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大通区农村文化建设专项资金

发布时间:2019-05-14 17:13信息来源:大通区文化和旅游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2019年大通区农村文化建设专项资金
   行政村数 资金总额(万元) 中央补助(万元) 省级补助 市县区财政实际应配套(万元)
小计 市本级承担 县区承担
大通区 46 44.16  18.40  14.72  11.04  5.52  5.52 
全区46个行政村,每个9600元,其中,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村级服务点每村每年2000元,农村文化活动(“送戏进万村”)4400元,农家书屋补助标准每村每年2000元,农民体育活动每村每年1200元。国家统一补助标准每村7600元,由中央财政补助50%,省级配套30%,市、县(区)各配套10%。我省提标的2000元由省与市、县(区)财政按1:1分担,市、县(区)财政承担部分由市与县(区)按1:1比例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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