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交办2023年区政协提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大通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驻区有关单位:
区政协十届二次会议期间,政协委员及政协参加单位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工作大局以及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焦点、难点问题,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了许多好的提案,同时区政府还收到市政协交办的市政协提案,经区政府、区政协同意,现转交给你们,并就办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政协提案,是政协委员及政协参加单位履行职责、参政议政的重要渠道。办理好提案,既是法律规定各级承办部门的重要职责,也是建设法治政府、责任政府、服务政府的重要途径。各承办单位要以对党和人民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站在依法行政和讲纪律、守规矩的高度,按照提案交办工作要求,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率地抓好提案办理工作,以良好的办理态度和扎实的办理成效赢得广大提案者对政府工作的支持和理解。
二、各承办单位收到提案后要认真清点登记,如发现不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提案,应在7个工作日内向交办机关说明情况,经同意后退回,不得延误和自行转办。
三、提案内容涉及两个以上单位,审查意见指明按职责分工办理的,由承办单位根据职责分别办理,并分别答复提案者;审查意见没有指明主办单位、协办单位的,排在第一位的为主办单位,其余为协办单位,主办单位要充分发挥牵头作用,主动与相关单位协商会办,争取各方的配合支持,认真做好汇总,及时答复;协办单位要积极配合主办单位,在8月底前将办理结果主动函告主办单位。
四、各承办单位要积极主动与提案者沟通对接,所有提案均须与提案者面对面沟通交流,征求对办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增强办理工作的透明度和解决问题的针对性。
五、各承办单位要立足解决实际问题,创新办理举措,对提案中提出的问题,凡是具备条件能够解决的,应抓紧时间集中力量解决,解决一件答复一件,及时发挥提案的作用;对因客观条件限制目前难以解决的,要超前谋划,制定计划,创造条件逐步加以解决;对确实无法解决的,应将情况实事求是、耐心细致地向提案者解释清楚、取得理解。
六、所有提案须在9月底前办结,以单位正式文件答复提案者,答复函必须经承办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字,报区分管领导审阅后,方可答复。委员单独提出的提案,答复函直接送至提案人;联名提出的提案,答复函要送至第一提案人;集体提案,答复函送具体联系人。答复时均附上《反馈意见表》,征询提案者对办理工作的意见和批评。提案答复函抄送区政府办公室和区政协办公室,并将电子版发至区政协办公室(电子邮箱:1131323214@qq.com);《反馈意见表》由提案者邮寄或微信图片等形式反馈至区政协办公室(微信号:18655756475;联系电话:2519127)。对答复函原件上单位主要负责及分管领导审阅签字情况,将进行抽查。对答复内容空洞、敷衍了事或问题未解决提前答复的,一律予以退回重办。
七、对市政协的提案要按规定时间将办理结果报送区政府办公室,由区政府办公室统一向市政协提案者答复。
根据有关规定,区政府办公室将配合区政协办公室对各承办单位的办理情况进行督查督办,并组织提案者查看具体办理工作。
附件:1、关于区政协十届二次会议第**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函(格式)
2、区政协提案办理意见征询表
区政府办公室 区政协办公室
2023年3月30日
附件1:
文件
〔2023〕 号
关于区十届政协二次会议第**号提案
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委员:
您在区十届政协二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 提案收悉,经认真办理,答复如下:
(正文)
办复类别: 类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
办理单位
答复日期
(加盖公章)
抄送: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
局 2023年**月**日印发
注:办复类别共分A、B、C、D三类。A类--所提问题已解决或基本解决;B类--所提问题正在解决或已列入规划逐步解决;C类--所提问题因目前条件限制或其他原因需待以后解决;D类--所提问题留作参考。
附件2:
区政协提案办理意见征询表
提案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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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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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及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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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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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单位及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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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方式(√) |
文来文往 面谈 电话 座谈会 调研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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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态度(√) |
很好 比较好 一般 较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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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 |
满意 基本满意 表示谅解 不满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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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 体 意 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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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何进一步的意见和要求: 提案者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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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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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请承办单位将提案答复函及区政协提案办理意见征询表一并送交提案者。提案者收到此表后请认真填写,并在相关的选项栏上打“√”。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书写清楚。此表填写好后,请通过邮寄或微信等方式及时反馈至区政协办公室。(邮寄地址:淮南市大通区政协办公室;微信号:18655756475;联系电话:2519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