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区政协九届一次会议第18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发布时间:2017-12-22 00:00信息来源:区市场监管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方道奉委员:

您好!

您在区政协九届一次会议提出的《关于构建大通区农村食品安全保障体系》的提案(提案号18),我局已经收悉。我们认为委员提案是对我区食品安全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是对我局工作的帮助和督促。我局及时召开局长办公会议,专门研究提案的办理工作。现答复如下:

(一)以创建食品药品安全城市为抓手,构建三级监管网络全覆盖

一是政府重视,保障有力。区政府把创建食品药品安全城市作为重要工作任务,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研究解决创建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同时,把食品安全工作经费和创建经费列入区级财政预算予以足额保证,为全区食品安全工作和创建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保证。2016年,全区食品药品工作经费共投入143.74万元。其中,区级财政预算安排86.64万元,上级主管部门拨付57.1万元。2017年,区级财政预算已安排食品药品工作经费91.43万元。

二是成立组织,落实责任。区政府成立了由分管副区长任组长,区市场监管局(区食药局)局长任副组长,各乡镇街道和区政府相关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食品药品安全城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及时召开了创建工作动员会。下发了《关于印发大通区食品药品安全城市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大府办〔2015〕28号),对6大类、13项、32条创建指标任务进行了量化分解。并与各乡镇街道、各相关职能部门签订了《2016、2017年大通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责任书》,进一步明确了任务分工,细化了标准时限,落实了责任要求。

三是健全网络,全域覆盖。为确保创建工作扎实有效进行,我区全面推行了食品药品安全网络化管理模式,切实让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网络覆盖全区,做到“守土尽责、兜底有力”。 各乡镇街道成立了食品药品安全办公室。制定并落实了乡镇(街道)、村(社区)“四员”制度,下发了《关于印发大通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网络“四员”职责和工作规范的通知》(大府办〔2015〕29号),形成了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有人干、网络全覆盖的良好局面。从2016年开始,我区对村(社区)的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和信息员每月给予100元的工作补助。

(二)以不发生食品安全风险为底线,狠抓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1、提高认识,明确责任

“三农”问题,关系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我局深刻认识,把加强农村食品市场监管工作作为整顿规范市场秩序的重要任务,以落实“四个最严”为核心,以保障农村食品安全为目标,提高认识,完善工作措施,在巩固前期农村食品市场整治工作成果的基础上,针对当前农村食品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食品安全风险隐患,认真开展专项整治,切实加强日常监管,以“零容忍”的态度惩治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做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净化农村食品生产经营环境,落实网格化监管责任,严厉打击农村食品市场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规范农村食品市场秩序,夯实农村食品市场监管基础,提升农村食品安全水平。

2、规范市场主体资格,严把市场准入关

严厉打击无证无照行为,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者、餐饮服务者的主体资格。对辖区食品生产经营者、餐饮服务者的基本情况开展摸底排查,摸清底数。加强农村食品生产、流通经营及餐饮服务等环节的日常监管,严把许可准入关,清理规范食品生产经营主体、餐饮服务主体资格,严厉打击无证无照生产经营及餐饮服务行为。在抓好日常监管工作的基础上,通过专查、群众举报投诉等方式,及时发现、查处辖区内的无证无照食品生产经营行为。

3深入开展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一是严厉打击销售、使用无合法来源食品和原料的违法行为,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者的采购活动。以落实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及查验记录等制度为重点,加大对辖区食品小作坊、小超市、农家乐、小餐饮、小摊贩等农村食品生产经营者监管力度,按照《淮南市农贸市场食品安全管理规定(试行)》、《淮南市豆制品加工小作坊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规定(试行)》、《淮南市小餐饮登记备案制度》的要求,加强对农贸市场、豆制品加工小作坊及小餐饮监管,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项治理行动,严厉打击非法批发、采购、零售和使用无合法来源的食品或原料等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者的教育,落实生产经营者对食品和食品原料的把关责任和义务,规范生产经营者的采购活动。

二是严厉打击生产经营侵权仿冒和“五无”食品(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无食品生产许可、无食品标签)违法行为,规范食品包装标签标识管理。针对农村食品市场存在的假冒和仿冒知名品牌,制售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无食品生产许可、无食品标签的“五无”食品等突出问题,以城乡结合部、校园及其周边、旅游景区、自然村,以及其他问题易发、多发区域为重点区域,以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农村庙会和集市、农村中小食品生产企业和小作坊、食杂店、小餐饮为重点场所,以群众日常大宗消费食品、儿童食品,以及民俗特色食品等为重点品种,严厉查处农村食品市场生产经营侵权仿冒和“五无”食品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要坚决吊销相关许可证照,严肃清除一批违法食品生产经营者。

三是严厉打击生产经营“两超一非”等劣质食品行为,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以与农村地区群众日常生活消费关系密切、消费者投诉举报较为集中、社会反映突出的食品等为重点品种,加大对农村地区或面向农村地区生产的食品以及高风险食品的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力度,严厉打击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和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违法行为,严厉查处销售超过保质期、腐败变质食品,或以超过保质期、腐败变质原料生产加工食品等违法行为。

四是各乡镇街道、各监管职能部门抓住种植养殖、生产加工、食品流通及餐饮消费四个环节,以粮油、肉类、水产品、蔬菜、水果、豆制品、乳制品和儿童食品等为重点品种,以城乡结合部、食品批发部、农贸市场、农村集市等为重点部位,先后组织开展了大桶水、生鲜肉(僵尸肉)、旅游市场、学校托幼机构食堂、农家乐、婴幼儿乳粉、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滥用食品添加剂及农兽药残留超标、冷冻饮品及饮料、食用油等多项专项整治活动。特别是乡镇(街道)及村(社区)的“四员”把农村家庭自办宴席作为重点环节进行备案管理,取得了很好的成效。2016年至今,共出动执法检查人员1000余人(次),检查乳制品经营户400多户,食品生产企业30多家次,食品经营单位2000多家次,餐饮单位200家次,农贸市场30个次。查处食品药品违法案件12起。

    4、建立健全农村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针对日常监管中的实际问题,结合我局工作的实际情况,积极引导和监督食品经营户建立完善食品质量自律制度、食品市场主体准入制度、食品市场巡查制度、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食品安全信息公示制度、进货检查验收制度、购销台帐制度、质量承诺制度。同时发挥好“12315”、“12331”申诉举报作用,并制定相应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使我区的食品经营户做到:食品经营主体资格合法,经营行为规范,食品质量能够得到保证,让消费者有一个放心安全的消费环境。

(三)以食品安全快速检测为支撑,提升食品安全监管科学水平。

2016年,我省首次将农产品食品安全纳入民生工程。我区由区农林局牵头,建立健全农产品快速检测体系。新建4个乡镇蔬菜农药残留快速检测系统;新建九龙岗镇畜产品“瘦肉精”快速检测系统和九龙岗镇、上窑镇水产品孔雀石绿、氯霉素等快速检测系统。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体系,奖补无公害农产品企业一家。由区市场监管局(区食药局)牵头,以提高公众满意度为目标,在乡镇和社区建立食品安全快速检测体系。在九龙岗市场监管所(食药所)建立食品检验室,在大通市场监管所(食药所)、上窑市场监管所(食药所)两个办公场所建设食品安全快速检测室。此项工作已按时建成,通过验收,并投入使用。食品安全快速检测将对农产品食品中农药残留、兽药残留以及非法添加物是否超标进行检测筛查,将原来单一的索证索票监管模式,上升为依靠快检技术监控食品安全的科学方式,为保障食品安全构建初级“过滤网”,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和风险预警体系。

(四)以加强宣传为引导,营造人人参与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

把《食品安全法》纳入“六五”普法教育计划,依托3.15消费权益日、《食品安全法》宣传周、食品安全江淮行等活动和平台,积极开展各类咨询服务宣传活动,广泛向社会各界宣传《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增强广大群众的监督维权意识,提高公众食品安全意识和科学素养。结合食品安全江淮行活动,认真开展2017年食品宣传周活动工作。印发了《关于开展2017年全区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的通知》(大食安委办〔2017〕1号)。自去年以来,共组织活动5次,制作、张贴海报/标语20块/条,制作专题展板8块,制作、发放宣传册、宣传材料500份,举办街头宣传、现场咨询活动5次,各类企业培训、讲座2次,深入进社区宣传10次、进学校宣传6次。区教育局以“人人需要安全食品,人人维护食品安全”为主题,在学生中广泛开展食品安全教育活动。印发了一万余份《学生安全告家长书》,发放800册《食品安全宣传手册》。利用班会、班队主题会等活动开展食品安全知识讲座,宣讲《食品安全法》。引导学生制作食品安全手抄报,发动“小手拉大手”活动等,营造食品安全宣传浓厚氛围。今年7月初,在我区大通区第二小学成立了首家“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基地”,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努力营造“人人关心食品安全、人人维护食品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

今后,我局将继续加大食品安全监管和宣传力度,为保障全区人民身体健康做出我们应有的贡献!欢迎您对我局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十分感谢您对食品安全工作的关心,希望今后继续得到您的更多关注和支持。

 

办复类别:B类

联系电话:2516430

联系人:赵家毅

 

 

                              2017年7月26日

 

 

 

为进一步了解掌握社会公众对政策执行效果的反馈与评价,请您对该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提出宝贵的意见或建议。我们将及时收集并分析,共同助力政策不断完善。
  • 姓  名:

  • 联系方式:

  • *内  容:

  • *验 证 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