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做好全区民办幼儿园2022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民办幼儿园:
根据《关于做好全市民办中等以下学校2022年度年检工作的通知》(淮教体民〔2023〕19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决定对全区民办幼儿园开展2022年度检查(以下简称年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检范围
大通区域内经教育主管部门审批的民办幼儿园均应参加年检。审批设立未超过6个月的民办幼儿园不参加本年度年检,但要参加数据统计和结果公布。
二、年检时间
2023年4月28日前各民办幼儿园做好自查及整改,并上报电子材料,逾期不报的视为自动放弃年检;区教体局将组成年检评估组实地核查,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三、年检程序
(一)自查(2022年4月28日前完成)。各园及时开展年度财务审计,对照《大通区民办幼儿园年检指标体系(试行)》(附件1),整理佐证资料,逐条自评,据实赋分,形成年度报告(附件2),按年检提交材料清单汇总报送至指定邮箱。
(二)区教体局检查评估(2023年5月4日-2023年5月12日)。区教体局组成年检评估组对辖区内所有民办学校采取书面材料审核、实地核查,必要时依法对民办学校开展财务专项审计调查等多种方式,进行核查并赋分。
一票否决事项:校园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整改不到位;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招生中存在重大问题;管理混乱严重影响教育教学,产生恶劣社会影响;年检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
(三)结果确认。根据赋分情况,拟定年检等次,年检等次分为“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由区教体局下文并向社会公布。
(四)落实整改。其中“合格”幼儿园在其《办学许可证》(副本)上加盖年检结果戳印;“基本合格”或“不合格”幼儿园暂停招生、限期3个月整改,整改完成后及时报送整改报告,待复查合格后予以恢复招生并在《办学许可证》(副本)上加盖年检复查结果戳印。对于复查仍不合格或限期内未报送整改报告,以及未参加本年度年检的民办幼儿园,将停止其2023年度一切招生活动。
四、年检提交材料(纸质版需加盖公章)
1.民办学校年检自评分表(纸质版、电子版,见附件1);
2.民办学校年检报告书一份(纸质版、电子版,见附件2);
3.民办学校2022年度基本情况登记表(纸质版、电子版,见附件3);
4.民办学校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纸质版);
以上材料于4月28日前准备整理好,以备核查,如若缺失不予受理,作为未参加年检处理。电子版材料报送至指定邮箱,纸质版材料将用于实地核查(A4双面打印)。材料审核中,如发现财务资料有不真实、不完整情况的,区教体局将通过专项审计进一步核查。
对民办幼儿园年检是教育行政部门依法行政、进行监督和管理的重要举措,也是各办学单位自我监督、自我规范、自我管理的手段之一。各民办幼儿园必须高度重视,认真对待,加强管理,通过年检总结经验,及时解决存在问题。无故不参加或放弃年检的视为年检不合格,区教体局将责令整改、停止招生,直至吊销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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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通区教育体育局