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提示】2024年“春节”期间特殊食品消费提示

发布时间:2024-02-07 09:33信息来源:区市场监管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为引导广大消费者春节期间科学理性选购特殊食品(保健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大通区市场监管局发布消费提示:

一、特殊食品的种类

特殊食品包括三类: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含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

二、特殊食品实行专柜专区销售

特殊食品应当到专区或专柜购买,专区或专柜有明显的提示牌和消费提示,提示牌标明“保健食品销售专区(专柜)”、“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专区(专柜)”、“婴幼儿配方乳粉销售专区(专柜)”。注意甄别特殊食品、药品与普通食品,避免混淆采购。

    三、特殊食品的识别

(一)看标签

保健食品:一是有“蓝帽子”保健食品标识,二是看注册号或备案号,国产保健食品注册号格式为:国食健注G+4位年代号+4位顺序号;进口保健食品注册号格式为:国食健注J+4位年代号+4位顺序号。国产保健食品备案号格式为:食健备G+4位年代号+2位省级行政区域代码+6位顺序编号;进口保健食品备案号格式为:食健备J+4位年代号+00+6位顺序编号。

婴幼儿配方乳粉:看注册号,格式为:国食注字YP(婴配缩写)+4位年代号+4位顺序号。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一是有“小蓝花标识”二是看注册号,格式为:国食注字TY(特医缩写)+4位年号+4位顺序号。

(二) 查注册信息

登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官方网站的“服务”板块中的“特殊食品信息查询”中查询已获批的特殊食品注册备案信息,不要购买没有标注产品注册号的或者查询不到相关信息的产品。

    四、特殊食品的选购

一要到正规经营场所。选购特殊食品要到正规的商场、超市、药店、专营店、母婴店等经营单位购买,并索要发票或销售凭据。消费者要提高警惕,增强辨别能力,不要随意购买上门推销的保健食品,不可轻信形形色色的广告、知识讲座和义诊等活动。

二要查看产品标签。仔细查看产品标签,特殊食品没有疾病预防、治疗功能,一切宣称有疾病预防、治疗功能都是虚假宣传,切莫上当受骗。

三要提高消费维权意识。消费者对购买的特殊食品质量安全如有质疑,请及时向大通区市场监管部门举报,也可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大通区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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