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通区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4-03-29 15:08信息来源:区司法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2023年,大通区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二中全会精神,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法治大通、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全面推进制度建设、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为建设现代化美好大通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一、2023年法治建设工作主要情况

(一)坚持党的领导,强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主体责任

一是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必学内容,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区政府党组会开展“每月一学法”,将党的二十大精神与习近平法治思想融会贯通,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开展领导干部宪法法律知识线上、线下测试活动,各乡镇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区直部门主要负责人70余人参加测试。开展领导干部述法,召开大通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上窑镇、孔店乡党委和区委编办主要负责人就2022年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进行述法;召开专题述法评议会,洛河镇、九龙岗镇、大通街道办事处行政负责人和区市场监管局、区城管执法局主要负责人围绕2022年度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进行述法,通过述法以“关键少数”带动“绝大多数”,进一步提升各级各部门领导干部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意识和水平。

二是发挥党委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作用。制定《中共淮南市大通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2023年工作要点》,明确全年法治建设重点任务。召开区委依法治区办会议,听取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制度建设、执法、司法、守法普法四个协调小组工作汇报。分别召开四个协调小组会议,发挥各协调小组的统筹协调作用。开展法治建设工作督察,对洛河镇政府、九龙岗镇政府、区住建局、区农水局、大通生态环境分局开展实地督察,督促问题整改。推进全国法治政府示范市创建工作,召开区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暨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动员会,制定《大通区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实施方案》,按照动员部署、全面推进、申报初评、完善提升、迎接考评等环节依次推进。

(二)优化营商环境,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一是不断提高政务服务水平。依托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长三角政务地图”,汇聚5293条政务服务事项。按照“全省一单”规范编制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将区发改、财政、文旅、卫健、市场监管等部门及大通运管所的部分事项纳入“全省一单”范围。建立健全基层便民服务中心(站),常态化做好乡镇、村(社区)级政务服务平台事项认领编制发布工作。推动乡镇街道“一目录三清单”权责清单制度体系构建,编制承接事项办事指南80余条。推进“互联网+监管”工作,全区“互联网+监管”系统有效注册用户达486户,监管行为汇聚19291条,事项覆盖率达85%。推广“皖政通”平台,全区1000余名工作人员开设账号,基本实现区、镇、村三级机构、人员全覆盖。

二是持续加强惠企制度建设。深化“放管服”改革,构建“领着办”“帮着办”“代你办”窗口办事全程无忧服务方式,登记许可事项全部进入政务大厅办理,做到“全程网办”“一网通办”,企业开办实现“最多跑一次”或“一次不用跑”;率先在全市实现分支机构集中统一登记。全年新登记市场主体1498户,同比增长13.1%。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考核评价机制,区公平竞争审查联席办公室共审查文件5件;11家区直部门梳理本部门起草、制定的文件20件,其中废止1件。通过“免申即享”方式实现惠企政策免申报、零材料、零跑腿、快兑现,惠企政策资金一键直达。常态化开展公共政策兑现和政府履约践诺专项行动,共收集11条问题线索,其中1条线索转交市司法局办理、9条线索已完全兑现、1条线索签订分期履行协议。区市场监管局荣获“全省市场监管系统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先进集体”和“全省打击侵权假冒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三是着力营造浓厚法治氛围。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区直各部门利用重要时间节点开展各类涉企法治宣讲30余次。区司法局等部门组织召开企业家法治座谈会2次,共邀请37家企业代表参加,并通过律师“以案释法”讲解法律知识,规避企业法律风险,为企业提供精准、优质的法律服务。

(三)推进合法性审查,规范制度化建设

制定《大通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程序规定》,对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的适用范围、结果应用、考核监督等方面作出具体要求。制定《大通区推进乡镇(街道)合法性审查规范化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坚持将合法性审查作为乡镇(街道)作出重大行政决策、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签订行政合同、作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等的必经程序。开展各乡镇、街道、区直部门合法性审查业务培训2次。组织专业律师、公职律师组成审查团队,开展工作指导,对36件区级和11件乡镇(街道)规范性文件、政府合同、工作方案等事项进行了合法性审查。

(四)强化依法行政,完善体制机制建设

一是完善基层综合执法体制机制。制定《大通区人民政府赋予乡镇街道部分县级审批执法权限目录》,将部分县级审批执法权限赋予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其中,城郊乡镇(九龙岗镇、洛河镇)承接县级审批执法事项284项;农业乡镇(上窑镇、孔店乡)承接县级审批执法事项264项;大通街道承接县级审批执法事项146项。开展2023年度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资格专门法律知识考试,43人通过考试。举办赋予乡镇街道部分县级审批执法权限专题培训班,对各乡镇、街道分管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工作干部及行政执法工作人员开展9场专题培训。

二是提升行政执法工作质量。做好2023年度行政执法证件年审工作,全区207名持证执法人员中192人通过执法证件年审,15人因调离岗位等原因注销证件。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对3家单位共30本行政执法案卷进行抽查,发现问题38处,督促有关单位及时整改,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三是开展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制定《大通区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向社会发布专项整治内容及问题线索受理举报方式,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工作专班,建立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职责,强化组织保障。对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一大队、交警大通大队以及3家企业开展实地督察,收集企业问题线索2条,并认真加以解决。开展亡人道路交通事故责任核查,对7月以来全区亡人道路交通事故调查办理情况进行核查,制定大通区亡人道路交通事故责任核查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名单和工作机制,每月定期上报全区亡人道路交通事故情况。加大对关系群众切身利益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共查办违法类、质量安全类、反不正当竞争类案件108件,罚没款48.4万元。

四是履行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责任。按照省统计局统计督察整改工作要求,重新制定并印发《大通区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实施办法(试行)》,进一步落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责任。开展企业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现场核查工作,共现场核查企业(项目)303户次,同时做好统计业务和统计法治培训,提升企业(项目)统计人员的业务能力。开展2023年度统计“双随机”执法检查工作,共执法检查企业(项目)10家,立案1家,在全区形成不能造假、不敢造假的良好统计氛围。通过召开专业年报会、统计工作业务培训会等方式,对统计报表和统计指标进行培训,不断提升统计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和统计法治意识,从源头提高统计数据质量。

(五)服务基层治理,增强群众法治获得感

一是助力平安大通建设。区司法局各司法所每月定期走访摸排矛盾纠纷,预防化解矛盾纠纷154余件,调处率100%;组织村(社区)法律顾问全面参与村(社区)以及乡镇(街道)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工作,成功调解矛盾纠纷216件;区诉调委调解成功案件351件;区交调委调解成功案件424件;开展人民调解员培训27次;区司法局荣获2023年“淮南市平安建设先进集体”称号。推进“网格化+网络化”基层治理模式,全区划分253个网格,配备253名专兼职网格员。依托“e治理”平台,建立“党委政府主导、部门各司其职、多元协同参与、城乡社区自治、司法推动保障”的工作格局,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体系。

二是加强法治服务和宣传。组织村(社区)法律顾问参与村(社区)普法活动,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500余人次,解决法律问题40余件;开展集中普法活动60场次;开展“法律明白人”培训26次。各村(社区)开展普法活动229次。发挥法治副校长职能作用,组织近8000名中小学生开展“开学第一课”。印发《关于加强预防校园欺凌法治宣传教育的通知》,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20余次。做好弱势群体法律援助,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37件,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24.8%。区司法局荣获2022年“淮南市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先进集体”称号。

(六)强化行政权力监督制约,提升政府公信力

成立大通区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设立行政复议案件咨询委员会、审理委员会,制定行政复议工作规则,规范行政复议案件办理,全年共办理区政府行政复议案件18件。对2021年11月至2022年12月期间经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监督纠错的违法行政行为案件进行整治。按照省委第五巡视组巡视大通区反馈意见,对全区近四年败诉案件进行全面梳理,分析深层次原因和突出共性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措施和处理意见,促使行政机关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依法行政水平。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全年共办理区政府行政诉讼案件23件,开庭审理10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其中区政府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率20%。

二、存在问题

(一)部分领导干部法治带头作用有待提升。各级各部门法律意识、法治观念与过去相比虽有较大进步,但存在部分领导干部发挥法治带头作用不到位,对法律法规学习研究力度不足,对单位年度法治建设工作重视不够等问题。

(二)乡镇(街道)赋权工作存在困难。乡镇(街道)现有执法力量薄弱,执法人员和执法设备数量不足,乡镇(街道)工作人员参加全省行政执法资格认证考试人员缺考率较高,通过率较低,缺乏专业人才队伍,难以承担赋予的行政执法任务。

(三)行政执法人员素质能力有待提升。部分乡镇(街道)、执法部门依法行政意识还有待进一步提高,行政诉讼案件败诉率较高。部分部门针对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培训力度不足,未能达到行政执法人员每人每年接受不少于60学时的公共法律知识、业务知识和行政执法技能培训要求。

三、下一步打算

(一)统筹法治政府建设,推动依法治区工作有序开展。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抓好“两规划两方案”的贯彻落实,明确年度任务,细化工作举措。加强合法性审查规范化建设,深化乡镇(街道)合法性审查全覆盖工作。强化4个协调小组工作力量,切实发挥职能作用。

(二)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创建工作,提升法治建设工作水平。积极争创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和省级守法普法示范区,持续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大力培育法治政府建设先进典型,带动法治政府建设率先突破。

(三)深化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强化执法能力建设。充实乡镇街道执法力量,整合乡镇街道现有站所、分局执法力量和资源,逐步实现基层“一支队伍管执法”。对乡镇街道赋权清单进行梳理评估,确保赋权清单的科学性、合理性。加强执法人员监督管理,组织执法部门定期开展业务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的专业素质和执法水平。

(四)强化法治宣传,认真落实普法责任制。深入实施“八五”普法规划,强化“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责任制督察考评,不断提高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积极运用“互联网+”“两微”等新媒体手段,加强新媒体普法作品创作,拓展新媒体普法矩阵影响力和覆盖面,推动法治宣传向基层延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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