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通区统计局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2018年大通区统计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
预 算 数 |
合 计 |
0.5 |
因公出国(境)费 |
0 |
公务接待费 |
0.5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0 |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 |
0 |
公务用车购置费 |
0 |
二、2018年大通区统计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按照《财政部关于深入推进地方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财预〔2014〕36号)要求,除涉密部门外不单独公开外,统计单位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0.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三公”经费较上年预算增加0.3万元,主要是由于各类公务往来调研增多。“三公”经费预算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经费使用严格按照《淮南市市直党政机关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淮财行政〔2014〕65号)相关规定执行。因公出国组团组数0,人数0.
(二)公务接待费预算0.5万元,经费使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30条规定和市委40条规定,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中发〔2013〕13号)和《中共淮南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坚决整治三种“顽症”切实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的若干规定(暂行)的通知》(淮纪〔2013〕27号)规定。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经费使用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市有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制度执行。购置车辆0台,保有量0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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