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回应】关于淮南市2023年度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参保缴费相关问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8-17 16:29信息来源:区人社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根据《关于发布2023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的通知》(皖人社秘〔2023〕186号)文件精神,为做好2023年度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我省2022年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6698.08元/月,以此核定2023年度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档次标准。原各档次的缴费标准作出相应调整,下月开始按新标准产生养老保险应缴费。缴费档次见下表:

档次

计算标准

月缴费基数

(不保留小数)

月缴费金额

(元)

一档

2022年度省社平工资60%

4019

803.8

二档

2022年度省社平工资80%

5358

1071.6

三档

2022年度省社平工资100%

6698

1339.6

四档

2022年度省社平工资150%

10047

2009.4

五档

2022年度省社平工资200%

13396

2679.2

六档

2022年度省社平工资300%

20094

4018.8

二、2023年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为4019元,月缴费金额下限为803.8元。灵活就业人员2023年1月起缴费低于803.8元/月的,需按月补缴差额部分。如:2023年1月-8月份,每月缴费766.4元的人员,每月差额为37.4元,8个月共需补缴差额299.2元。

三、为满足广大参保群众需求,现开展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选档业务。从8月开始到12月,每月1日至22日各区县政务大厅社保窗口办理,选档次月按新选取档次申报缴费。没有办理选档业务的灵活就业人员默认与上一年度缴费档次保持一致。

四、个体灵活就业人员可按月、按季、按半年、按年缴纳。对于2022年度已申报缴纳养老保险费但有困难未及时缴纳的,可在2023年底前缴纳。请广大参保人员及时足额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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