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通区民政局2023年工作总结和2024年工作计划

发布时间:2024-01-26 17:57信息来源:区民政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一、2023年工作总结

(一)城乡社区治理和社会救助

巩固基层社会治理

1、基层人才队伍建设得到加强

1)及时补录专职工作者9人,每万城镇常住人口拥有社区工作者数达到15.5人。

2)落实高校大学生社区就业5人(任务2人)。

3)组织城乡社区工作者参加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考试,17人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

2、社区建设试点成效明显

1)大通区作为第一批村务公开标准化建设试点单位通过省级验收。20228月份,省民政厅《关于开展村务公开标准化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确定大通区作为首批试点单位,在全省先行先试。鉴于没有参考借鉴且42个村情况不尽相同的实际,在前期推进中选择10个村作为“试点中的试点”,围绕“六规范一满意”重点指导推进标准化建设,边试点边总结经验,提炼归纳出典型做法,形成可复制可操作的模式,并在全区予以全面推广,达到以点带面作用。

20237月接受省民政厅评估验收,获得评估组好评,并顺利通过评估验收。

2)泽润园智慧社区试点工作完成市级试点任务,被列入省级试点,正在进一步推进完善,做好迎接省级验收。 为贯彻落实九部门印发《关于深入推进智慧社区建设的意见》要求,扎实推进《安徽省“十四五”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任务,通过前期试点社区调研工作,确定在基础设施相对完善的九龙岗镇泽润园社区展开智慧社区建设,整合区基本公共服务、便民利民服务等应用为社区居民提供项目齐全、标准统一、便捷高效的社区公共服务打造社区智慧化管理平台。目前通过前期项目投入已完成社区综合管理平台、居民服务小程序的应用,为社区工作者和居民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一网式”服务。    

3、基层减负增效常态化推进

指导规范村级组织工作事务、机制牌子和证明事项,完成村()规范挂牌工作。落实基层减负举措,联合区委组织部、区委农办印发了《不应由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证明事项指导清单》(第三批)等四个清单。

社会救助:

1、主动发现机制不断健全

1)开展“应享未享”“违规享受”“重复享受”救助待遇问题和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审计发现问题专项治理“回头看”等专项整治,制定了《大通区构建社会救助主动发现、部门联动机制实施方案》,定期与残联、医保、人社等部门信息比对,应保尽保、精准施保。全年累计保障城乡低保、特困供养人员5.45万余人次,发放城乡低保金、特困人员供养资金、临时救助资金、孤儿基本生活费等社会救助资金合计约3400万元。

2)及时核查12345市长热线等群众咨询诉求件,全年未发生社会救助方面信访问题。

2、切实做好救助对象动态审核

1)全年城乡低保新增162人、退出476人,现有在保城乡低保人数3898人。

2)新认定低收入人口353人。全年特困供养新增26人、取消37人,现有在保特困供养人员620人。

3、加大对困难群众动态监测预警

安排专人每天关注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预警,对发现存在致贫致困风险困难群众,主动安排上门核查,对符合条件的及时予以相应救助,100%由急难发生地直接实施临时救助,全年未发生社会救助领域冲击社会道德底线事件。

4、推进低收入人口认定

严格落实低收入人口认定标准和要求,新增低保边缘家庭和支出型困难家庭总人数338人,达到353人,占城乡低保人数9.06% 

5、推进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

通过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方式委托淮南市淮南市大通区众益社会工作综合服务中心,针对全区特殊老人定期开展探视走访和理发、家政等上门服务,截至目前上门服务特殊困难老年人1500余人,探视走访率达100%

(二)完善养老服务体系

1、加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

1)九龙岗颐居阁养老园、瀚城四期益仁养老院2家社会办养老机构开始运营,新增养老床位170个;新建村级养老服务站7个。

2)做好养老服务设施项目谋划,大通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建设项目已被市民政局编纳入市级层面统一申报中央预算内资金,谋划公办养老服务中心申报中央预算内资金已上报省发改委。

2、率先完成家庭适老化改造项目

将分散供养特困、低保家庭老年人以及身体处于失能、残疾状态的老年人纳入改造范围,通过入户需求评估制定一户一册方案,108户特殊困难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于7月底全面完成。适老化改造在充分考虑老年人群体生理、心理、行为特征在居住和养老等方面的需求的情况下,通过对老年人居家通道、卧室、厨房等生活场所进行安全性和便利性的改造,以此改善老年人居住条件,降低家庭发生意外的风险,提升老年人生活品质。

在居家适老化改造试点对象遴选中,将分散供养特困、低保、计划生育特别扶助、重点优抚、高龄等老年人家庭列入居家适老化改造对象,优先将分散供养特困、低保家庭老年人以及身体处于失能、残疾状态的老年人纳入改造范围,以兜底供给筑稳筑牢民生底线。

我区通过宣传、申报另选入户调查需求评估、一户一册制定具体方案,截至7月底完成全区108户特殊困难老年人居家养老适老化改造。

3、强化养老服务机构安全管理

制定养老服务机构安全监管机制,坚持每月会同消防、市场等部门对辖区内养老机构、助餐点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排查,切实保障老年人生命安全。

4、严格落实老年人福利保障

严格落实兑现80岁以上老人高龄津贴30//月,百岁老人长寿保健费100岁老人500//月长寿金,全年共发放高龄津贴166.47万元;百岁老人长寿保健费7万元;农村低收入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1409人、54.92万元。

5、认真做好老年助餐服务行动

新增老年助餐点11个,动态调整全区老年食堂(助餐点)36个,为老年人提供助餐服务78167人次。

(三强化社会事务管理

1做好婚姻登记工作

依法依规开展婚姻登记,共受理离婚申请660对,办结327对,办理结婚登记811对,补发结婚登记195对,补发离婚登记44对。61日起实现婚姻登记全省通办、跨省通办。

2未成年人关爱保护服务

强化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实施助学工程。全区保障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42名,累计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费55.22万元,助学金5万元。建立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项目库,常态化开展留守儿童牵手行动,孙玉苗被评为“安徽省农村留守儿童行动优秀牵手人”。

3多举措保障和改善残疾人生活

根据《淮南市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实施办法》,今年以来,月均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1577人,预计全年累计发放金额104.8万元;月均发放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享受1794人,预计全年累计发放金额171.33万元。以专业社工服务为依托,推进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站建设,为辖区内精神障碍患者提供社区康复服务。

4落实平安边界建设

按照《关于做好第五轮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顺利完成2023年度市内大通田家庵线、大通潘集线联检工作,按新标准更新市级和级界桩共6颗。

二、2024年工作计划

(一)持续增进老年人福祉

优化养老服务资源配置,优化孤寡老人服务,通过机构集中托养、支持居家照护等方式开展失能老年人帮扶,完成109户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推动实现全体老年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做优老年助餐服务,积极稳妥、因地制宜发展老年助餐服务。创新养老服务机构运营模式,谋划推进乡镇敬老院收住社会面老人,实现养老服务中心可持续化运营。

(二)兜牢织密社会救助安全网

落实城乡低保标准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提高,确保各项救助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户。持续推动村(社区)“救急难”互助社成立及运营工作。发展多形式的“物质+服务”的救助方式,努力为困难群众提供专业化、个性化、亲情化服务。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更加精准、及时、有效做好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工作,把民生兜底保障安全网织得更密、扎得更牢。

(三)深入推进社会事务

推进婚俗改革。制定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政策和工作规范。加快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持续推进康复辅具社区租赁服务。加强与公安、财政、卫健等部门的工作联动,做好流浪乞讨人员信息核对、寻亲返家、落户安置、供养照料等工作,深化源头预防治理。推进绿色殡葬和节地生态安葬,加大优质平价节地生态安葬公共服务产品供给。组织好清明节等重要节日祭扫安全防范和服务保障工作。实现流浪乞讨人员应救尽救,困难残疾人应补尽补,殡葬管理、婚姻登记等政务服务高效运转,开拓创新新时代社会事务工作。

(四)高质量分类保障困境儿童

提高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完善分层分类精准保障政策,孵化培育、引导支持社会各方力量参与困境儿童关爱保障工作,持续推进困境儿童保障工作提质增效。儿童福利机构优化提质和创新转型高质量发展。推动实施精准化管理、精细化服务质量提升行动,确保管理服务各项法规制度全面落实,管理服务能力建设进一步加强,各种风险漏洞进一步堵塞,机构内儿童各项权益得到切实保障。提升关爱服务综合服务能力。广泛开展职业道德教育和专业技能提升行动,不断增强儿童福利和权益保护领域服务机构综合服务能力,切实提高工作人员专业化、职业化水平。强化培训和实践锻炼,强化指导帮带,强化激励措施,提升关爱服务儿童专业能力。

(五)推动基层治理能力提升

继续做好村级组织和村(居)干部松绑减负,健全基层减负常态化机制。加强城乡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实现2024年度“每万名城镇常住人口拥有城市社区工作者数量”17人的目标任务。持续推进城乡社区创新试点工作,积极争取上级支持。

(六)推进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

持续强化党建引领。通过单独建立、联合组建党组织和建立功能型党组织,提高社会组织党组织组建率。进一步提升社会组织党支部书记及从业人员政策水平、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规范做好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依法做好社会组织登记审查,明确业务主管单位职责,实行双重登记管理体制。健全社会组织监管体系。提升执法水平,加强对社会组织行为规范性的日常监管。持续巩固打击非法社会组织和清理僵尸型社会组织工作成果。巩固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去行政化改革成果。加大六大新兴产业等重点领域商协会培育发展,推进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发展,更好助力“双招双引”。发挥社会组织积极作用。全面开展社会组织积极参与各项社会治理,积极参与助力高校毕业生就业、参与乡村振兴、社会治理、关爱帮扶困难群众、保护未成年人、文明城市创建等各项工作。

(七)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

加强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制度同慈善事业制度有机衔接,充分发挥慈善事业在保障改善民生中的积极作用,社工站全面提升,以专业服务融合养老儿童与救助。健全慈善力量参与应对突发事件的体制机制,全面推开全市社区(村)慈善基金。继续推进社会企业培育认定试点工作。

(八)加强和改进区划和地名管理服务

加强和改进行政区划管理。落实2024年度蚌埠淮南线市级界线联检工作任务,依法加强界线管理,加强平安边界共建工作。持续强化地名管理和服务。全面推行地名命名(更名)线上备案、公告工作。按规定标准设置地名标志牌。开展“乡村著名行动”,加强乡村地名管理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和法治化建设,深化乡村地名信息服务,助力乡村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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