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曹军民等同志工作职务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9-06 15:53信息来源:大通区人民政府文字大小:[    ] 背景色:       

各乡镇人民政府,大通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

根据区委202442文件精神,经区政府党组研究,决定:

曹军民同志为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

夏万荣同志为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教导员(试用期一年)。

华敏同志教育体育局副局长;

张傲梅同志任民政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

曹军民同志的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大队)教导员职务;

夏万荣同志的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大队)副局长(副大队长)职务;

周旋同志财政局副局长职务;

华敏同志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特此通知。

 

 

 

                                2024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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