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朱国周等同志工作职务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6-21 11:26信息来源:大通区人民政府文字大小:[    ] 背景色:       

各乡镇人民政府,大通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

根据区委关于朱国周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202433文件精神,经区政府党组研究,决定:

朱国周同志大通区上窑中心学校校长(试用期一年);

 同志任大通区孔店中心学校校长(试用期一年)

 亮同志大通区洛河中心学校校长(试用期一年)

代红年同志大通区九龙岗第一小学校长(试用期一年)

刘国惠同志任大通区幼儿园园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

 坤同志大通区孔店中学副校长职务。

特此通知。

 

 

 

                                2024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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