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区十七届人大六次会议第57号代表建议的答复函

发布时间:2021-08-24 11:38信息来源:大通区市场监管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范文强代表:

您在区十七届人大六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让老百姓吃上放心食品的建议》(第57号)已收悉,经认真办理,答复如下:

一、关于“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分段监管工作中的协调与配合”建议

大通区成立了食品安全委员会,制定年度重点工作任务。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我局,负责全区食品安全整治、协调工作,制定《区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若干措施分工方案》,对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均有详细的职责分工。为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党政同责制度,印发了《区委常委会委员食品安全工作责任清单》、《区政府领导班子成员食品安全工作责任清单》、《区食品安全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区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食品安全工作责任清单》。区委、区政府每年多次听取市场监管部门食品安全工作汇报,督促各部门加强协调与配合,全力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二、关于“政府应当继续加大对食品安全监管的投入”建议

由于区政府财政紧张,对我局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无预算编制。目前,2020年度农村食品安全监管“两员”工资尚未拨付,对基层6个快检(检验)室的运转无专项经费拨付,对食品从业人员的教育与培训无专项经费拨付。虽然存在以上问题,但区局仍然克服人力、财力上的困难,认真开展年度食品、农产品质量抽检工作;各快检室做好每日1015批次食品、农产品的检测任务;组织食品生产者、学校食堂、部分餐饮服务者、冷链食品经营者等开展系统培训活动,主要以《食品安全法》《安徽省食品安全监管条例》、《餐饮服务安全操作规范》《商标法》等法律法规为主;同时,加强对执法人员法律法规的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的监管水平。

三、关于“对举报属实的人员进行重奖”的建议

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举报奖励规定的通知》(皖食药监稽秘〔2018430 )对于食品药品违法行为奖励有了明确的规定。目前我局受理的投诉举报多为消费纠纷,主要以《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进行调解处理,调解中如发现被投诉举报者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将进行立案查处。对于涉及我区食品生产企业的举报,我们经过调查取证,能够充分证明食品生产者存在违法违规的事实后,对食品生产者给予行政处罚后会按照规定给予举报者一定的奖励。

十分感谢您对市场监管工作的关心,希望今后继续得到您的更多关注和支持。

办复类别:A              

联系电话:2386358

联 系 人:邓传宏

 

 

                                    办理单位:淮南市大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答复日期:2021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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