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通区市场监管局关于区政协八届五次会议第31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发布时间:2017-12-22 00:00信息来源:区市场监管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李景荣委员:

您在区政协八届五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当前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建议》的提案收悉。经认真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是各级政府和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食品安全各监管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我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多年来没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得到了市政府和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的肯定。

  一、加大监管工作力度,全力保障食品安全

(一)突出食品安全高风险领域监管,加强食品安全日常监督管理

按照重点突出、务求时效的原则,结合辖区食品产业结构、食品安全事件发生情况、投诉举报热点、监督抽检结果和监管人员配置情况,合理确定高风险环节、行业、区域和企业,切实加大监督执法工作力度,确保辖区内不发生行业性和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我们把食品生产企业、学校幼儿园食堂、学校周边、城乡结合部、农村、春夏两季等重点企业、重点区域、重点时段作为监管重点,严防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同时,强化食品安全日常监督检查,实施网格化监管,落实监管责任,逐级制定监管计划,提高监管效能。

(二)加强食品安全治理整顿与专项整治

深化食品生产经营消费各环节的整治,深入开展食品安全综合治理,强化全链条安全保障措施,定期开展抽查暗访和巡查工作,始终保持对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严厉打击的高压态势。

  在食品生产环节继续开展在食品中添加非食用物质和超限量、超范围滥用食品添加剂的专项治理。对糕点、饮料、调味品、食用油等产业集中度较高的产品和食品分装企业、委托加工企业以及投诉举报问题较多的品种开展专项检查,规范企业生产加工行为。

  在食品经营环节开展索证索票治理整顿工作,督促指导经营者严格执行索证索票制度。组织开展重点区域、品种、场所和时段食品市场的专项检查,打击经销过期变质、假冒伪劣、“三无”食品等违法行为,深入开展农村食品市场、儿童食品市场、乳制品市场、食品添加剂、食用油市场、肉制品市场和酒类市场等治理整顿。重点规范农贸市场经营秩序,规范市场内各类食品经营户经营行为。今年上半年对辖区各农贸市场内的乳制品、食用油、副食调料、鲜肉、家禽、蔬菜等2000余经营户分别进行了检查,有效提升了经营户的食品安全意识,规范了经营行为。

在食品消费环节开展以乳制品、食用油、肉类、食品添加剂、调味品等重点品种的综合治理,防止不合格食品流入市场;开展以学校幼儿园食堂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为重点单位的专项检查,确保全区儿童、师生的健康安全。

2015年以来,共立案查处食品类案件12件,罚款4.2万元。

(三)规范监督抽检工作,消除安全风险隐患

一是为全面、准确地掌握全区食品安全状况,排查食品安全隐患,统筹制定抽检计划,科学确定检测项目,计划有针对性的对重点行业、重点品种按季度开展区级监督抽检、风险监测。对我区范围内食品生产经营消费企业进行全覆盖监督抽检,对媒体报道、群众举报以及抽检合格率低的品种开展重点抽检。二是将监督抽检作为日常监管工作的重要内容,强化在抽检过程中对被抽检单位的监督检查,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加大对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的力度。2015年,拨付区农林局畜牧检测经费10万元购买“瘦肉精”检测试卡,按要求对辖区内养猪场和生猪定点屠宰场生猪进行“瘦肉精”检测。拨付区市场监管局食品质量抽样检验专项经费29万元,对辖区的生产领域、消费领域、流通领域、医药保健品行业组织检查,抽样169组,合格165组,合格率97.63%;不合格4组,不合格率2.67%。2016年,又拨付区市场监管局食品质量抽样检验专项经费29万元,对辖区食品安全各相关领域抽样检验共174组,合格164组,合格率94.2%。

  二、探索食品安全管理新举措

  (一)探索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食品安全监管举措,充分发挥一体化监管的优势

2016年,我省首次将农产品食品安全纳入民生工程,我区由区农林局牵头,建立健全农产品快速检测体系。新建4个乡镇蔬菜农残快速检测系统;新建九龙岗镇畜产品“瘦肉精”快速检测系统和九龙岗镇、上窑镇水产品孔雀石绿、氯霉素等快速检测系统。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体系,奖补无公害农产品企业一家。由区市场监管局(区食品药品监管局)牵头,以提高公众满意度为目标,在乡镇和社区建立食品安全快速检测体系。在九龙岗市场监管所(九龙岗食品药品监管所)建立食品检验室,在大通南城市场、上窑古镇大市场建设食品安全快速检测室。并用三年时间,建成覆盖全区的食品安全快速检测体系,构建食品安全初级“过滤网”。建立事前风险预警机制和事后惩戒监督体系,每日开展食品安全快速检测工作,每日公示检测情况,及时销毁检测不合格的食品、农产品。

继续研究探索食品加工小作坊、小摊贩监督管理手段。组织人员开展调研,召开基层监管人员座谈会,广泛征求意见,确定监管模式。继续以集贸市场为突破口,扩大试点集贸市场范围,不断提升市场主办方和市场内食品经营者食品安全意识和管理水平,规范索证索票管理。有效改善和提升集贸市场内及周边食品摊贩食品安全操作条件和管理水平,规范集贸市场内食品经营者经营行为。开展小餐饮无证经营集中整治,采取备案登记、提升规范与依法查处相结合的方式,提升小餐饮食品安全管理水平,有效规范食品消费环节经营秩序,使食品安全有了基本保障。

(二)采取多种方式,弥补监管力量不足

由于历史和体制等原因,食品安全监管存在队伍人员老化、技术手段缺乏、监管力度不足等问题,为了尽快弥补监管短板,我们采取多种方式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一是对区市场监管局(区食品药品监管局)缺编人员,今年新招录食品专业人员和其他专业人员三人充实监管力量。并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根据需要配备公益性岗位人员8-12人从事执法之外的工作。

二是推进食品安全第三方监管监测工作,开展常态化食品安全巡查检测和广告实时监测工作,发动社会力量,多点位排查食品药品安全风险,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提供信息,做到早发现、早整治、早解决。

三是进一步做实食品安全基层责任网络,发挥“四员”作用,逐步实现监管领域无盲区、监管对象无盲点、监管环节无断层的工作目标。我区全面推行了食品安全网络化管理模式,切实让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食品安全监管网络覆盖全区,做到“守土尽责、兜底有力”。并建立完善乡镇(街道)、村(社区)“四员”制度。下发了《关于贯彻落实<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监管体系建设的通知>通知》(大食安办[2014]6号),《关于印发大通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网络“四员”职责和工作规范的通知》(大府办〔2015〕29号)。建立乡镇(街道)食品药品安全管理办公室,乡镇(街道)行政负责人任主任,分管负责人任副主任。建立健全“四员队伍”,即乡镇(街道)设立食品药品安全管理员和宣传员,村(居)设立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和信息员。并从今年开始,对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和信息员每月发放100元补助,形成了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有人干、网络全覆盖的良好局面。

  三、强化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加强教育培训和科普宣传

  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依法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出厂检验、索证验票、购销台账记录等各项管理制度。不断强化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对食品安全负首要责任、企业质量安全主管人员对食品安全负直接责任的责任意识。

  利用多种途径对食品生产经营者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和责任意识培训教育,采取上门指导、约谈会、专家授课等方式宣讲食品安全法律知识。区市场监管局(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先后三次召开了辖区食品安全专题研讨会和食品生产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宣贯会,辖区24家食品生产企业代表参加会议,要求他们要认真落实企业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主体责任。同时对辖区食品流通、消费等经营户各类培训5次,受培训人员达1000多人次,增强了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意识和诚信、守法意识。

  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和各类媒体的作用,依托“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食品安全宣传周等系列活动,普及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及食品安全知识,提高公众食品安全意识和科学素养。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宣传报道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和监督执法典型案例,增强广大群众的监督维权意识,努力营造“人人关心食品安全、人人维护食品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

  四、强化监管网络作用,发挥投诉举报奖励机制

  充分发挥由区、乡镇街道和居(村)委三级食品安全监管网络,不断强化基层监管网络“千里眼、顺风耳”的监督作用。充分利用“12345”“12315”、“12331”投诉举报平台,保障消费者投诉举报渠道,时刻保证及时受理及时办理。今年以来,全区共受理食品类投诉举报7件,办结7件。

今后,我区将继续加大食品安全监管力度,为保障全区人民身体健康做出我们应有的贡献!十分感谢您们对食品安全工作的关心,希望今后继续得到您的更多关注和支持。

办复类别:B

联系电话:2512267

联系人:刘斌

                                 2016年9月7日

                                                           

 抄送:区政府办,区政协办。                                   

 大通区市场监管局办公室                     2016年9月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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