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18-05-08 00:00信息来源:区市场监管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市场监管规划的通知》(国发﹝2017﹞6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多证合一”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41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17﹞65号)等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经区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提出本实施意见。

一、文件的起草背景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市场监管规划的通知》(国发〔2017〕6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多证合一”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41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17〕65号)等文件精神,就我区如何进一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促进区域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做出具体部署,明确部门分工,压实责任,使我区市场准入放得更开、经济秩序管得更好、政务服务做得更优,亟需制定出台我区的具体实施意见。

二、文件的起草依据及过程

文件的起草依据主要有:《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市场监管规划的通知》(国发〔2017〕6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多证合一”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41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17〕65号)。

区市场监管局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研究起草了《关于进一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草案)》(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草案)》。《实施意见(草案)》初稿形成后,对文件草案进行了研究讨论,最终达成一致意见。

三、文件的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包括三大方面十三项内容,具体如下:

一是推动放得更开,进一步激发创业创新活力

(一)全面清理规范涉企证照事项。

(二)全面实施“多证合一”改革。

(三)稳步推进“证照分离”改革。

(四)有效释放场所登记资源。

(五)构建高效便捷的市场退出机制。

二是着力管得更好,进一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六)推进安徽省事中事后监管平台建设应用。

(七)全面实施市场监管“双随机、一公开”。

(八)全面实行政府部门涉企信息统一归集公示。

(九)全面构建市场主体失信联合惩戒机制。

(十)积极探索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监管。

三是促进服务更优,进一步优化创业创新环境

(十一)全面促进小微企业发展。

(十二)全面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

(十三)积极探索运用大数据服务市场主体。

为进一步了解掌握社会公众对政策执行效果的反馈与评价,请您对该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提出宝贵的意见或建议。我们将及时收集并分析,共同助力政策不断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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