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灾害救助标准及流程

发布时间:2021-03-29 11:09信息来源:大通区应急管理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自然灾害救助标准及流程
     
事项 内容 标准
灾害应急救助 解决受灾群众灾后应急期间无力克服的吃、穿、住、医等临时生活困难 每人每天20元标准救助,最长救助时间不超过15天。
遇难人员家属抚慰 向因灾死亡对象家属发放一次性抚慰金 按遇难对象10000元/位
过渡期生活救助 帮助“因灾房屋倒塌或严重损坏无房可住、无生活来源、无自救能力”的受灾群众,解决灾后过渡期间的基本生活困难。 每人每天20元标准救助,最长救助时间不超过90天。
倒塌、损坏住房恢复重建补助 帮助受灾群众:1.重建基本住房 2.维修住房 对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重度残疾人家庭、重点优抚对象和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重建每户补助3万元;一般贫困户家庭重建补助2万元。对一般困难户损房维修补助不低于2千元。
旱灾临时生活困难救助 帮助解决口粮和饮水等生活困难 特困户400-500元             一般困难户200-300元
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 解决冬令春荒期间的口粮、衣被、取暖等生活困难 特困户1100-2000元           一般困难户500-1000元
     
说明:1、特困户是指特困人员、兜底脱贫对象户、贫困残疾人户和贫困重点优抚对象家庭。 2、申请救助流程:户申请、村评议、乡镇(街道)审核、市民政局审批、乡财政局打卡发放。灾害应急救助、遇难人员家属抚慰可采取现金发放形式。
为进一步了解掌握社会公众对政策执行效果的反馈与评价,请您对该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提出宝贵的意见或建议。我们将及时收集并分析,共同助力政策不断完善。
  • 姓  名:

  • 联系方式:

  • *内  容:

  • *验 证 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