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关于转发《安徽省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实施方案》
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3-01 10:01信息来源:大通区市场监管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一、决策背景和依据

为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2020年9月8日,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印发《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方案》(市监食经〔2020〕97号),在全国范围内部署开展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根据市场监管总局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立足于餐饮质量安全提升和促进餐饮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积极研究,省市场监管局明确思路、确定目标、谋化措施,以规范助发展、以发展促转型,切实提升人民群众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领域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本《方案》在起草过程中,充分吸纳了其他省市特别是长三角地区市场监管部门的做法,形成《方案(讨论稿)》后,进一步征求了我省16个市、2个省直管县(市)局和省市场局相关处室的意见。

四、工作目标

到2023年底,实现以下具体工作目标:(一)每年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分级等级评定结果媒体公示率100%;每年对入网餐饮服务实体店监督检查全覆盖;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持证率(备案率)100%;餐饮服务提供者食品安全风险分级率100%;对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学校食堂等餐饮服务提供者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抽考覆盖率90%以上;鼓励餐饮服务提供者实施“互联网+明厨亮灶”,5A级旅游风景区大型餐饮服务单位“互联网+明厨亮灶”覆盖率达80%以上;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明厨亮灶”覆盖率90%以上;开展“你点我查,随机查餐厅”活动不少于30家;推广采用4D、5常、6T等管理方法的餐饮服务提供者不少于10家。

五、《安徽省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主要任务

《方案》共分6个部分:

(一)指导思想:主要明确《方案》的指导原则和思路;

(二)工作目标:根据我省实际,提出到2023年底,各设区的市要实现的7项具体工作目标;

(三)重点任务:明确6项重点任务,要求严把“五关”,着力解决“五类”问题,助力“六稳”“六保”,更好服务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

(四)主要措施:在市场监管总局要求基础上,进一步细化,提出20条工作措施,突出了坚决制止餐饮浪费、形成监督检查“闭环”、强化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等要求;

(五)时间安排:主要是明确2021年-2023年每年的工作主题;

(六)有关要求:主要是为促进《方案》的有效落实,提出具体的保障措施。

六、创新举措

(一)全面落实餐饮服务提供者主体责任:督促餐饮服务提供者落实餐饮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责任;严格执行禁止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交易相关规定,不得经营野生动物菜肴;督促连锁餐饮企业规范食品安全管理。鼓励餐饮服务企业发展连锁经营;鼓励餐饮服务提供者实施食品安全管理和服务升级;鼓励餐饮服务提供者实施“互联网+明厨亮灶”;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切实加强餐饮具清洗消毒和保洁日常管理。

(二)全面落实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及分支机构主体责任:加强审查登记管理;加强线上信息公示管理;加强配送过程管理;加强分支机构、代理商、合作商等的管理。

(三)加大规范指导和监督检查力度:从严执法检查;实施分级分类监管;规范“小餐饮”经营行为;逐步实施智慧监管;加强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备案管理和线上监测;强化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线下检查;强化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鼓励地方政府为农村集体聚餐购买食品安全责任保险。

(四)强化社会共治:开展“随机查餐厅”活动;指导行业协会开展量化分级评定;畅通投诉举报渠道。

七、保障措施 

积极争取地方扶持政策,加大经费保障;积极建立与商务、旅游、住建、交通等行业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机制,促进形成全社会共同制止餐饮浪费的良好风气;研究制定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具体方案,找准工作切入点和重点,明确时间表、路线图、责任人,做好整体工作部署;认真梳理工作开展情况,及时总结经验做法,并将有关材料报送省局餐饮服务监管处。  

八、下一步工作

(一)2021年作为“餐饮从业人员培训年”。

(二)2022年作为“餐饮服务规范年”。

(三)2023年作为“餐饮环境卫生提升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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