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负责人解读】建设“百姓评理说事点”情况解读

发布时间:2022-09-15 15:54信息来源:区司法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为进一步创新基层社会治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探索人民调解工作新思路,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推进社会治理工作中的积极作用,今年以来,区司法局依托各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建立“百姓评理说事点”,搭建收集矛盾纠纷信息、反映社情民意、化解矛盾纠纷、宣传法律知识、倾听群众呼声、打造为民办实事的平台,畅通百姓的诉求渠道,全区58个村(社区)和5个乡镇(街道)已全部建立“百姓说事室”,实现“百姓评理说事点”全覆盖。

现在邀请区司法局局长为大家讲解本项工作的开展原因以及开展情况。

一、实施原因及背景

为进一步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探索人民调解工作新思路,区司法局按照《安徽省“百姓评理说事点”建设指导意见》文件要求,决定在全区组织开展“百姓评理说事点”工作。

二、开展情况

一是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为全面推进“百姓评理说事点”建设规范、有序、良性发展,区司法局高度重视,强化统筹推动,与“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同部署、同总结,召开推进会议,明确工作职责,第一时间成立了以村(社区)副书记为组长,司法所、综治办工作人员为副组长,人民调解员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将百姓评理说事点落到实处。

二是严密部署,统筹推进建设。严格按照“百姓评事说事点”要求进行标准化建设,悬挂统一标识牌,统一上墙评理说事工作制度,结合大通区“普法微信群”开展百姓评理说事点宣传工作。利用现有农家书屋,设立“法律图书角”,摆放与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图书供群众阅读学习。发放《大通区司法局致群众的一封信》,便于居民遇到“事”随时可以找到人去“说”,并及时收集梳理问题线索,解答法律咨询,及时调处矛盾纠纷,有序推进“百姓评理说事点”标准化建设。 

三是多方联动,提高工作水平。依托村(社区)人民调解室、公共法律服务室凸显“百姓评理说事点”功能;聘任村干部、老党员、乡贤、德高望重人士为人民调解员,增强评理说事说服力;借助“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提升评理说事法律专业性;充分利用微博、微信朋友圈等新媒体与悬挂横幅、设计宣传展板等落地宣传相结合,扩大评理说事点影响力;与派出所、乡镇(街道)综治等部门加强协作,建立工作协同机制,强化协调联动,形成工作合力。

四是用心服务,满足群众需求。以法理止纷争、提升群众满意度为目标,围绕民生诉求、阶段性矛盾纠纷特点、群众法律需求落实“百姓评理说事点”制度。司法所干警每月定期进行矛盾纠纷排查走访,与群众面对面交流,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化解。定期组织普法志愿者、法律明白人、村(社区)法律顾问下沉到“百姓评理说事点”,普及法律常识、解答法律咨询、化解疑难复杂纠纷,引导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学会运用法律武器来解决遇到的“烦心事”“闹心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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