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通区市场监管局办理区政协委员提案回复函

发布时间:2019-09-02 00:00信息来源:区市场监管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大市监管函〔2019〕2号

 

 

关于区政协九届三次会议第31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周守荣委员:

    您好!您在区政协九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期间,联名提出的《关于社区居民精神文明建设问题及加强医疗管理、制止对老人欺诈行为》的提案(提案号33)已收悉。我们认为委员提案是对我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是对我局工作的帮助和督促。我局及时召开局长办公会议,专门研究提案的办理工作。现答复如下:

保健食品作为特殊食品的一种,长期以来属于我局重点监管的内容之一,我区无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存在保健食品经营者119户,其中大多数为食杂店,店内经营“红牛”“乐虎”“劲酒”等功能性保健食品,我们在许可准入时要求经营者提供供货单位和生产企业的营业执照、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资质的复印件存档,并要求经营者建立“保健食品销售专柜(专区)”。经排查,辖区内存在保健食品宣传、医疗器械体验等行为的经营户9户,均证照齐全。

今年以来,省、市市场监管部门多次颁布多个保健食品市场专项整治的文件、通知,皖药监[2019]14号文《关于认真做好联合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相关工作的通知》、皖市监办法[2019]5号关于印发《安徽省市场监管局整治“保健”市场乱象集中攻坚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关于印发《淮南市联合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方案》的通知、转发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防范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重点场所宣传方案的通知,我局根据布署开展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多渠道并行,摸清保健市场底数

利用辖区市场开办者、“四员”,相关食安委成员单位,对辖区农贸市场、居民区、街头巷尾等监管不易到位的地方进行排查,发现有相关聚集老年人虚假宣传的经营行为上报所在地市场监管所,各所摸清底况后上报区局汇总,摸清本辖区内存在非法宣传现象的经营户数9户。

二、多举措并施、打击保健市场乱象

(一)严把准入关,抓源头,保健食品经营者入场时辖区市场监管人员对其基本状况需详细了解,对于存在虚假宣传现象等打击范围内经营方式的,坚决不予办理相关证照,从源头上遏制此类现象的产生。

(二)对于已取得证照的存在宣传行为的经营户,大通区市场监管局约谈保健品销售企业9家,对存在问题的保健品经营户采取以下措施:一、保健品销售企业关门停业整改;二、保健品销售企业到辖区市场监管所注销、变更企业营业执照;三、市场监管局严格审批保健品销售市场准入,对申请销售保健品销售企业提供的材料认真审核,对不符合条件企业一律停止核发营业执照。四、加大巡查检查力度,对继续开展违法销售的经营者按照食品安全四个最严的要求从重从快进行处罚;五、充分利用大通区食安委会成员单位作用,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六、积极调动乡镇街道食品安全监管“四员”的作用,每月上报食品安全排查情况。截至目前辖区内涉及保健品宣传经营者9户,已清理注销7户,停业整顿1户,取缔1户。同时,在辖区居民中开展科学选用保健食品宣传活动。

(三)加大监管力度,保障保健食品市场规范运营。一是将保健食品、医疗器械经营者列为中等风险单位,加大监管频率,辖区监管人员每年监督检查不少于3次,并充分调动辖区“四员”的力量,对监管不易到位的居民区内,发现违法情况及时上报,防止死灰复燃,对于无照经营者,将依照《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予以查处取缔。二是加大保健食品的抽检工作,将保健食品抽检纳入2019年抽检计划,对于抽检不合格的保健食品,我们将依据《食品安全法》,对经营者予以严惩。三是加强保健食品的专项检查,结合医疗器械、药品“挂证”等各类专项检查,规范辖区保健食品等特殊食品的经营行为。

(四)加强宣传培训。一是利用“3.15”国际消费者宣传日、食品生产宣传月、食品安全宣传周等各种宣传活动,在辖区居民中开展科学选用保健食品宣传。结合辖区“四员”,告知消费者尤其是老年人宣传利用保健品、医疗器械体验等方式违法经营行为。二是要求各经营单位在经营场所内张贴投诉举报电话,加大社会监督。三是制定2019年度辖区食品经营者培训工作计划,主要以辖区食品生产经营者为培训对象,召集经营单位食品安全负责人进行培训学习,包括食品生产者、食品销售者、单位食堂负责人,以提高经营者法律意识,规范经营者经营行为。

(五)召开食安委工作会议,加强各部门沟通协调。我局于5月25日召开了区食安委工作会议,会上程杰副区长总结了2018年度区食安委的工作并予以肯定,并与区政府等各部门签定食品安全工作责任书16份,确定了食品安全联络员,建立了食安委工作QQ群,便于各部门沟通协调工作。

今后,我局将继续加大食品安全监管和宣传力度,为保障全区人民身体健康做出我们应有的贡献!欢迎您对我局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十分感谢您对食品安全工作的关心,希望今后继续得到您的更多关注和支持。

办复类别:B类

联系电话:2516430

联系人:赵家毅

 

                                                                                                                                                                     2019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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