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赵真怡等同志工作职务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大通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
根据区委大〔2024〕22号文件通知,经区政府党组研究,决定:
赵真怡同志任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周 凯同志任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陈 敏同志任区教育教研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陈再胜同志任大通区第三小学校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
赵 冬同志的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张 翼同志的区教育体育局副局长职务;
郑蓓蓓同志的区政府信访局副局长职务;
胡开群同志的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副局长职务;
黄成家同志的大通区第三小学校长职务。
特此通知。
2024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