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通区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奖惩制度制度
奖惩制度
(一)负责部门及职责
由监察室负责监督管理、执行奖惩制度。其职责是:根据干部考核结果,严格按照奖惩办法执行干部奖惩制度,充分调动广大干部的工作积极性。
(二)奖惩的内容、对象、形式、措施
奖惩内容:根据对干部职工在政务公开及行风评议工作中的考核评比,结合对其德、能、勤、绩、廉几方面的全面考核结果,执行奖惩制度。
奖惩对象:局机关及所属单位全体干部职工。
奖惩形式及措施:凡是被机关单位及群众举报有不按章办事、以权谋私、滥用职权或服务态度不好等现象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一次予以警告,并记入个人档案;两次扣减本人年度干部考评分10分;三次停职培训。凡被举报的股室(单位),一经查实扣减本股室(单位)工作目标责任制分5分,并扣减股室(单位)负责人干部年度考评分1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