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负责人解读】大通区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韩新军解读《关于在全区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
规划(2021—2025年)》

发布时间:2022-05-07 15:31信息来源:区司法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近日,大通区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韩新军就《区委宣传部 区司法局 关于在全区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进行了解读。解读内容如下:

一、制定背景及依据

全民普法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长期基础性工作。制定和实施五年普法规划是党领导全民普法的重要方式。2021年6月,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12月9日,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转发《〈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关于在全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12月31日,中共淮南市委 淮南市人民政府转发《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关于在全市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均系统明确了未来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重点。为贯彻落实全国、省、市文件精神,根据区委、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要求,2021年以来,区委宣传部、区司法局在广泛深入调查研究,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关于在全区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制定和实施“八五”普法规划是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夯实全面依法治区根基的重要举措;是服务“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客观需要;是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对法治等方面的需求,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和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的必然要求。

《规划》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建党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紧紧围绕服务“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以使法治成为社会共识和基本准则为目标,以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为重点,以提高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为工作着力点,完善和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以高质量普法推动高质量发展,促进提高社会文明程度。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2021年9月,我区正式启动“八五”普法规划起草工作。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区委宣传部、区司法局牵头初步形成了我区“八五”普法规划草案,书面征求各地各单位意见建议。2021年12月31日,大通区区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听取全区“八五”普法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并表决通过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决议(草案)。2022年1月29日,大通区区召开区六届政府第1次常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八五”普法规划(草案)。2022年56日,召开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第5次会议,会议听取并审议通过了《关于在全区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56日,区委、区政府转发《区委宣传部 区司法局关于在全区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

四、工作目标

2025年,全区公民法治素养和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显著提升,全民普法工作体系更加健全。公民对法律法规的知晓度、法治精神的认同度、法治实践的参与度显著提高,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显著增强。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深入推进,全社会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显著改善。全民普法制度完备、实施精准、评价科学、责任落实的工作体系基本形成。

五、主要任务

通过实施国家工作人员法治教育工程、青少年法治教育工程、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治教育工程、村(居)民法治教育工程“四大法治教育工程”,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深入宣传与推动高质量发展、社会治理现代化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党内法规,加强新颁布或修订的法律法规及淮南市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的宣传教育,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推动全社会厉行法治。

六、创新举措

一是实施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规划》明确提出实施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强调实行公民终身法治教育制度,把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体系、国民教育体系、社会教育体系。《规划》强调从日常生活行为抓起,让人民群众在实践中养成守法习惯。完善激励制约机制,形成好人好报、德者有得的正向效应,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风尚。

二是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规划》明确提出推动法治文化创新发展,扩大法治文化阵地覆盖面、提高使用率,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加强红色法治文化保护、宣传、传承。

三是推动普法与依法治理有机融合。《规划》强调加强基层依法治理,深化行业依法治理,开展专项依法治理,大力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七、组织领导和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党委和政府要把推进全民普法和守法摆上重要工作日程,认真组织实施。要把普法工作纳入本地本系统法治建设总体部署,纳入党委综合考核、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平安建设、文明创建、乡村振兴、法治示范创建等考核评价内容,定期听取汇报,研究解决普法工作中的难题。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要严格按照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要求,认真履行普法领导责任,建立健全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制度。各级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对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各级普法办事机构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组织推动、督促指导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健全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人大监督、政协支持、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广泛参与、人民群众为主体的法治宣传教育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形成大普法工作格局。

(二)坚持强基导向。推进重心下移。突出抓基层、强基础、固基本的工作导向,为基层开展普法和依法治理创造更好条件。加强基层建设,激发基层活力,强化政策、制度、机制保障,从人员配备数量、待遇、经费、装备等方面,切实向普法基层一线倾斜,推动各类资源向基层下沉。加强能力建设。强化对各级普法主管部门工作人员的系统培训。加大对基层司法所开展普法工作的指导和支持力度,提升司法所普法工作水平。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聘用)具有法律职业资格的人员,充实到普法工作一线。加强理论研究。加强法治传播规律、全民守法规律的基础理论研究,加强新时代全民普法工作的应用性、对策性研究。加强法治传播、法治文化等人才培养。建立完善法治宣传教育专家咨询制度。落实经费保障。强化各级财政对规划实施的保障作用,把普法工作经费列入本级预算,做到专款专用,并落实动态调整机制。按规定把普法列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鼓励引导社会资金参与支持普法工作,加强规范和管理。

(三)加强评估检查。健全普法工作评估指标体系。对普法工作开展情况、工作成效以及公民法治素养提升效果开展综合评估,从全区实际出发设定评估参数,健全评估指标体系,提升评估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开展中期评估和总结验收。加强规划实施中的动态监测、成果成效展示,开展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重在发现问题,推动解决问题,并对工作突出的地方和部门进行通报表扬。开展终期总结验收。加强评估结果运用。按规定对全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先进典型予以褒扬激励。加强日常指导和监督。尊重群众首创精神,鼓励地方和基层聚焦问题开展差异化探索,及时发现、总结、推广经验,推动全民普法实践创新、制度创新、理论创新。注重清单化管理、项目化推进、责任化落实,防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确保普法工作有声有色、有力有效开展。对重视不够、措施不力、落实普法责任制不到位的地方和部门,普法主管部门应当发出精准普法提示函,必要时进行约谈,提出整改要求;对造成严重后果的,进行通报批评,依规依法处理。支持各级人大加强对全民普法工作的监督和专项检查。

八、下一步工作和政策咨询电话

认真贯彻落实本规划精神和要求,明确责任分工、压实责任主体,狠抓落实、务求实效。政策咨询电话:0554-2519390

为进一步了解掌握社会公众对政策执行效果的反馈与评价,请您对该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提出宝贵的意见或建议。我们将及时收集并分析,共同助力政策不断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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