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人解读】关于有序恢复出版物发行零售单位和印刷企业生产经营的通知
区文旅局局长陈态河解读关于有序恢复出版物发行零售单位和印刷企业生产经营的通知
1.出台该通知的背景
陈态河: 根据淮南市疫情防控形势和有序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有关工作要求,决定自4月 29 日起有序恢复出版物发行零售单位和印刷企业生产经营
2.出台内容
陈态河:
一、位于已开业的大型商场内部的出版物发行零售单位和开发区、工业园内的印刷企业根据辖区及园区管控要求同步恢复。二、其他区域出版物发行零售单位和印刷企业逐步法复生产经营工作按照所在县区相关防救要求执行,达到防疫条件的,经所在县区疫控部门批准即可恢复生产经营。
三、淮南新华书新有限公司所属各门店恢复工作根据省集体公司及所在县区疫控部门要求执行。
四、出版物发行零售单位要严格落实“扫两码、测体温佩戴口罩”、员工健康登记和行程追溯管理、经营场所每日至少两次通风消毒、每日除正常经营人员外,至少安排一名专职工作人员在岗负责疫情防控工作,消费者不得进入营业场所,提倡网上购书、线下取书,严禁聚集性活动。
五、印刷企业要严格落实“扫两码、测体温、佩戴口罩”。员工健康登记和行程追潮管理、生产经营场所每日至少两次
通风消毒、物流原材料(成品)消毒入(出)库等要求。
六、各县区(园区)新闻出版行政主管部门要压实属地管理责任,组织监督检查,对不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措施的出版物发行零售单位和印刷企业立即予以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