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通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23年粮食流通执法督查计划

发布时间:2023-03-27 11:01信息来源: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字大小:[    ] 背景色:       


按照市粮食局《关于2023年粮食流通执法督查计划安排的通知》,切实做好年度全区粮食流通执法监督工作,现就 2023 年粮食流通执法督查计划安排如下:

一、执法督查事项

粮食流通定期巡查、粮食库存检查、粮食收购检查、政策性粮食出库检查、投诉举报涉粮问题线索核查及其它涉粮问题执法督查,淮南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安排部署的相关执法督查工作。

二、工作安排

1.粮食流通定期巡查。按照《安徽省粮食流通定期巡查工作指导意见》和《国家政策性粮食县级联合监管工作指导意见(试行)》要求每月组织一次巡查,检查收购储存和出库期间在粮食数量、质量、安全管理、政策执行等方面情况,及时督查处理各类隐患问题。

2.粮食库存检查。由市局统一组织安排,适时开展政策性粮食库存检查。持续强化政策性粮食库存管理,进一步消除粮食库存风险隐患,夯实粮食安全物质基础,建立检查发现问题整改常态化机制,督促相关企业及时整改发现的问题,及时完成整改。

3.粮食收购检查。在夏粮和秋粮收购期间,组织开展政策性粮食收购和市场化收购粮食企业收购备案、国家粮食收购政策执行、粮食流通统计制度、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和国家粮油质量标准等情况检查。监督指导粮食收储企业严格遵守“五要五不准”收购守则,标准上榜、价格上墙、样品上台,在收购场所显著位置公布粮食收购政策信息和12325粮食监管热线宣传海报,强化为农服务意识,满足售粮农民需要,让农民交“明白粮”、“放心粮”、“舒心粮”。严防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粮食进入国家政策性库存,严肃查处缺斤少两、坑农害农、拖欠农民售粮款等违法违规问题。

4.政策性粮食出库检查。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部门印发的关于切实加强国家政策性粮食收储和销售出库监管的意见相关要求,在各县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根据职责分工严格履行好属地监管职责,区分超期储存粮食竞价销售、定向销售和正常储存年限粮食竞价销售等不同类型实施分类监管,严防出库难,严防出库陈粮转圈回流国家政策性库存,严防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粮食流入口粮市场或用于食品生产,严防倒卖定向用途粮食等违法违规行为。

5.投诉举报涉粮问题线索核查。按照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修订的《12325全国粮食和物资储备监管热线举报处理规定》和省局关于做好举报涉粮问题线索核查相关文件要求,对各类投诉举报涉粮问题认真组织核查处理,对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及时按程序移送移交。

6.其它涉粮问题督查检查。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国家和省级抽查检查发现问题督查整改以及淮南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安排的相关检查工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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