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温馨提示:排污登记即将失效,速办延续指南请查收!
各排污登记单位:
一、有效期限
二、法律责任
三、延续步骤


(4)进入登记页面,点击“登记延续”进行登记,延续时核对登记信息并更新,注意涉及产生工业固废和工业噪声的单位还应补充填报相应模块信息,填报完成后提交,生成登记回执,将登记表和登记回执下载打印,排污单位留存即可。


四、注意事项
(一)填报注意事项延续排污登记时,应认真核实排污登记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生产经营场所所在地、行业类别、法定代表人或者实际负责人、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以及污染物排放去向、排放口数量、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及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等信息记载是否准确,如实填报延续登记内容。
(二)其他注意事项排污登记表有效期内,排污登记信息发生变动的,应当自发生变动之日起20日内进行变更登记。排污单位因关闭等原因不再排污的,应当及时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注销排污登记表。因排污单位生产规模扩大、污染物排放量增加等情况依法需要申领排污许可证的,应按规定及时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并注销排污登记表。
(三)对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属于工业行业(行业门类为B、C、D),且依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属于第3至99类的登记管理单位,应当在办理延续时将工业噪声排放信息纳入排污登记管理。
(四)生态环境部门在排污登记延续过程中不收取任何费用,也从未指定或委托任何服务机构开展排污登记代办收费业务。
淮南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3月17日
淮南市排污许可管理部门咨询电话
淮南市生态环境局 |
0554-2671872 |
八公山区生态环境分局 |
0554-5610010 |
田家庵区生态环境分局 |
0554-2680397 |
谢家集区生态环境分局 |
0554-5677150 |
经开区生态环境分局 |
0554-3636589 |
大通区生态环境分局 |
0554-2519369 |
潘集区生态环境分局 |
0554-4978180 |
凤台县生态环境分局 |
0554-8681562 |
寿县生态环境分局 |
0554-410805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