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文化和旅游局权责清单即时动态调表2023
区文化和旅游局权责清单即时动态调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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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部门 |
权力类型 |
权力名称 |
子项 |
实施依据 |
调整类型 |
调整意见及理由 |
备注 |
1 |
区文化和旅游局 |
行政许可 |
民办义务教育、学前教育及其他文化教育学校设立审批 (文化艺术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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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 2.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实施方案》。 |
新增 |
1.调整意见:增加权力事项 2.调整理由: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关于“对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各地要区分体育、文化艺术、科技等类别,明确相应主管部门,分类制定标准、严格审批”精神,以及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实施方案》,原由教育部门行使的部分权力事项,需区分科技、文化艺术、体育等类别划转至对口部门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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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区文化和旅游局 |
其他行政权力 |
民办学校招生简章和广告备案 (文化艺术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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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 2.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实施方案》。 |
新增 |
1.调整意见:增加权力事项 2.调整理由: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关于“对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各地要区分体育、文化艺术、科技等类别,明确相应主管部门,分类制定标准、严格审批”精神,以及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实施方案》,原由教育部门行使的部分权力事项,需区分科技、文化艺术、体育等类别划转至对口部门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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