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大通区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一、背景及依据
为切实加强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有效保障农村食品消费安全,根据《关于印发全市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淮市监办函[2025]10号),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制定意义及考虑
通过深入实施食品安全战略,加强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规范农村食品市场秩序,加快建立规范的农村食品流通供应体系,净化农村消费市场,提高农村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三、研判与起草过程
2025年2月初我局全面启动此项工作,认真进行了前期准备、动员部署及研究讨论,于2025年2月21日形成征求意见稿,征求相关部门意见,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2025年3月24日,结合我区实际,形成文件初稿。2025年3月27日,报送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审核,并通过。2025年3月28日印发施行。
四、工作目标
以治理农村食品突出问题和防范风险隐患为目标,聚焦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严肃查处一批假冒伪劣食品、处理一批线上线下销售“三无”食品、“山寨”食品,办理一批违法案件、严惩重处一批违法犯罪分子、固化形成一批制度成果,形成高压严打态势和强大震慑氛围着力净化农村食品安全消费环境。
五、主要内容
主要以开展生产环节排查治理、开展线下销售环节排查治理、开展线上销售环节排查治理、组织开展抽样检测、全力查处违法行为、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加强制度机制建设七大模块进行排查,针对我区问题多发、易发的重点违法违规行为情形、重点品类、重点对象、重要时点,实施专项整治行动。通过在食品安全督导工作中,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广泛宣传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行动的重大意义,引导社会各界广泛参与专项整治行动,共筑农村食品安全坚固防线。
六、创新举措
制定了《关于推动落实全区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的工作提示》以“每月一主题”的工作计划实施,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整治行动,聚焦突出问题、落实整治措施、确保整治成效。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防止检查过多和执法扰企,加强统筹调度,适时运用“三书一函”,确保整治任务和工作措施落地见效。
七、下一步计划
区市场监管局将强化分工协作,统筹各条线工作开展,认真总结专项整治行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提炼形成农村假冒伪劣有效监管模式。针对此次专项整治行动涉及监管条线多、时间跨度长,食药股将定期组织会商,研究解决整治行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筑牢食品安全防线,保障农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八、政策咨询渠道
政策咨询机关:大通区市场监管局
解读股室:食药股
联系方式:0554-25122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