范作用,推进守信践诺机制建设,探索诚信档案及惩戒机制。

(二)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拓宽信息公开渠道,进一步明确信息公开范围和内容,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通过完善网页、在单位显要位置设置公示栏等方式,及时回应人民群众关切,确保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三)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加强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根据行政执法工作的需要,我局与安徽新天阳律师事务所签订了律师顾问协议,聘请了安徽新天阳律师事务所杨全好主任律师为我局法律顾问,为我局重大行政决策、重大案件办理、签订重要合同协议出谋划策,提高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确保法治工作的规范性。推动我局律师驻点工作,切实推进行政决策审查制度。

强化法治政府建设保障情况

强化学习教育。抓好领导干部和城管行政执法人员法制教育,不断健全完善学法用法制度,每年坚持进行法制培训和专业培训,不断增强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全年累计安排执法人员参加各类培训6次,参训人员达30人次,组织新进人员参加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实行持证上岗,为行政执法工作高质量开展奠定了良好基础。

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分析

(一)城管执法人员综合素质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全局执法队伍中,年轻且高学历人员占比少,法律专业人才欠缺,在面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时难免力不从心,难以满足目前现代化城市管理的需要,执法人员整体业务素质需要进一步提高。

(二)理论学习的深度、广度不够,系统学习欠缺。全局还存在理论学习不够积极主动,重业务、轻学习的思想依然存在。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等重要理论思想的学习不够深入,不够全面,理论联系实际的深度和广度也不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理论指导也不够。

(三)职能部门存在重末端处罚、轻前端监督管理的现象。履行行政处罚是城市管理领域的末端程序,往往只能起到事倍功半的作用,不能以末端处罚代替前端的监督管理,代替相关职能部门在其行政职能范围内应当承担的日常监督、执法监督、事中事后监管职责。随着城市管理体制改革的深入推进,城市管理部门接收了各部门划转的众多行政管理职权,目前,我局的权责清单数量达到274项之多,大多数属于职能部门划转的职权,对于该领域的行政管理事项,职能部门不能简单地移交处罚了之。

九、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切实加强执法队伍建设。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加大执法人员的培训,做到工作和培训两手抓、两不误,针对性地开展培训,突出实效。开展执法规范、标准化和信息化建设,努力锻造“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效率高”的过硬执法队伍,提高执法办案水平。

积极培养良好法治思维。认真学习领会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推进法治机关建设,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学法守法用法,持续培养和强化干部职工的法治思维。

、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无。

大通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24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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