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级部门解读】市文化和旅游局二级调研员孔淮祥解读《淮南市关于扎实推进应急广播建设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20-12-30 12:51信息来源:大通区文化和旅游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上级部门解读】市文化和旅游局二级调研员孔淮祥解读《淮南市关于扎实推进应急广播建设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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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出台了《淮南市关于扎实推进应急广播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淮府办〔201951号)。市文化和旅游局二级调研员孔淮祥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背景和依据

应急广播系统作为一种迅速快捷的消息提供平台和信息传输渠道,可在发生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公共卫生与社会安全等突发公共危机时,在第一时间把灾害消息或灾害可能造成的危害信息传递给民众,让人民群众在第一时间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应该怎么应急、避险,将社会公共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降到最低。

 根据《国家广播电视总局,财政部关于实施应急广播体系建设工程有关事项的通知》(广电办发〔2018〕64号)的要求,按照“统一联动、安全可靠、快速高效、平战结合”的原则,统筹利用现有广播电视资源,加快建立中央和地方各级应急广播制作播发和调度控制平台,与国家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连接。形成中央、省、市、县四级统一协调、上下贯通、可管可控、综合覆盖的应急广播体系,向城乡居民提供灾害预警应急广播和政务信息发布、政策宣讲服务。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1、满足本市地域性应急事件处置需要:承担全市应急信息制作、播发、调度、控制工作,实现本地应急广播发布需求收集、发布资源整合、调度决策、流程控制等功能。

    2、上下系统联动、平台互联互通:对上要与省级应急广播系统甚至国家应急广播系统对接,对下能做到县级平台及村级终端联动。

    3、高效运作广泛覆盖:应充分发挥广播的以点对面的传播特性、传输手段多样、覆盖面广、高并发处理能力、方便迅捷的优点,确保在应急时期信息的快速广泛覆盖。 

    4、实现分级分类分人群的信息发布:突发事件大多具有局部区域性的特点,因此应急广播的覆盖也必须实现区域覆盖和点覆盖,实现分级分类分人群定向发布。

    研判和起草过程

    应急广播是国家基本公共服务体系的重要内容,是国家应急体系和防灾减灾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市应急广播体系建设以《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扎实推进应急广播体系建设的意见》(皖政办〔2019〕26号)文件为指导,结合安徽省级应急管理体系总体框架提出“一个系统、多点接入、多种通道、全面覆盖”的建设思路,建设符合淮南市的应急广播体系。我局起草了《淮南市关于扎实推进应急广播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淮府办〔201951号)书面征求了各县区和市直有关部门等21家单位意见。根据反馈意见建议,我局对《实施意见》做进一步修改完善,并于2019年12月18日通过了市司法局的合法性审查提请市政府出台市级文件2019年12月27日市政府召开了全市应急广播体系建设推进会

    、工作目标

统筹利用现有广播电视资源,建设形成市、县、乡、村四级贯通,与全市各级预警信息发布系统有效对接的全市应急广播体系,加快实现全天候、全方位、全时段的预警信息发布和政策宣讲服务,进一步提升全市应急管理能力和社会治理水平。

按照国家应急广播标准规范要求,部署应急广播终端,建立市、县(区)两级应急广播平台,配套完善乡镇(办、社区)村(居)适配平台,实现纵向与上级应急广播平台对接、横向和本级政府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连通。

2019年,全面启动全市应急广播体系建设,年底前完成市、县(区)应急广播体系建设规划编制,明确工作推进计划。

到2020年,力争完成市级应急广播平台建设。当年完成20%以上的县(区)级应急广播体系建设任务。

到2021年,建立市、县(区)两级应急广播融媒体制作播发平台,推进应急广播与各级融媒体中心建设有机结合。当年完成30%以上的县(区)级应急广播体系建设任务。

到2022年,初步完成全市应急广播体系建设,基本建成统一协调、上下贯通、可管可控、分级负责、安全可靠的应急广播体系。

主要任务

(一)建立应急广播平台

1.建立市、县两级应急广播平台。各级应急广播平台包括制作播发、调度控制两大系统,对应急信息进行收集、汇聚和共享,按照统一标识、统一播报方式等要求,制作应急广播消息。各级应急广播平台遵循统一的数据格式和接口标准,平台之间建立专线链路,实现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建立多种应急广播消息发布模式,制定相匹配的网络资源调度预案,及时有效调度控制传输覆盖网络资源,进行应急广播消息的分发。

2.推进应急广播与各级融媒体中心建设的有机结合把主流舆论宣传寓于日常信息服务和应急服务当中,实现系统资源共享、信息内容互通,不断深化拓展应急广播的宣传、服务功能。

(二)完善传输覆盖网络

1.建设主备信号传输网络。建立以全市现有广播电视信号覆盖网络为基础,以通信运营商的通信网络为补充的应急广播传输覆盖网络。信号传输方式中,结合本地实际,采取两种以上的信号传输方式(须含调频广播),在各级应急广播平台的统一调度下,达到通道备份和覆盖资源最优利用的目的。

2.优化有线电视覆盖网推进有线电视网络双向化改造,市、县两级应急广播平台应与各级有线数字电视前端分别通过光缆、微波建立传输通路,采用IP方式和以太网接口,传输应急广播消息。各级有线数字电视前端部署相应的应急广播适配器并进行相关技术系统改造,接收本级应急广播平台发送的应急广播消息,按照有线电视标准以及相关应急广播技术规范,发送唤醒指令,实现有线电视机顶盒终端的自动唤醒和强制接收,并以滚动字幕或切换频道图像、伴音等方式播发应急信息。

3.完善广播覆盖网。完善淮南广播电视台广播同步覆盖网,加强地质灾害隐患点、人流密集区等事故易发地的覆盖。完善市、县本地调频广播节目覆盖。部署发射机应急广播适配器并进行相关技术系统改造,接收应急广播平台发送的应急广播消息,通过调频副载波、音频基带等方式,实现覆盖区域内终端的自动唤醒和强制接收。

4.优化地面数字电视广播覆盖网。部署应急广播适配器并进行相关技术系统改造,接收本级应急广播平台发送的应急广播消息。按照国家地面数字电视标准以及相关应急广播技术规范,发送唤醒指令,实现终端的自动唤醒和强制接收。

5.建设应急广播大喇叭系统按照《县级应急广播系统技术规范》及相关技术标准规范,配套完善乡镇(办、社区)村(居)适配平台。加强与县级应急广播平台进行连接,采用IP方式和以太网接口,接收应急广播消息,采用调频副载波、TS或IP等方式传送唤醒指令和音频信号到应急广播终端,实现终端的自动唤醒和强制播出。

(三)部署应急广播接收终端

1.加强户外终端建设。实现农村行政村户外终端全覆盖,进一步加强灾害易发区、人口密集区、救灾避难场所、公交车站、社区广场、重要经济目标及毗邻区、防空地下室、高速公路隧道等重点区域户外终端建设。应急广播户外终端应支持两种以上的信号接收方式(须含调频广播),且具备强制唤醒功能,每个行政村至少配置一个具有不间断电源的多模终端。

2.加强室内终端建设。积极探索具有应急唤醒功能的有线、无线入户终端部署。主动对接人员密集区域(包括城市社区、广场、商场、校园、医院等)的公共接收终端,实现应急广播更大范围的覆盖。

六、创新举措

坚持统一规划。制定应急广播体系规划、制度和预案,遵循国家应急广播技术标准体系,保障应急广播系统标准化建设和规范化运行。

坚持分级建设。依托广播电视多种传输覆盖网络资源,利用各级广播电视基础条件,调动各级广播电视机构的自觉性和积极性,开展市、县两级应急广播系统建设。

坚持安全可靠。强化网络安全、信号传输覆盖安全,采取多种安全技术措施,确保应急广播技术系统运行安全,其覆盖网络和信息内容可管可控、安全可靠。

坚持快速高效。注重应急效率,综合利用实时发布、高效传送、定向接收等多种技术手段,确保预警接收、制作播发、传输覆盖、终端接收等环节信息传送的快速高效。

坚持资源整合。充分利用并升级改造现有广电有线、无线等传输覆盖网络,整合城乡公共广播设施,建立互为备份的应急广播传输通道,避免重复建设。

坚持平战结合。按照平时服务、战时应急的要求,进行应急广播系统的规划建设与系统运行,实现应急广播体系的综合利用。

七、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各级人民政府要深刻认识应急广播体系建设的现实作用和重要意义,担负起本地区应急广播体系建设的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工作领导机制,将应急广播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范畴,作为完善公共服务体系、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积极推进本地区应急广播体系建设。

2)强化经费保障。市、县(区)政府要主动作为,尽快落实建设资金,统筹安排好应急广播体系建设及运维经费。在项目实施中,要加强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确保资金使用安全,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3)推进有效使用。市、县(区)应急管理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建立应急广播体系使用规范,指导推动相关部门积极使用应急广播体系开展社会治理和应急处置工作。通过培训、专题讲座等多种形式,利用报刊、广播、电视、新媒体等多种传播手段,大力宣传应急广播体系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积极引导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支持参与,为应急广播体系建设和使用营造良好氛围。

4)建立长效机制。各地要加强对应急广播体系建设和运行维护的管理,建立监督考核制度、信息通报机制,对工程进展和工作绩效等情况开展定期检查。建立健全应急广播技术维护、运行管理等工作机制,合理配备运维人员,确保应急广播长期发挥作用。

八、下一步工作

    按照国家应急广播标准规范要求,部署应急广播终端,建立市、县乡镇三级应急广播平台,配套完善乡镇、村适配平台,实现纵向与上级应急广播平台对接、横向和本级政府预警信息发布系统连通。规范工程实施应急广播工程建设单位要按照应急广播技术标准,科学制订技术方案,报经省、市广播电视局审核同意后,严格按照工程建设管理相关规定组织实施。要规范建设流程,加强监督审核,实现全过程、全方位质量控制,确保应急广播系统规范化、可贯通、成体系。2022年,初步完成全应急广播体系建设,基本建成统一协调、上下贯通、可管可控、分级负责、安全可靠的全应急广播体系,实现省、市、县、乡、村五级贯通。

为进一步了解掌握社会公众对政策执行效果的反馈与评价,请您对该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提出宝贵的意见或建议。我们将及时收集并分析,共同助力政策不断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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